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依然怵目惊心,雷声轰轰更胜过人声……
第九章
明知爱如云淡风轻,
明知爱难相随,
她却那么渴望被爱,
但爱难求啊!
逝去去的心如何再爱?
睁开眼,瞧见头顶天花板一片雪白,而不是熟悉的鲜黄色天花板,她不禁自问:这是哪里?
缓缓转动头,徐徐挺起身,骤然发现全身酸痛啊!为什么?记忆缓缓流转,她想起她开枪杀了那个威胁沈思源事业的人渣,然后她……她……变成了十八岁。
视线凑巧移到在床畔支着头沉睡的沈思源,他在守着她吗?真是奇迹,可她心里却忍不住涌过暖流,她最想求得的是什么?不过是他的真心相待而已。
"老公?”很习惯的娇声呼喊,沈思源骤然醒了,震惊的瞧向地。
"月莹,你终于醒了。"是惊喜的反应。
似她却皱起眉,"怎么叫我那个名字?”她的手亲昵的轻轻点过他的鼻端。"不是说过叫我裘安就好吗?"沈思源的惊喜换成了冷漠,他骤然发现妻子又变了,她不再是那个十八岁的出尘莲花,而是那个在红尘俗世打滚过十年,生命坚韧的杂草。他心里怅然若失,为什么醒来的是裘安而不是月莹呢?"你,恢复记忆了?"他进一步求证。
这句话像当头棒喝,记忆一下子涌了进来,她记起来了,她短暂的抛弃这几年来磨练的世故及泯灭良心的求生技巧,恢复成十八岁那位天真的小女孩;她记起了思源与那位十八岁女孩曾经亲密的身体相贴,甚至心与心交融一起。她嫉妒,为何十八岁的月莹可以得到、而二十八岁的月莹做过这么多牺牲之后,得到的却是不屑?"你不高兴?"纵然嫉妒得几欲发狂,她仍然装出笑脸迎合,这就是十年来学得的人生经验——心口不一。
"那么你记得你失去记忆的这段期间发生过的事吗?”沈思源仍有丝希冀。
她不想承认,于月莹就是于月莹,袭安就是袭安,纵然身体是同一个,但思想、观念完全不同,裘安是不可能变回于月莹那个身心的,她不要沈思源爱上于月莹,他该爱上为他牺牲一切的裘安,他该忘记那个愚蠢的于月莹。
"我不记得。"她断然否定,甜甜的问:"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吗?告诉我。"双手攀上他的脖子,她主动表示亲昵,她多希望他有一点热情的反应,但以这几年的经验来说很少,他简直就快对她绝缘,情况愈来愈糟。
"没什么特别的。"他压下失望,努力的表现淡然,他早该有心理准备她会恢复原貌,丧失纯真的心,忘记对他的爱恋,一切的言语行动都往最有利于她的方向倾斜,他早该醒悟的,当初不该陷溺太深,如今后悔……巳太迟。
但敏锐的她难道看不出沈思源的失望吗?酸酸的醋意忍在胸口,她甜甜的问:"你喜欢失忆的我还是回复记忆的我?”
沈思源正眼瞧她,感觉到一股难过迅速漫开,他暗暗质问老天,为何要在同一个身躯塞进这么不同的两个人,让他在看到月莹时就想起袭安的坏,在看到袭安时就忆起月莹的好?难以忍受,拿下她搁在脖子上的玉臂,他轻描淡写的说:"好好休息吧!过几天等你舒服一点,你就可以出院回去了。"连"家"字都省了,她真的不满哪!他待袭安与待月莹就那么的不同,对待月莹,他就轻声细语、温柔体贴;对待袭安就冰冰有礼,像遇见十年不见的故友,热情燃不起来,剩下的只是道义上的情分。不公平,为何他不能回应她的心意?从当年初见,他俩就这样了。
十年前,她刚离家出走时,她在西门町的红包场唱歌,清纯的嗓音咽着轻快俏丽的歌,那时她有一个外号,叫“小月兔"。虽然不是红透半边天,但至少也有几个固定的老客人捧场,沈思源的大哥就是其中之一,那时,她的生活虽然不富裕,但也还算过得去。
岂料,那位明说很重义气、很讲仁义的大哥其实是只披着羊皮的狼,他趁着一夜天黑,掳走了在巷子里行走的她,不顾她的挣扎、不顾她的哀求,残忍的蹂躏她.自私的逞了他的兽欲、她恨,她恨不得能杀了他。但那位大哥却威胁她绝对不能将"强暴"这件事说出去,否则,他就要对她真正的"家人"不利。于是她在百般无奈下做了他的女人,她咬牙切齿忍受他的触模、邪婬的笑声,还有他编的谎话——那个小兔子是我在西门町找到的鸡,骚得很,她最喜欢我的撩拨,在床上很带劲呢!
