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银子是拿来用的,这只妖怪不用,银子也只能随着旧主死亡而埋在土里,不如,给她用。况且,住客栈付钱时天经地义的事。
巫家老祖宗可没规定斩妖除魔之余,要免费让妖怪吃住。
“你住在上房,连吃带住一整天是一两又五钱银子。三十两银子够你住二十天。二十天之后,请大爷离开吧。”巫主庭尽量语气平和的说,她巴不得立即送他离开;能够不赚这三十两银子,当然是最好的。显然,这只妖怪打算在这边赖一阵子,不急着走就是了。
“二十天?”黑衣男子没什么时间概念;对他长久的生命而言,一百年和一年的意义是差不多的,只是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想破坏就破坏,他想吃人就吃人,他想在这里住,就是在这里住。
他搓搓下巴。“我也不知道二十天够不够,这金子能让我主多久?”黑衣男子手又一甩,两锭五两黄金出现在她面前。
黄金!巫主庭拈七那两锭黄金,谨慎地连试了两次,又用更多的罡气试它,确定是真的金子。
他到底是吃了谁?那人居然随身带着黄金,这很多钱呢!不过,她对死去的那人没什么探究的兴趣。人死了就死了,在这种混乱的世道,死于战争跟死于妖怪之手,差别不大。更何况,外面的妖怪,可不是只有眼前这只。
“够你住三个月了。不过,那也要看我们客栈收不收客人住。”巫主庭手指不舍的模了那两锭金子几下,然后反手把金子扔回隔壁桌。
“不让住?”黑衣男子轻声笑了起来。“我还没遇过什么事,是我想做,却不能做的。”他笑吟吟的瞧着她。
黑衣男子手指一弹,一道光束从他指尖射出,眨眼间变成一支黑色羽箭,迅速地射破灶房外边的三层结界,往内飞去。
灶房里边传来几声惊呼。
巫主庭面无表情的看了下钉在墙上的黑箭,衣袖中的拳头悄然握起。
“哎呀,里面有人呢。”黑衣男子淡淡一笑。
巫主庭冷冷的看着他,语气森寒的说:“如果你敢吃我的家人,就算是你,我也会想办法跟你拼个同归于尽。”
“呵呵,听起来真厉害。”黑衣男子轻松自若,丝毫不把她的威胁当一回事。
巫主庭一字一句清晰的说道:“我是认真的。我的家人,以及住在山谷里的村民,你一个都不能吃;只要你吃了,即使是死,我也要把你拖到地狱的尽头。”
“凭你?”黑衣男子哈哈大笑。“小巫师,虽然我伤不了你,但是凭你那丁点道行,想要杀我,作梦。你不如得道成仙后,再去修个几百年,也许还有可能封住我吧。”
巫主庭不语,只是冷冷的盯着他。
“你放心好了,我不会吃他们的。有你这么诱人的食物在眼前,我何必去吃那些糟糠肉呢。”普通妖怪吃了她,至少能增长五百年功力;只是,对他这样的稀世大妖来说,五百年功力只是零头,根本不放在眼里。他看上的是她那充满力量、浑身散发罡气的美味,有她这种凤毛麟角般的人类存在,他是看不上普通又乏味的凡人了。
“希望你信守承诺,不会吃我的家人与山谷里的村民。”
“你是说旁边那个包着结界的山谷?”
“对。”
“不是你的家人与山谷里的村民,我就可以吃?”黑衣男子挑了挑眉的问。
“有多少力气做多少事,我只能管到这块地方。其它地方,不干我的事。”
巫主庭平静的说完,站起身,走到他那张桌子。
看见她走过来,黑衣男子挑了挑眉。“小巫师?”
