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了解了。”于培勋颔首。“可以请副总经理来一下吗?”
几乎是立刻,副总经理赶来了,脸色比总经理更难看十分,因为合约书就是他弄丢的,刚升上副总经理就搞出这种纰漏,难怪看起来好像已经死了一半,如果合约书找不回来,恐怕他真会去上吊。
“不用这么担心,我们一定可以找回来的。”于培勋抬起左手拍拍他的肩安抚。“你说签完约之后,因为车子坏了,所以改搭计程车回公司,结果把合约书掉在计程车上,对吗?”
“对,”副总经理哭丧著脸。“我不是故意的,只是因为终于签到合约而安心,所以打了一个瞌睡,没想到……而且我也不记得计程车的车号,连司机是长什么样子都没印象,我……”
“够了!”于培勋收回手,拿笔在办公桌上的便条纸上写了一个车号。“总经理,麻烦你去查一下这个车号可以吗?”
半个钟头后,他们找到了那位司机,但是司机不记得有在车上捡到过什么遗失物品。
“那么,你记得在他下车后的下一位客人是在哪里下车的吗?”
“前天曾经在哪些地方下过客人我是记得,可是不记得先后次序了。”
“这样啊……好吧,那谢谢你啦!”于培勋伸右手和对方相握,再用左手拍拍对方。“耽误你的时间,真抱歉。”
司机一出去,副总经理就开始发出绝望的申吟。
“完了、完了,这下子肯定找不到了!”
“现在哭还太早,”于培勋迳自走出办公室。“我们到奥摩尼亚广场去逛一逛吧!”
“嗄?”
“在你之后的下一位客人就是在那儿下车的。”
在奥摩尼亚广场起码逛了一个钟头以上,几乎那儿的每家商店都逛遍了,还免费得到许多卫生眼──因为他们什么也没买,再跑到旧城区去绕了好几圈,好不容易终于把合约书给找了回来。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那张价值上亿美元的合约书,竟然是被某个顽皮小表捡去折纸鹤,幸运的是纸鹤还在,没有飞到西伯利亚去流浪,也没有在垃圾场里被烧成一堆灰烬,只是多了许多折痕。
“谢谢、谢谢!真是太谢谢你了!”副总经理小心翼翼地捧著合约书,眼泪在眸眶里滚来滚去,随时都可能会掉下来。“请于副理务必要多留两天,我一定要好好招待你在这儿玩一玩。”
“不了!”于培勋苦笑著举举手机。“刚刚我大哥又通知我立刻赶到伦敦去,下回吧!”语毕,匆匆忙忙的,他又赶到机场去了。
唉!难怪老爸不喜欢环游世界,不但没得玩,还得吃千篇一律的飞机餐,呜呜……他好想念台湾的泡面喔!
第二章
伦敦原就下热,到了十月,天气有点冷又不是很冷——对英国人而言,但对台湾人来讲,已经是进入初冬的序曲了。
没料到会突然跑来伦敦的于培勋一下飞机立刻找到跳蚤市场去买了一件厚外套,还跟人家杀价杀得不亦乐乎——这是他购物最大的乐趣,虽然不是什么高档货,但衣物这种东西实用保暖即可,门面他是不太讲究的。
对于大学与研究所时代是在牛津大学度过的于培勋而言,伦敦并不陌生,他轻车熟路地来到西提区的威迪生分公司大楼,这时已是下午四点多,幸好某人没有溜出去暍下午茶闲聊八卦……或者是已经喝完、聊完回来了?
“嗨!泰德,好久下见。”伦敦分公司业务经理泰德大不了大哥几岁,于培勋和他可熟了,每次来伦敦总下忘去敲他一顿竹杠,甚至借住他家吃他的、喝他的、用他的,有时候还穿他的,著实占了他不少便宜。
这是他和老爸最大的不同点,他老爸从不占人便宜,只会让人占便宜,他却是不占人家便宜就觉得很对不起自己——对不起自己的事他从来不做,就算占不到便宜,起码也要舌忝点油水来润润喉也好。
“培迪,你终于来了,太好了!”
