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銀子是拿來用的,這只妖怪不用,銀子也只能隨著舊主死亡而埋在土里,不如,給她用。況且,住客棧付錢時天經地義的事。
巫家老祖宗可沒規定斬妖除魔之余,要免費讓妖怪吃住。
「你住在上房,連吃帶住一整天是一兩又五錢銀子。三十兩銀子夠你住二十天。二十天之後,請大爺離開吧。」巫主庭盡量語氣平和的說,她巴不得立即送他離開;能夠不賺這三十兩銀子,當然是最好的。顯然,這只妖怪打算在這邊賴一陣子,不急著走就是了。
「二十天?」黑衣男子沒什麼時間概念;對他長久的生命而言,一百年和一年的意義是差不多的,只是他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他想破壞就破壞,他想吃人就吃人,他想在這里住,就是在這里住。
他搓搓下巴。「我也不知道二十天夠不夠,這金子能讓我主多久?」黑衣男子手又一甩,兩錠五兩黃金出現在她面前。
黃金!巫主庭拈七那兩錠黃金,謹慎地連試了兩次,又用更多的罡氣試它,確定是真的金子。
他到底是吃了誰?那人居然隨身帶著黃金,這很多錢呢!不過,她對死去的那人沒什麼探究的興趣。人死了就死了,在這種混亂的世道,死于戰爭跟死于妖怪之手,差別不大。更何況,外面的妖怪,可不是只有眼前這只。
「夠你住三個月了。不過,那也要看我們客棧收不收客人住。」巫主庭手指不舍的模了那兩錠金子幾下,然後反手把金子扔回隔壁桌。
「不讓住?」黑衣男子輕聲笑了起來。「我還沒遇過什麼事,是我想做,卻不能做的。」他笑吟吟的瞧著她。
黑衣男子手指一彈,一道光束從他指尖射出,眨眼間變成一支黑色羽箭,迅速地射破灶房外邊的三層結界,往內飛去。
灶房里邊傳來幾聲驚呼。
巫主庭面無表情的看了下釘在牆上的黑箭,衣袖中的拳頭悄然握起。
「哎呀,里面有人呢。」黑衣男子淡淡一笑。
巫主庭冷冷的看著他,語氣森寒的說︰「如果你敢吃我的家人,就算是你,我也會想辦法跟你拼個同歸于盡。」
「呵呵,听起來真厲害。」黑衣男子輕松自若,絲毫不把她的威脅當一回事。
巫主庭一字一句清晰的說道︰「我是認真的。我的家人,以及住在山谷里的村民,你一個都不能吃;只要你吃了,即使是死,我也要把你拖到地獄的盡頭。」
「憑你?」黑衣男子哈哈大笑。「小巫師,雖然我傷不了你,但是憑你那丁點道行,想要殺我,作夢。你不如得道成仙後,再去修個幾百年,也許還有可能封住我吧。」
巫主庭不語,只是冷冷的盯著他。
「你放心好了,我不會吃他們的。有你這麼誘人的食物在眼前,我何必去吃那些糟糠肉呢。」普通妖怪吃了她,至少能增長五百年功力;只是,對他這樣的稀世大妖來說,五百年功力只是零頭,根本不放在眼里。他看上的是她那充滿力量、渾身散發罡氣的美味,有她這種鳳毛麟角般的人類存在,他是看不上普通又乏味的凡人了。
「希望你信守承諾,不會吃我的家人與山谷里的村民。」
「你是說旁邊那個包著結界的山谷?」
「對。」
「不是你的家人與山谷里的村民,我就可以吃?」黑衣男子挑了挑眉的問。
「有多少力氣做多少事,我只能管到這塊地方。其它地方,不干我的事。」
巫主庭平靜的說完,站起身,走到他那張桌子。
看見她走過來,黑衣男子挑了挑眉。「小巫師?」
巫主庭伸手。「錢拿來。天曉得你要住到什麼時候,我是開客棧,不是開善堂。」