巫主庭伸手。“钱拿来。天晓得你要住到什么时候,我是开客栈,不是开善堂。”
黑衣男子乐得大笑,他拿起黄金,把金子放到她手中,忍着强烈罡气太近造成的微微不适感,他笑容依旧的道:“我无肉不欢,菜弄少些。”
远去的车马队。
“快点快点,别偷懒啊!”车队的管事吆喝着,时不时策马至车马队后头,催促落后的人车。
“老李,你紧张些什么?照那位姑娘说的,我们在中午左右就能到城里了。”领头的青年轻笑。
“不能不急呀。走习惯的路,好端端的却遇到风沙,若不是迷了路,咱们早该在三天前回家了。商行还等着咱们补货呢。”管事擦了擦额头的汗。
“多绕一些路而已。若不是他指路,我还不知道离城这般近的地方,居然有一间客栈。多亏了那位姑娘,让我买到了许多少见的药材,这次的药材再运去大城里的药铺月兑手,肯定能赚上一笔。有机会要谢谢那位大哥……咦……他叫什么名字,我怎么想不起来呢?”青年皱眉苦思。“可是我好想认识他的样子……为什么不记得他的名字……我怎么记性这么差呀……”
车轮的声响与马蹄的哒哒声里,夹杂着青年的疑惑低语。
这几天,山谷里的猎户每日都笑呵呵。原因无它,猎到的兽肉全都卖给有缘客栈,连制成腊肉、腌肉的功夫都不需要。这几日赚得的钱,足够给老婆孩子做件温暖的冬衣了。
现在一捕到猎物,猎户们就直接往客栈送,不用担心卖不出去,又不会被城里的人压价,喜得他们每天都充满干劲的入山打猎,检视捕兽陷阱。
而巫主庭呢?
她在磨调味料。
这几天,她忙着在山里找各式各样的调味料,有的直接研细、切片做料理,有的晒干,备用。那些调味料有的洒入肉汤,有的抹在烤肉上,有的拿来腌肉入味。这几天,灶房里煮的肉比过去四年加起来的还要多。
“嘶——”黑衣男子心满意足的吃着微泛着金黄色泽的烤獐子肉;架子上烤的一整只獐子已经被他吃了一半。抹着野蜂蜜、丁香、小茴的烤獐子肉飘散着令人垂涎三尺的肉香,尤其是半焦的蜜香味融合着鲜肉,更是勾得人馋虫直响,恨不得学黑衣男子一手抓一只獐子腿,痛快地大口吃肉。
经过黑衣男子身边的人,总是忍不住吞了吞口水,望他一眼,想起他特殊的身分,又赶紧走开。除了一个人之外——
“大爷,烤肉是不是很好吃?”小宇眨着圆亮亮的大眼睛,带着好奇的笑容,问着正大快朵颐的黑衣男子。小宇用力吸了吸空气中的肉香,满脸羡慕。
黑衣男子瞥了小宇一眼,点了点头,算是回应。他手上抓着肉,嘴巴舍不得停歇的继续吃。
“有多好吃啊,可以跟我说吗?”小宇一脸期盼。
这几日,除了睡觉沐浴,巫主庭都待在能看得到黑衣男子的地方。美其名是提供最快最有效率的服务,实际是监视他有没有做出什么逾矩的事。
小宇说的话,待在客栈大堂的巫主庭当然也听到了。
比起务农、打猎的村民,懂医、开客栈的巫家已经算是村子里最有钱的一户人家,但是也不会每天吃肉。战乱时代,他们一家子每十天能一起分享两只鸡腿,算是很丰盛的食物了,怎么可能天天吃肉呢。
瞧见小宇口水快流出来的模样,正当巫主庭心软,想去灶上舀一小碗肉汤给小侄子喝时,黑衣男子把右手吃完的腿骨往盘子一扔,左手的肉接过右手继续吃;然后,他用空着的左手一挥,一块巴掌大的獐子肉不知是如何被他切下来的,他抓着那块肉,递给小宇。
巫主庭愣愣的看着眼前这一幕。那只大胃堪比米袋的妖怪,居然分食物给小宇,而且还是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