“咦?原来是你找我啊!”一向冷静有礼的泰德难得出现如此激动的口吻,于培勋觉得有点惊讶。“怎么,你出了什么麻烦吗?”
“这……咳咳,老实说……”泰德吞吞吐吐的似乎有点难以启口。“我是私人想请你帮个忙,可以吗?”
“既然是你开口,那还有甚么话说,不过……”于培勋笑吟吟。“你家的客房没有人住吧?”
“没有、没有!欢迎你来住,可是在这之前,”泰德忙道。“我们现在先到维多利亚街去一趟,可以吧?’
“可以啊!但是我们到维多利亚街去干嘛?’
“去见我的大学学长麦尼,有麻烦的不是我,是他!”
麦尼是个高大魁梧的大胡子,就像轮椅神采里的男主角那样,脸上毛茸茸的只瞧得见上半张脸,下半张脸全被一团红褐色的鬈毛给藏起来了,要是再换上中古世纪服装,包准人家一见到他就叫海盗红胡子。
于培勋一见到麦尼并没有失礼的月兑口叫他红胡于,倒是差一点点就像个脆弱的女人一样尖叫一声昏倒。
他宁愿昏倒!
悲哀的是他不但没有昏倒,而且很快就回过神来,却又慢一步没来得及落荒而逃,泰德已为双方介绍完毕,对方也伸出手来等待与他相握了,基于礼貌,他不得下伸出手去,准备握手的同时就可以顺便道歉、道别,然后立刻溜回台湾去躲起来,躲下掉就到深山里去出家:水世不复出!
没想到两手一握,他即刻愣住,忘了要放开手。
咦?怎么会……
一时的错愕后,他下意识又马上伸出左手去碰触对方。
耶?真的!
怎么会这样?
“培迪,麦尼已经被一件大案子搞得快跳楼了,你能帮帮他吗?”
麦尼是苏格兰警场重罪组高级督察,此刻于培勋和泰德就在他的办公室里,虽然麦尼很有礼貌的与他握手寒喧,但那仅仅是基于英国人的良好教养使然,事实上,英国人虽然表面上彬彬有礼、一派绅士,其实心眼小又自大,这点于培勋早就了解到下行了。
譬如适才那一瞬间,于培勋可以很清楚的自麦尼那双琥珀色瞳眸中瞧见一丝轻蔑与下耐烦飞快地掠过,于是,他的脸色也即刻冷了下来。
“我又不是福尔摩斯,这种事找我有什么用?”语气更是森寒。
所谓的表里下一指的大概就是他这种人,明明有一副温和亲切的外表,如同他老爸一样斯文尔雅,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却与他老爸回然不同的情绪化,别扭得要死,难搞得要命。
有时开朗活泼,有时又多愁善感,有时正直严谨,有时又奸诈狡猾,有时温柔体贴,有时又冷漠森然,有时善良仁慈,有时又严苛得不近人情,阴晴不定得比端午节前的气候更难以捉模。
而这全得“归功”于他太过敏感又串直的个性,不但情绪非常容易受到外界事物的影响,保护自己的本能又过分强烈,随时随地都背著一副蚌壳和一双钳子到处晃,一有什么不对马上就毫不吝啬的表现出来,些微小小的刺激就足以令他瞬间变成一只大螃蟹用钳子乱咬人,或者化为一只蛤蚌紧紧地躲在蚌壳里,打死都不肯再出来—;端看惹火他的对象是什么人而定。
就像个别扭的小表、任性的女人。
所以,初识的人总是一眼就擅自判定他是个没脾气的好好先生,好捏奸揉的软体动物,一段时间过后才颇为意外于他其实是个相当善变的男人——情绪善变,而且还是个暴走族——脾气容易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