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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沙漠苍鹰的欲望 第6页

作者:古灵

“我……”她想告诉他她快被风吹跑了,话还没说完,她已经被风吹跑了,幸好卡布斯及时抓住她。

“不要乱跑。”

“……”

而夜晚恰好相反,冷风飕飕、寒意沁骨,汗湿的衣服使他们颤抖不已,在这种时候,卡布斯总会叫她月兑掉湿冷的衣物,他自己也是,然后用他宽大温暖的怀抱包褁住她,让那些又潮湿又冰凉的衣服盖在他身上,由他来承受那份刺骨的寒冷。

在大沙丘的下风处,两人半果地依偎在一起取暖,在这一刻,考虑的不是贞节不贞节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活下去的问题。

“你不冷吗?”

“冷,但我承受得起,妳承受不起。”

纵使她从不浪费力气去抱怨﹗﹗1反正抱怨也没用,也从不闹别扭——那只会加快她的死期,凡事依照他所吩咐的去做——他应该比她更清楚如何在这种环境中求生,但她毕竟没有吃过这种苦,就算是连打七天七夜的篮球也比不上这种辛苦的百分之一,三天后,欧阳萱莎已经连半步也走不动了。

“对不起,我实在走不动了。”

“我背妳。”

然后,他不再喝水,把所有的水都留给她。

“你不渴吗?”

“渴,但我习惯了,妳不习惯。”

出发后第五天晚上,沙暴终于静止下来,隔天,炙热的太阳又跑回来晒得他们头昏脑胀,不到一个钟头就把他们身上的衣物全都晒干了,而他的脚步也逐渐跟跄起来。

他们已经没有半滴水了。

第七天——

“你不累吗?”

“累,但我们不能停下来。”

第八天——

“你可以扔下我不管,我不会怪你的。”

他没有回答她,可是直至她失去意识之前,她仍然趴在他背上;他也没有把她丢下不管的迹象。不过就算他真的丢下她不管她也不会怪他,真要怪也只能怪那个把她设定到这里来送死的白痴。

他已经背着她走了整整三天,十之八九的水都喝进她肚子里,这已足够回报她的救命恩情了,她心里很明白,如果不是她拖慢他的速度,他应该早就安全的找到水源了。

她救了他,然后又拖累他,这笔帐应该算打平了吧?

第二章

雨声淅沥沥地滴在耳际,蟋蟀唧唧作响,飘入鼻端的甜美空气夹杂着淡淡的清草香,薄荷闻起来是如此清新,一时之间,欧阳萱莎还以为自己是在研究院的宿舍里作了一场噩梦,现在梦醒了,一切将回复正常。

然后,她徐徐打开眼,三秒后阖上,再睁开,用力眨了眨眼,再仔细看,片刻后,长叹。

呜呜呜,不是作梦!

她挺身坐起来,环顾四周,这是一座已被烟熏得昏黑的帐篷,地上铺着色彩鲜艳的毯子,炉火上的尖嘴水壶冒着沸腾的烟,几张羊毛坐垫置于炉火远处,典型的贝都因人帐篷。

看来卡布斯并没有扔下她不管,而且终于带她走出沙漠了。

她想起身,就在这时,门帘掀开来,一个女人端着盘子进来,蓝袍、蓝头巾、黑面纱,只露出两只眼睛和两只手,标准的阿拉伯妇女打扮。

“不,妳还不能起来!”见欧阳萱莎想起来,女人连忙放下盘子赶过来扶她坐回去,“阿拉保佑,”她摘下面纱,露出温和慈祥的脸,原来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女人。“妳昏睡了两天,得再多躺两天,尽量多吃点东西补充营养,还有妳身上的晒伤也得再抹两天药,然后才能起来。”

“两天?原来我昏睡了两天?”一出声说话,欧阳萱莎才觉得喉咙仍然很痛,声带沙哑得好象刚用砂纸刮过。

“是啊!整整两天呢!”中年妇人漾出和蔼的笑容,把盘子端过来给她。“我叫朱玛,是阿拉威部落酋长的妻子。”

“我叫……”

“阿伊莎。”朱玛又递给她一把铜制的汤匙。“卡布斯告诉过我们了,愿阿拉保佑他,他说妳是他的未婚妻,感谢真主,我们都替他高兴,原以为他终此一生不可能会结婚,但慈悲的阿拉不忍看他孤独一辈子,于是把妳送来给他,赞美真主的睿智!”

