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的目光扫向不住地发抖,又极力想掩住自己身子的小路时,他的眼中霎时浮现出一抹温柔。他月兑下外套覆住她的身体并抱起她。
“等等,你休想带走我女儿。”眼看着摇钱树就要被带走,胖女人连忙跳出来拦人。
“你女儿?”泓理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理都不理胖女人的叫嚣,迳自看着怀中的小路,朝她问道:“你是吗?”小路无力的摇头,怎么也没想到他会来看她,又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了她。她和他还真是有缘。
他的肩膀好宽,胸膛又好温暖。她不假思索地将自己的脸埋入他结实的胸膛之中,仿佛一只找到港口休息的海鸥。
“她说不是。”泓理高傲的睨着显然已经气坏的胖女人,那只超重怪物还恬不耻的横在他前头。
“她确定是我女儿!”胖女人仍坚持着,甚至还哭天喊地大骂起来。“你这个没心肝的死女孩,亏我养了你这么多年,你居然”?“够了”泓理愤怒的大吼终于让胖女人住了嘴。“你口口声声说她是你女儿,证据在哪里?她的出生证明呢?你家的户口名簿呢?”泓理不容他人反驳的证据虽教胖女人心慌,但她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别的她不会,?要泼辣她行。
“我家的户口名簿关你什么事?你私闯民宅又随便带走我女儿,我可以上警察局告你!”“请便!”泓理冷笑,他料想到这只大母牛没那个胆。向警察说明案情时可别忘了提起你唆使他人犯罪这一项,我相信法官必定会对这一点极感兴趣。”胖女人的脸色果然如他预料中的难看。她脸上青绿白红四色交错的奇景虽然好看,但他?
可没有闲工夫耗在这里,他还要处理这小女孩的事。
“你……你不会……”胖女人难得给巴。
“我不会吗?”泓理的笑容就像十二月的寒霜。“我劝你今天就搬家,毕竟等到警察找上门才开溜是太晚了点,不是吗?”
他云淡风轻的一句话却意来满室的惊惧。踢上房门后,从里头传出的尖叫、辱骂声至少可传到两条街以外。
被抱在泓理怀中的小路抬头注视著他。他的胸膛令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温暖和安全。
“别担心,你安全了。”泓理柔声保证,心中正考虑著该如何处置她。
“我安全了。”她心安的道,再一次将头理人他充满安全感的胸膛中。
懊如何处置她呢?交给孤儿院?不,那样不好,她的个性那么叛逆,一定受不了刻板的团体生活。或许他可以将她交给政府,总有一些机构是专门收容像她这种小孩的……
“我属于你了吗?”埋在他胸前的小路突然抬起头问,动人的眸子里满载著信任和归属。
忽然间,泓理发现自己无法背叛她的信任。她或许是个小麻烦,但他实在无法冷血的漠视她的不幸。或许是她那双早熟的眼太动人,也或许是她可怜兮兮的语调打动了他,总之,他都无法冷漠的对她说“不”。
“是的,你属于我了”这句话奇异的牵动了他孤寂的心,也牵动了小女孩充满期待的眼眸。
“那真好。”小路安心的睡著了,而泓理也放心的拥紧她。
对昨日还是怒目相向的两人而言,明日将会是个全新的开始。
第二章
“你要收养她?”说话的男人语气中充满了不信与惊讶,仿佛这是个天大的笑话。
“别将嘴张得老大,小心飞进苍蝇。”泓理凉凉的讽刺他的好友兼法律顾问。
“你没听错,我是要收养她。”他接著说道,并燃起一根烟,透过烟雾看向耿青云。
“你可别告诉我那不可能。”
“的确不可能。”耿青云微微一笑,口气中不无遗憾。“根据中华民国现行法律,领养人需年长被领养人二十岁以上方可通过申请。你怎么看也不像大她二十岁。”他也点起一根香烟,同样透过烟雾打量泓理难得的放松神情。自从泓理接管“飞宇”以来,他已经许久未见到他这样的表情。以前的泓理很爱笑,脸上总是挂著亲切和蔼的笑容,但现在的泓理脸上只有嘲讽与严肃,仿佛打算此生就这么过了。
雹青云忍不住叹气,身为他的好友,他真不希望看见泓理变成一个愈来愈冷血的男人。
但他也了解加诸在泓理身上的重任与期许,那迫使他不得不成为一个如钢铁般的男人。
老实说,当他看见泓理抱著一个营养不良的小女孩,并要他马上办理须养手续的时候,他吓了好大一跳。毕竟这是他成为泓理的律师以来,第一次经手公司以外的事务。不仅如此,泓理强烈的收养意愿更是令他感到惊讶,他甚至拒绝了将她送至收容机构的提议。
“该死!”泓理极不文雅的诅咒出声,并烦躁的熄掉手上的烟。“中华民国的法律真是严谨得令人肃然起敬啊。”他讽刺道。“除了透过收养这个途径,可还有别的办法?”
“有。”耿青云立即接口。“你可以申请成为她的监护人,但先决条件得要她的父母同意才行。”
“所以说来绕去,还是得先帮她找到一对父母。”泓理唇边勾起一个淡淡的微笑,看不出情绪好坏。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处理了。你负责帮那孩子找一对愿意挂名收养的夫妻,多少钱都没关系。”说完,他又燃起一根烟,心不在焉的看著窗外。那小女孩不知道睡醒了没有?
“事情没你想得那么简单。”耿青云的话成功的让泓理调回注意力。
“怎么说?”泓理挑起一边的眉毛。
“那孩子没有户口,等于是幽灵人口。她必须先上警察局备案说明原由,才能一步步进行收养程序。”那还是初步而已。泓理此番的坚持,将会带给他一大堆不必要的麻烦。但最麻烦的还不在于此,他不认为泓理懂得如何去照顾一个小孩,毕竟孩子不是宠物,不能说丢就丢。
“那就去备案!”泓理再一次熄掉手上的烟,不耐烦的看向好友。不知怎么地,今天他特别容易感到烦躁。或许是因为那小女孩迫使他必须更改原来的计划吧,他一向讨厌既定事物因外力而更改。“该怎么做就去做。你才是律师,不是吗?”
泓理不耐烦的语气教耿青云不禁挑起眉,他已经许久未曾这么对他说过话,泓理究竟是哪根筋不对了?
“我是你的律师,也是你的朋友,当然有义务提醒你将会面临的困扰。你确定要收养那孩子吗?她是人,不是小动物,不能说不要就不要,你可要想清楚了。”
“我没养过宠物,不清楚养宠物的规矩。”泓理略带自嘲的回答。“不过你放心,我虽没养过宠物,但我绝不会任意丢弃她。”他又不由自主的燃起一根烟,表情一样烦躁。
雹青云除了叹息之外,也只有照办了。他和泓理从幼稚园开始就认识了,所以他非常了解泓理的脾气。每当他开始出现这种语气时,那就代表一个意思——别再啰唆。
他是个好律师,也是个好朋友,当然懂得从善如流。
“既然你坚持,那我还有什么话说,自然是照办了。”耿青云边说边掏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准备记录资料。“那小女孩的姓名?”
“不知道。”泓理回答得干脆。
“不知道?”耿青云一阵错愕,泓理竟连人家姓什么、叫什么都不知道,就将人扛回来?他忍不住摇头,为好友的冲动深感不可思议。
“那么,你也不晓得她的年麟罗?”问也是白问,不过值得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