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斯坦听了,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很快说:“嗯,你这样说也是很有道理啦!走,我请你吃饭!”
没想到他这么好骗,一下子就答应了,早知道就多骗他一些……一不小心,云洛的眼睛掠过一旁的那张床,呃,“这”可不能乱骗。她赶紧正视前方,装出一本正经的表情,“走吧!去吃饭!”
洒吧里龙蛇杂处,当然不能在这里吃饭,他们下楼来正想走向门口,不料庞贝度奔到哥斯坦身旁,低声问,“哥斯坦,这个星期六晚上在‘肯恩堡’的宴会,你没忘记吧?”
扮斯坦轻拍额头,“你不提醒,我差点忘了。谢谢你,庞胖子!”
来到酒。巴门外,云洛一脸诡异地笑说:“有宴会?那我有口福了,而且还可以让我千里迢迢带来的衣服亮亮相。”
“别高兴得太早!‘肯恩堡’的夜宴,就像是一年一度的‘间谍大拜会’。怎么?你怕了吗?”哥斯坦故意泼她一盆冷水。
云洛面不改色,泰然自若地回敬道:“哦,那表示我们又有生意上门了。”
是生意也好,是“死意”也罢,只要她能跟哥斯坦在一起。她甚至已经有些迫不及待,这将是一场他们难得一起出席的盛宴,她忍不住幻想着两人随着美妙音乐婆娑拥舞的旖旎情景……
第六章
肯恩堡夜宴。
虽然根据哥斯坦所言,这场盛宴将是巴黎一年一度的“间谍大拜会”,但是相信没有任何应邀赴宴的贵宾会笨到穿得跟“间谍”一样!
再说,从外表判断,又有谁看得出来谁就是一名国际间谍?如果连一名死了六个丈夫的没落皇族、过去公主,都可以“兼差”当间谍的千方百计,那还有谁不能当?!
看起来,好像间谍人人都可以当!
撇开国际间谍不谈,天底下算来算去,还是只有两种人——男人跟女人,男一要“衣装”,女人要“金装”。
为了这难得一次陪哥斯坦赴宴的机会,云洛对于自己该穿哪一套晚宴服,可真是纹尽脑汁、费尽心思,而且在艾咪所谓的“专业眼光”评审之下,她最后挑中一袭“最符合巴黎浪漫风情”的晚礼服。
这一袭暗紫色系列的晚礼服,仍是出自“姬龙雪”的名家手笔。当然,并非出自姬龙雪本人之手,因为这位名设计师在一九八九年就去了,而是由他指定的继承人安乔罗塔拉吉所设计的杰作。
屹立于巴黎时装界三十年而不倒的姬龙雪名牌服饰,自然有其经得起时代考验的道理,在多年来“让身体呼吸而又不失女人味”的原则坚持之下,穿着姬龙雪字号的女性高级服饰,就像是众多名家中的一朵优雅但不孤傲的奇葩。
云洛这身以山东绸为质料的晚礼服,在单色的整体感觉中,却力求衣料剪裁和细节缀饰上的变化;上半身部分采用的是“绒丝”处理,藉由衣料的褶叠纹线来增强光线的折映,一眼看去,似乎是用很简单和整块布匹,巧妙而细致地包裹住云洛玲珑的光围,无袖、无肩带,却又充分遮掩,边低胸部谈不上,然而反教人遐思连连。
在纤腰的部位,则是一圈同是暗紫色的亮绸紧紧束腰裹住,和上半身的褶形成强烈对比,却在视觉上造成纤细的效果。
从束腰亮绸以下直到及地的蓬松裙裢,充分运用、显现了精致丝绸的特色:轻柔、飘逸、优雅而浑然天成。暗紫色的裙浪之中,是以不规则的细微图案,以上千条的金线穿梭缀纨其间,似有若无,但是只要在灯光的辉映之下,即可幻化成繁复光影,似黄金夕阳中的千帆戈行,似群梦遗落人间,似万千银河迷航。
然而云洛似乎还浪漫得不过瘾,在她凝脂般的粉臂上,各穿戴了一只长及胳肢窝的黑色手套,左手腕的部位则外戴一圈紫水晶串链。她暗藏在层层裙裢下的一双玉足上,脚穿了一双同是紫色系的,呃,爱迪达斯跑鞋!