黑衣男子樂得大笑,他拿起黃金,把金子放到她手中,忍著強烈罡氣太近造成的微微不適感,他笑容依舊的道︰「我無肉不歡,菜弄少些。」
遠去的車馬隊。
「快點快點,別偷懶啊!」車隊的管事吆喝著,時不時策馬至車馬隊後頭,催促落後的人車。
「老李,你緊張些什麼?照那位姑娘說的,我們在中午左右就能到城里了。」領頭的青年輕笑。
「不能不急呀。走習慣的路,好端端的卻遇到風沙,若不是迷了路,咱們早該在三天前回家了。商行還等著咱們補貨呢。」管事擦了擦額頭的汗。
「多繞一些路而已。若不是他指路,我還不知道離城這般近的地方,居然有一間客棧。多虧了那位姑娘,讓我買到了許多少見的藥材,這次的藥材再運去大城里的藥鋪月兌手,肯定能賺上一筆。有機會要謝謝那位大哥……咦……他叫什麼名字,我怎麼想不起來呢?」青年皺眉苦思。「可是我好想認識他的樣子……為什麼不記得他的名字……我怎麼記性這麼差呀……」
車輪的聲響與馬蹄的噠噠聲里,夾雜著青年的疑惑低語。
這幾天,山谷里的獵戶每日都笑呵呵。原因無它,獵到的獸肉全都賣給有緣客棧,連制成臘肉、腌肉的功夫都不需要。這幾日賺得的錢,足夠給老婆孩子做件溫暖的冬衣了。
現在一捕到獵物,獵戶們就直接往客棧送,不用擔心賣不出去,又不會被城里的人壓價,喜得他們每天都充滿干勁的入山打獵,檢視捕獸陷阱。
而巫主庭呢?
她在磨調味料。
這幾天,她忙著在山里找各式各樣的調味料,有的直接研細、切片做料理,有的曬干,備用。那些調味料有的灑入肉湯,有的抹在烤肉上,有的拿來腌肉入味。這幾天,灶房里煮的肉比過去四年加起來的還要多。
「嘶——」黑衣男子心滿意足的吃著微泛著金黃色澤的烤獐子肉;架子上烤的一整只獐子已經被他吃了一半。抹著野蜂蜜、丁香、小茴的烤獐子肉飄散著令人垂涎三尺的肉香,尤其是半焦的蜜香味融合著鮮肉,更是勾得人饞蟲直響,恨不得學黑衣男子一手抓一只獐子腿,痛快地大口吃肉。
經過黑衣男子身邊的人,總是忍不住吞了吞口水,望他一眼,想起他特殊的身分,又趕緊走開。除了一個人之外——
「大爺,烤肉是不是很好吃?」小宇眨著圓亮亮的大眼楮,帶著好奇的笑容,問著正大快朵頤的黑衣男子。小宇用力吸了吸空氣中的肉香,滿臉羨慕。
黑衣男子瞥了小宇一眼,點了點頭,算是回應。他手上抓著肉,嘴巴舍不得停歇的繼續吃。
「有多好吃啊,可以跟我說嗎?」小宇一臉期盼。
這幾日,除了睡覺沐浴,巫主庭都待在能看得到黑衣男子的地方。美其名是提供最快最有效率的服務,實際是監視他有沒有做出什麼逾矩的事。
小宇說的話,待在客棧大堂的巫主庭當然也听到了。
比起務農、打獵的村民,懂醫、開客棧的巫家已經算是村子里最有錢的一戶人家,但是也不會每天吃肉。戰亂時代,他們一家子每十天能一起分享兩只雞腿,算是很豐盛的食物了,怎麼可能天天吃肉呢。
瞧見小宇口水快流出來的模樣,正當巫主庭心軟,想去灶上舀一小碗肉湯給小佷子喝時,黑衣男子把右手吃完的腿骨往盤子一扔,左手的肉接過右手繼續吃;然後,他用空著的左手一揮,一塊巴掌大的獐子肉不知是如何被他切下來的,他抓著那塊肉,遞給小宇。
巫主庭愣愣的看著眼前這一幕。那只大胃堪比米袋的妖怪,居然分食物給小宇,而且還是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