“为什么他不想结婚?”欧阳萱莎漫不经心地随口问,瞪着盘子里的炖菜,总觉得和妈妈煮给她吃的不太一样,看上去有点恶。“是讨厌女人还是怎样?”

朱玛失笑。“不,他不是讨厌女人,是自认没办法跟女人相处。”

“怎么会?他和我就相处得很好啊!”应该算是吧?

“那是妳,不过……”朱玛想了一下。“老实告诉我,妳认为卡布斯是个怎样的人?”

“他呀?他是我见过最好看、最有魅力的男人,如果我不是女人,一定会嫉妒得恨不得宰了他。”欧阳萱莎直率地说:“不过,他的脑袋跟外表完全不搭,我原以为他不是很酷就是很浪漫,但偏偏都不是,他的个性出乎意料之外的严肃,像个老头子一样,真是令人失望……”

她夸张地叹了口气。

“幸好在必要的时候,他也懂得要变通一下,不然我一定受不了!”

朱玛听得吃吃笑个不停,“没错,就因为他的个性很正经,才会自认没办法跟女人相处。”说着,拉了张坐垫在一旁就地坐下。

阿拉伯人是没有椅子那种东西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是铺上毯子就可以坐下,但一般还是会有座垫,富裕一点的也可以享受又松又软的厚丝绒靠枕,软绵绵的比躺在床上更舒服。

“为什么?”欧阳萱莎又问,一边用汤匙舀起一杓盘子里的羊肉炖菜来看了半天,再小心翼翼地尝半口。

朱玛无奈地叹了口气。“因为打从小时候开始,女孩子们就爱缠着他不放,那还不要紧,但那些女孩子们只要有一个以上在他身边,用不着几句话就会吵起来,甚至大打出手,如果是男孩子打架他还可以硬分开他们,但女孩子打架他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也不懂得要哄哄她们,只会一本正经的告诉她们女孩子打架不好,那样当然没有用,她们照打不误,最后他只好躲开……”

唔,味道不错嘛!比妈妈煮的还好吃呢!

欧阳萱莎大口吃起来。“然后呢?”

“等他长大以后,女孩们又催促父母向他父亲提亲,他父亲要他自己挑四个妻子,而他一想到结婚后天天都会有四个女人在他身边打架头就大,于是干脆向他父亲要求跟商船出去,说是渴望到远方看看,其实是想躲掉这些麻烦。”

“所以他就在外面流浪了一年?”

“不,四年,他出去了四年,前年才回来,感谢阿拉保佑他平安。”

“他也是妳们部落里的人?”

“不是,”朱玛摇头。“卡布斯是我儿子沙勒米的血盟兄弟,也是我们阿拉威部落的救命恩人。”

“怎么说?”欧阳萱莎好奇地问。

“九年前他才十七岁,当时他和沙勒米已经是很好的朋友,那一年干旱特别严重,我们部落到处迁移都找不到水,不得不请求卡布斯的父亲让我们进他的领地,但是他父亲不肯答应,于是卡布斯便亲自带领整个阿拉威部落的人硬闯人他父亲的领地,还扬言说如果他父亲要伤害我族人,必须先踩过他的尸体,由于他父亲很疼爱他,只好随他去,就这样,我族人才得以捱过连续三年的干旱。”

“酷!”欧阳萱莎月兑口赞叹。“呃,我是说,他真勇敢。”

“他是个好男人,”朱玛赞同道:“虽然不懂得如何哄女人,个性严肃又无趣,但他是个非常勇敢的战上,也会是个细心体贴的丈夫,嫁给他妳一定会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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