这个人家看不见的“秘密”,幸好只有哥斯坦一个人知道。没办法嘛,不是要跳舞吗?再说,这可是一声各路间谍前来“大拜会”的盛会,万一好死不死来个什么丢飞刀、射飞镖的“余兴节目”,那么只要把裙裢拎高,拔腿就可以跑了。
要是需要跑路的话,唉,那倒是有个麻烦!想想艾咪花了一整个下午的时间,好不容易地又抹发胶、又上发乳,然后几乎用了上万支不会“折光”的超细发夹,才把她一头及肩秀发梳挽在头顶,盘成一圈像是一顶圆筒状的帽字,据说这是最高贵的埃及艳后头,不但把她柳眉轻扫、薄施淡紫粉妆的明亮五官,衬托得更加立体迷人,而且和晚礼服构映成最高雅华贵的搭配。
她以前怎么不知道自己也可以这么“一媚惊人”?
她那副浅紫色的隐形眼镜倒是配对了,简直是“整体设计”,从头到脚“紫”到底,害她差点把一面穿衣镜给照破了,真是越看越满意,更何况她本来就“天生丽质”嘛!
若是要说“倾国倾城”,她是足以去倾他个几座万里长城了,倾得连秦始皇都差一点要从坟墓里爬起来色迷迷地看着她,但是,咦?哥斯坦这家伙怎么好像都无动于衷?!
“喂!你是木头,还是死人哪?人家今晚这么盛装打扮、隆重出场,你半句称赞的话都没有?!”她没好气地啐道。
一路专心开着金龟车的哥斯坦,这时才如梦初醒地转过头来瞄她身上一眼,“嗯,不错,三围不错!”
说完后两眼又回到前面路上,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云洛看了差点想跳车自尽,要不是她戴紫色隐形眼镜的话,她的一对杏眼一定早就变绿了!
不过,她想气也气不起来,因为今晚他实在太帅了,帅得连汤姆克鲁斯都自惭形秽地跑去躲起来。这样的形容一点也不过分,今晚的哥斯坦即使再心事重重,他穿的可是一套最标准的宴会装,识货的人一眼即可看出,那是出自名家范伦铁诺的设计手笔。
近年来范伦铁诺设计了不少以东方民俗色彩为主题的华丽宴会服饰,哥斯坦今晚所穿着的,即是其代表作;比一般男士西装稍长的外套,采用的是手染彩绘棉布料,以稍暗的橙红色为主色调,整体上全以金、银、紫、黑、红等丝线,肃纤出复杂而令人眼花撩乱的花树圆形,其间并穿插缀了小圆镜片,率领容华贵有若一名喀司米尔王子,充满了神秘魅力。
他的上身里面穿了一件仿造自印度民间传统服的米白色长衬衫,衬衫的下裢长度超出罩在其上的一件黑色羊皮小背心,背心上则有数百粒纯白色天然珍珠所排列而成的小菱形格子线条。
他的搭配了一条宽松的黑蓝色水洗丝长裤,足下则是一双鳊式的多包皮编休闲皮鞋,鞋面上的红、蓝、橙黄和棕包皮料,又和外套的繁多色彩相映成趣。
他平常并不喜欢携带何男用首饰,只习惯在左手小指上戴一枚红宝石戒指,然而它却是——具精密而微小的无线电呼叫传讯器;因为左撇子的缘故,戴在右手腕上的石英表面洗水表则是一台小型电脑;他特制的鞋底里永远安装着两枚以防不时之需的定时炸弹,但是他并不喜欢摧带手枪这一类的武器。话说回来,他的腰际皮带很不寻常,除了可以当“手铐”来绑坏人之外,还可以在绑人的同时发出电流,当然,并不会把人电焦、电死,却可以电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