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行动证明了自己是最勇猛无畏的战士。
而在随后十天的连番战役中,也可看出他有多善于利用地形来计划出最周密的战略,针对不同的战况采用灵活多样化的作战方式,步步进逼得哈罗德节节败退。
他也以战绩证明了自己是个优秀的战略家。
站在军队前面,他在行动指挥的表现上更是精采绝伦,不仅能够在战争进行中临危不乱地适时调整战术,使用计谋出奇制胜,也能够抓住战争中最有利的时机进行决战。
他更以事实证明了自己是个英明果断的指挥官。
他果真是名副其实的征服者。
可是……
“十月十四日,哈斯丁战役,”她喃喃自语道。“这才是决定性的最后一战,谁胜谁负将在今日揭晓。”而且这天也是她来到这里满一个月的日子,换句话说,这场战役结束之后她就得回去了。“不过照这情形看来,征服者终究会得到最后胜利。”
所以在哈罗德面前她才刻意隐瞒了这场战役,否则一旦透露出这场最后决战,明白告知哈罗德他就快嗝屁了,哈罗德不是先吓得脑中风翘辫子,就是立刻命人把她捉起来,当场来一幕火烧女巫请大家观赏。
她还没活够咧!
“差不多到时间了吧?”她咕哝着瞄了一下炼表,再抬眸,旋即愣住,“咦?怎……怎么又来了!”遥望着征服者又将巨剑指向她,她不禁啼笑皆非。
不是跟他说过他的敌对者不是她了吗?
但是那位征服者非常固执,巨剑依然指住她文风不动。
真是的,那一回她以为他是在向她打招呼,想说他真是大度能容,不但不责怪她把诺曼人的军情透露给哈罗德知道,还这么客气有礼,所以很自然地回了一下礼,没想到之后的每一场战争开始前他都要把剑指向她,倘若她不回礼,巨剑就不会转向英军,巨剑不转向英军,战争就别想开始,大家一起等到地老天荒吧!
这是某一种不为外人知的神秘仪式吗?
历史上好像没有记载嘛!
“好好好!”叹着气,她不得不提起裙子曲膝施礼。
丙然,她一施完礼,巨剑便转向英军了,于是,号角齐鸣,战斗开始。
起初,部署在威尔登山峰顶两侧翼,起码多出诺曼人一倍的英军居高临下,兵器锐利,给予沿山坡向山顶推进的诺曼人严重杀伤,诺曼人左翼逐渐向山下败退,中央的诺曼人也受到影响后退。
在混乱之中,征服者镇定地重整旗鼓,由骑兵在前,步兵随后,向英军发动第二次进攻,此时英军由于光顾着追杀敌人,因而导致自身队形混乱,遂被征服者挽回了败局。
“帅!”南丝忍不住用双臂比出一个大大的胜利手势,并大声欢呼叫好。“真是酷毙了!”
但这场战斗一整天不断拉锯,诺曼人始终无法突破英军密集的防线。
直至接近黄昏时,征服者改变战术,利用英军轻率出击的弱点,命左路军佯败将敌人引开坚固有利的阵地,然后诺曼人向后退到谷底,再上山,待敌人追击时,征服者即率右路军猛攻,居高临下予以痛击。
炳罗德并没有识破这一计谋,追击时损兵又折将,实力受到严重削弱。
“猪头、笨蛋,哈罗德,你打胡涂了是不是?我不是一再警告你,征服者最擅长的就是以退为进吗?”南丝懊恼地大叫。“看来历史是改变不了的,笨蛋还是笨蛋,征服者始终是征服者!”
没得救了!
眼看征服者抓住这一战机发动最后反攻,同时命令弓弩手高角仰射,南丝心想,哈罗德将在这时候眼睛中箭身亡,一切就结束了……
“耶?!”
南丝错愕地看着哈罗德中箭落马,英军立刻阵脚大乱,全线崩溃,诺曼人乘机杀他个尸横遍野,英军仓皇退走,留下来的撒克逊人尸体至少有诺曼人的两倍多。
可是哈罗德没有死!
他不是眼睛中箭,而是肩膀中箭,不是致命伤,他也不想逃走,但他身边好几个怕死的家伙立刻把握机会簇拥着国王跳上马逃之夭夭,尽避哈罗德大吼着,“不能退!不能退!”
也就是说,征服者尚未征服英格兰,因为只要哈罗德还活着,撒克逊人就不会降服。
历史改变了?
在英格兰军逃进白亚山区之后,公爵便停止追击,因为他深知穷寇莫追的道理,也明白胡乱闯入不熟的山区里很容易让自己踏入陷阱。
这种明知有危险的状况,他绝不会轻易陷入。
起码在这一场战役与随后的追击过程之中,哈罗德的军队业已减少了三分之一还多,而且哈罗德本人也受了伤,不但大大折损了英军的实力,也大大消减了哈罗德护卫领土的信心。
人一旦失去信心,做任何事都不容易成功。
于是他率军回到哈斯丁,准备在清理过战场并巩固好防卫要塞之后,再领军继续追剿哈罗德。
不甘心啊!
现在就回去吗?
可是历史已经改变了,天知道结果究竟是如何?
“怎么办?怎么办?”木然地呆望着正在收拾残局的战场,南丝犹豫不定地喃喃自问。“到底该怎么办?”
确实,征服者业已证明他的能力的确有资格被称为征服者,而不是因为运气好,她已经达到她此来的目的了,但除非是一点好奇心都没有的人,不然谁不想知道历史改变之后的结果到底是如何?
她可是想得要死!
但是临出发前她曾向同伴们表示过一个月后就会回去,如果现在不回去的话,她们一定会担心的。
所以,现在就要回去了吗?
“咦?那女人怎么还在那里?”欧多咕哝道。“往常她不都是战争一结束就离开了吗?”
因为她要离开,再也不回来了!
不知为何,凝望着那失去了自信的僵直身影,公爵有这种预感,而又基于某种他自己也不明白的心情,他不想让她离开,于是,他毫不迟疑地大步走向她,并在隔着她尚有一大段距离时停住,然后抽出巨剑……
“慢着、慢着,大哥,你想干什么?”欧多慌忙拉住他的手臂。“你不是想做我心里正在想的事吧?”
但公爵粗鲁地推开他,并奋力将巨剑抛向空中画出一道圆弧,然后剑尖朝地笔直落下。
“天哪!”欧多申吟。
这家伙到底是怎么了?
难道他忘了骑士的剑是骑士精神的化身,宁愿失去自由、失去生命,也不能失去自己的剑吗?
惊愕地瞪住笔直插在她身前地上的巨剑,南丝并没有被吓着,反而怔愣地打量起那把剑来了。
仍左右晃动不已的巨剑比一般宽刀剑要来得更长,起码有一米二以上,护手宛如老鹰的金色羽翼,上面缀满了名贵的彩色宝石,而剑柄是纯黑色的,最顶端嵌着一颗硕大无比的红宝石。
天哪,只要拥有这把剑,她就发了!
不过,他真的要把它送给她吗?
疑惑地,她将视线投向山谷下的征服者,只见他两脚岔开分立,双手扠腰傲然地瞪住她,那姿态就像是……
她禁不住爆出大笑。
不,他不是要把剑送给她,他是在向她挑战,挑战她是不是敢再看下去!
天知道他是如何猜到她正在犹豫是不是要再看下去的,不过,他倒真是帮助了她下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