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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河線上的愛情 第4頁

作者︰湍梓

當他的目光掃向不住地發抖,又極力想掩住自己身子的小路時,他的眼中霎時浮現出一抹溫柔。他月兌下外套覆住她的身體並抱起她。

「等等,你休想帶走我女兒。」眼看著搖錢樹就要被帶走,胖女人連忙跳出來攔人。

「你女兒?」泓理露出一個嘲諷的笑容,理都不理胖女人的叫囂,逕自看著懷中的小路,朝她問道︰「你是嗎?」小路無力的搖頭,怎麼也沒想到他會來看她,又在千鈞一發之際救了她。她和他還真是有緣。

他的肩膀好寬,胸膛又好溫暖。她不假思索地將自己的臉埋入他結實的胸膛之中,仿佛一只找到港口休息的海鷗。

「她說不是。」泓理高傲的睨著顯然已經氣壞的胖女人,那只超重怪物還恬不恥的橫在他前頭。

「她確定是我女兒!」胖女人仍堅持著,甚至還哭天喊地大罵起來。「你這個沒心肝的死女孩,虧我養了你這麼多年,你居然」?「夠了」泓理憤怒的大吼終于讓胖女人住了嘴。「你口口聲聲說她是你女兒,證據在哪里?她的出生證明呢?你家的戶口名簿呢?」泓理不容他人反駁的證據雖教胖女人心慌,但她可不是什麼省油的燈,別的她不會,?要潑辣她行。

「我家的戶口名簿關你什麼事?你私闖民宅又隨便帶走我女兒,我可以上警察局告你!」「請便!」泓理冷笑,他料想到這只大母牛沒那個膽。向警察說明案情時可別忘了提起你唆使他人犯罪這一項,我相信法官必定會對這一點極感興趣。」胖女人的臉色果然如他預料中的難看。她臉上青綠白紅四色交錯的奇景雖然好看,但他?

可沒有閑工夫耗在這里,他還要處理這小女孩的事。

「你……你不會……」胖女人難得給巴。

「我不會嗎?」泓理的笑容就像十二月的寒霜。「我勸你今天就搬家,畢竟等到警察找上門才開溜是太晚了點,不是嗎?」

他雲淡風輕的一句話卻意來滿室的驚懼。踢上房門後,從里頭傳出的尖叫、辱罵聲至少可傳到兩條街以外。

被抱在泓理懷中的小路抬頭注視著他。他的胸膛令她感到不可思議的溫暖和安全。

「別擔心,你安全了。」泓理柔聲保證,心中正考慮著該如何處置她。

「我安全了。」她心安的道,再一次將頭理人他充滿安全感的胸膛中。

懊如何處置她呢?交給孤兒院?不,那樣不好,她的個性那麼叛逆,一定受不了刻板的團體生活。或許他可以將她交給政府,總有一些機構是專門收容像她這種小孩的……

「我屬于你了嗎?」埋在他胸前的小路突然抬起頭問,動人的眸子里滿載著信任和歸屬。

忽然間,泓理發現自己無法背叛她的信任。她或許是個小麻煩,但他實在無法冷血的漠視她的不幸。或許是她那雙早熟的眼太動人,也或許是她可憐兮兮的語調打動了他,總之,他都無法冷漠的對她說「不」。

「是的,你屬于我了」這句話奇異的牽動了他孤寂的心,也牽動了小女孩充滿期待的眼眸。

「那真好。」小路安心的睡著了,而泓理也放心的擁緊她。

對昨日還是怒目相向的兩人而言,明日將會是個全新的開始。

第二章

「你要收養她?」說話的男人語氣中充滿了不信與驚訝,仿佛這是個天大的笑話。

「別將嘴張得老大,小心飛進蒼蠅。」泓理涼涼的諷刺他的好友兼法律顧問。

「你沒听錯,我是要收養她。」他接著說道,並燃起一根煙,透過煙霧看向耿青雲。

「你可別告訴我那不可能。」

「的確不可能。」耿青雲微微一笑,口氣中不無遺憾。「根據中華民國現行法律,領養人需年長被領養人二十歲以上方可通過申請。你怎麼看也不像大她二十歲。」他也點起一根香煙,同樣透過煙霧打量泓理難得的放松神情。自從泓理接管「飛宇」以來,他已經許久未見到他這樣的表情。以前的泓理很愛笑,臉上總是掛著親切和藹的笑容,但現在的泓理臉上只有嘲諷與嚴肅,仿佛打算此生就這麼過了。

