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她想告訴他她快被風吹跑了,話還沒說完,她已經被風吹跑了,幸好卡布斯及時抓住她。
「不要亂跑。」
「……」
而夜晚恰好相反,冷風颼颼、寒意沁骨,汗濕的衣服使他們顫抖不已,在這種時候,卡布斯總會叫她月兌掉濕冷的衣物,他自己也是,然後用他寬大溫暖的懷抱包褁住她,讓那些又潮濕又冰涼的衣服蓋在他身上,由他來承受那份刺骨的寒冷。
在大沙丘的下風處,兩人半果地依偎在一起取暖,在這一刻,考慮的不是貞節不貞節的問題,而是能不能活下去的問題。
「你不冷嗎?」
「冷,但我承受得起,妳承受不起。」
縱使她從不浪費力氣去抱怨﹗﹗1反正抱怨也沒用,也從不鬧別扭——那只會加快她的死期,凡事依照他所吩咐的去做——他應該比她更清楚如何在這種環境中求生,但她畢竟沒有吃過這種苦,就算是連打七天七夜的籃球也比不上這種辛苦的百分之一,三天後,歐陽萱莎已經連半步也走不動了。
「對不起,我實在走不動了。」
「我背妳。」
然後,他不再喝水,把所有的水都留給她。
「你不渴嗎?」
「渴,但我習慣了,妳不習慣。」
出發後第五天晚上,沙暴終于靜止下來,隔天,炙熱的太陽又跑回來曬得他們頭昏腦脹,不到一個鐘頭就把他們身上的衣物全都曬干了,而他的腳步也逐漸跟蹌起來。
他們已經沒有半滴水了。
第七天——
「你不累嗎?」
「累,但我們不能停下來。」
第八天——
「你可以扔下我不管,我不會怪你的。」
他沒有回答她,可是直至她失去意識之前,她仍然趴在他背上;他也沒有把她丟下不管的跡象。不過就算他真的丟下她不管她也不會怪他,真要怪也只能怪那個把她設定到這里來送死的白痴。
他已經背著她走了整整三天,十之八九的水都喝進她肚子里,這已足夠回報她的救命恩情了,她心里很明白,如果不是她拖慢他的速度,他應該早就安全的找到水源了。
她救了他,然後又拖累他,這筆帳應該算打平了吧?
第二章
雨聲淅瀝瀝地滴在耳際,蟋蟀唧唧作響,飄入鼻端的甜美空氣夾雜著淡淡的清草香,薄荷聞起來是如此清新,一時之間,歐陽萱莎還以為自己是在研究院的宿舍里作了一場噩夢,現在夢醒了,一切將回復正常。
然後,她徐徐打開眼,三秒後闔上,再睜開,用力眨了眨眼,再仔細看,片刻後,長嘆。
嗚嗚嗚,不是作夢!
她挺身坐起來,環顧四周,這是一座已被煙燻得昏黑的帳篷,地上鋪著色彩鮮艷的毯子,爐火上的尖嘴水壺冒著沸騰的煙,幾張羊毛坐墊置于爐火遠處,典型的貝都因人帳篷。
看來卡布斯並沒有扔下她不管,而且終于帶她走出沙漠了。
她想起身,就在這時,門簾掀開來,一個女人端著盤子進來,藍袍、藍頭巾、黑面紗,只露出兩只眼楮和兩只手,標準的阿拉伯婦女打扮。
「不,妳還不能起來!」見歐陽萱莎想起來,女人連忙放下盤子趕過來扶她坐回去,「阿拉保佑,」她摘下面紗,露出溫和慈祥的臉,原來是個五十多歲的中年女人。「妳昏睡了兩天,得再多躺兩天,盡量多吃點東西補充營養,還有妳身上的曬傷也得再抹兩天藥,然後才能起來。」
「兩天?原來我昏睡了兩天?」一出聲說話,歐陽萱莎才覺得喉嚨仍然很痛,聲帶沙啞得好象剛用砂紙刮過。
「是啊!整整兩天呢!」中年婦人漾出和藹的笑容,把盤子端過來給她。「我叫朱瑪,是阿拉威部落酋長的妻子。」
「我叫……」
「阿伊莎。」朱瑪又遞給她一把銅制的湯匙。「卡布斯告訴過我們了,願阿拉保佑他,他說妳是他的未婚妻,感謝真主,我們都替他高興,原以為他終此一生不可能會結婚,但慈悲的阿拉不忍看他孤獨一輩子,于是把妳送來給他,贊美真主的睿智!」
「為什麼他不想結婚?」歐陽萱莎漫不經心地隨口問,瞪著盤子里的炖菜,總覺得和媽媽煮給她吃的不太一樣,看上去有點惡。「是討厭女人還是怎樣?」
朱瑪失笑。「不,他不是討厭女人,是自認沒辦法跟女人相處。」
「怎麼會?他和我就相處得很好啊!」應該算是吧?