当时,她没有一天不想他死,没有一刻不在找机会离开。为此她锻炼自己的身体,训练自已的手脚,甚至学习如何开枪,为了要逃离那所炼狱,她更是训练自己要狠心,既然她想活下去,也想活得好,就算要踩在别人头上也无所谓,所谓的善良和良心都必须舍弃。
因为他的谎话,帮里的弟兄门看她的眼色根本没有尊敬,仿佛她是只臭水沟的老鼠——臭得很!他们的大哥会玩她不过是图一时的新鲜,过不久就会厌腻的。哈!她可真的巴不得呢!但帮里确有一个人把她当个高雅的淑女看待,那个人就是沈思源。
初次见面,于月莹即对气宇不凡的他倾心,想效法红拂女夜奔李靖,来个慧眼识英雄,扶助丈夫一步登天成大业。但他不领情,对她的频频示好夹个相应不理,连他大哥都发觉了她的心意,或许是因为这样而吃味吧?他故意将他私吞一笔钱的黑锅硬按在沈思源身上,要来个全面格杀,企图要沈思源从这个世界消失。要不是她事先偷偷得知,逼着沈思源连夜逃出台湾,他现在还有命吗?到了泰国后,他竟然还想甩掉她,要不是她聪明,藉口如果他不带着她一起生活,她就要回台湾告诉他那帮兄弟,他人在泰国,甚至她要协助帮里的兄弟追杀他,如果当初不是如此威胁他就范,如今的她可能是曼谷街头的一个流莺而已。
当他沾沾自喜的带她去见一手创立的伐木场时,她看见的不是成功,而是颓弃的房舍加上几个疲惫不堪的当地住民。沈思源那时也没风光到哪里去,他一身的褴褛衣衫,沾惹了土和汗水,二十四小时里有二十个小时是那副劳苦的装扮,他时时劳动,每夜回来常常是来不及清洗换衣,就累得倒在木床上熟睡了,看得她好不忍心。
沈思源虽然不要她在工作上帮忙,只要她把家里的事打理好,洗洗衣、煮煮饭就够了,但洗衣她还可以,煮饭就……她这才彻底了解自己对厨房方面没有天分,这样的自已是帮不了沈思源什么忙的。
于是,她才想到去找人资助。没想到她第一个商量的对象听完她的要求后就表示愿意帮忙,但条件是——要陪他过一夜。
考虑了三天,看着沈思源愈来愈累的神情及日渐消瘦的身体,她才点头答应,本以为又要忍受另一场屈辱。但她没想到提出那个要求的人连碰都不碰她一下,只是在房间里很严肃的说:"要我帮你丈夫可以,但有一个条件,那个条件就是你要出去跟别人说我在床上很行,弄得你很舒服,让大家知道我很有男子气概。"可笑的男人自尊!她爽快的答应了,但只是偶尔淡淡的提及,倒是那位先生自己拼命的大吹特吹,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又重振雄风了。荡妇这名称因此很轻易的流传,夸张的扭曲,慕名而来的混蛋多得不得了,而她轻易的将他们玩弄于股掌间,吊他们的胃口,偶尔模模他们的身体,赏几个轻吻,让他们看得到模得到,却吃不着,不过,这样就轻易的让男人们为她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