雹青雲忍不住嘆氣,身為他的好友,他真不希望看見泓理變成一個愈來愈冷血的男人。

但他也了解加諸在泓理身上的重任與期許,那迫使他不得不成為一個如鋼鐵般的男人。

老實說,當他看見泓理抱著一個營養不良的小女孩,並要他馬上辦理須養手續的時候,他嚇了好大一跳。畢竟這是他成為泓理的律師以來,第一次經手公司以外的事務。不僅如此,泓理強烈的收養意願更是令他感到驚訝,他甚至拒絕了將她送至收容機構的提議。

「該死!」泓理極不文雅的詛咒出聲,並煩躁的熄掉手上的煙。「中華民國的法律真是嚴謹得令人肅然起敬啊。」他諷刺道。「除了透過收養這個途徑,可還有別的辦法?」

「有。」耿青雲立即接口。「你可以申請成為她的監護人,但先決條件得要她的父母同意才行。」

「所以說來繞去,還是得先幫她找到一對父母。」泓理唇邊勾起一個淡淡的微笑,看不出情緒好壞。這件事就交給你去處理了。你負責幫那孩子找一對願意掛名收養的夫妻,多少錢都沒關系。」說完,他又燃起一根煙,心不在焉的看著窗外。那小女孩不知道睡醒了沒有?

「事情沒你想得那麼簡單。」耿青雲的話成功的讓泓理調回注意力。

「怎麼說?」泓理挑起一邊的眉毛。

「那孩子沒有戶口,等于是幽靈人口。她必須先上警察局備案說明原由,才能一步步進行收養程序。」那還是初步而已。泓理此番的堅持,將會帶給他一大堆不必要的麻煩。但最麻煩的還不在于此,他不認為泓理懂得如何去照顧一個小孩,畢竟孩子不是寵物,不能說丟就丟。

「那就去備案!」泓理再一次熄掉手上的煙,不耐煩的看向好友。不知怎麼地,今天他特別容易感到煩躁。或許是因為那小女孩迫使他必須更改原來的計劃吧,他一向討厭既定事物因外力而更改。「該怎麼做就去做。你才是律師,不是嗎?」

泓理不耐煩的語氣教耿青雲不禁挑起眉,他已經許久未曾這麼對他說過話,泓理究竟是哪根筋不對了?

「我是你的律師,也是你的朋友,當然有義務提醒你將會面臨的困擾。你確定要收養那孩子嗎?她是人,不是小動物,不能說不要就不要,你可要想清楚了。」

「我沒養過寵物,不清楚養寵物的規矩。」泓理略帶自嘲的回答。「不過你放心,我雖沒養過寵物,但我絕不會任意丟棄她。」他又不由自主的燃起一根煙,表情一樣煩躁。

雹青雲除了嘆息之外,也只有照辦了。他和泓理從幼稚園開始就認識了,所以他非常了解泓理的脾氣。每當他開始出現這種語氣時,那就代表一個意思——別再唆。

他是個好律師,也是個好朋友,當然懂得從善如流。

「既然你堅持,那我還有什麼話說,自然是照辦了。」耿青雲邊說邊掏出隨身攜帶的筆記本,準備記錄資料。「那小女孩的姓名?」

「不知道。」泓理回答得干脆。

「不知道?」耿青雲一陣錯愕,泓理竟連人家姓什麼、叫什麼都不知道,就將人扛回來?他忍不住搖頭,為好友的沖動深感不可思議。

「那麼,你也不曉得她的年麟羅?」問也是白問,不過值得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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