「那是妳,不過……」朱瑪想了一下。「老實告訴我,妳認為卡布斯是個怎樣的人?」
「他呀?他是我見過最好看、最有魅力的男人,如果我不是女人,一定會嫉妒得恨不得宰了他。」歐陽萱莎直率地說︰「不過,他的腦袋跟外表完全不搭,我原以為他不是很酷就是很浪漫,但偏偏都不是,他的個性出乎意料之外的嚴肅,像個老頭子一樣,真是令人失望……」
她夸張地嘆了口氣。
「幸好在必要的時候,他也懂得要變通一下,不然我一定受不了!」
朱瑪听得吃吃笑個不停,「沒錯,就因為他的個性很正經,才會自認沒辦法跟女人相處。」說著,拉了張坐墊在一旁就地坐下。
阿拉伯人是沒有椅子那種東西的,無論走到哪里都是鋪上毯子就可以坐下,但一般還是會有座墊,富裕一點的也可以享受又松又軟的厚絲絨靠枕,軟綿綿的比躺在床上更舒服。
「為什麼?」歐陽萱莎又問,一邊用湯匙舀起一杓盤子里的羊肉炖菜來看了半天,再小心翼翼地嘗半口。
朱瑪無奈地嘆了口氣。「因為打從小時候開始,女孩子們就愛纏著他不放,那還不要緊,但那些女孩子們只要有一個以上在他身邊,用不著幾句話就會吵起來,甚至大打出手,如果是男孩子打架他還可以硬分開他們,但女孩子打架他實在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理,也不懂得要哄哄她們,只會一本正經的告訴她們女孩子打架不好,那樣當然沒有用,她們照打不誤,最後他只好躲開……」
唔,味道不錯嘛!比媽媽煮的還好吃呢!
歐陽萱莎大口吃起來。「然後呢?」
「等他長大以後,女孩們又催促父母向他父親提親,他父親要他自己挑四個妻子,而他一想到結婚後天天都會有四個女人在他身邊打架頭就大,于是干脆向他父親要求跟商船出去,說是渴望到遠方看看,其實是想躲掉這些麻煩。」
「所以他就在外面流浪了一年?」
「不,四年,他出去了四年,前年才回來,感謝阿拉保佑他平安。」
「他也是妳們部落里的人?」
「不是,」朱瑪搖頭。「卡布斯是我兒子沙勒米的血盟兄弟,也是我們阿拉威部落的救命恩人。」
「怎麼說?」歐陽萱莎好奇地問。
「九年前他才十七歲,當時他和沙勒米已經是很好的朋友,那一年干旱特別嚴重,我們部落到處遷移都找不到水,不得不請求卡布斯的父親讓我們進他的領地,但是他父親不肯答應,于是卡布斯便親自帶領整個阿拉威部落的人硬闖人他父親的領地,還揚言說如果他父親要傷害我族人,必須先踩過他的尸體,由于他父親很疼愛他,只好隨他去,就這樣,我族人才得以捱過連續三年的干旱。」
「酷!」歐陽萱莎月兌口贊嘆。「呃,我是說,他真勇敢。」
「他是個好男人,」朱瑪贊同道︰「雖然不懂得如何哄女人,個性嚴肅又無趣,但他是個非常勇敢的戰上,也會是個細心體貼的丈夫,嫁給他妳一定會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