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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 第2页

作者:惟樱

??“嫂嫂,您觉得怎样?”

??睁眼一看,眼前多了一张不怀好意的笑脸。

??“很有意思,大家引经据典。”

??隋便淡笑,内心打了个呵欠。

??旁人脸上涌起暧昧的笑。

??大概嘲笑我没文化吧,讽刺你们只知背书,也没反应,笨!

??江风起也无反应。

??“白痴,骂你们只懂背书也听不懂!”

??一道冷冷的男声响起。

??咦,谁这么善解人意,道尽人家心事?隋意顺声望好黑好漂亮的眼珠子!

??她看人素来先看眼睛,邪气或正气无所谓,漂亮便行。

??眼前的男人有着十足漂亮的单眼皮眼睛,那双眼珠子,黑钻一样!

??人倒是有点傻,这么轻易便流露锋芒,也不管对象值不值。

??隋意无谓地移回目光,不再有兴趣。

??她不喜欢浪费时间在傻人身上。尽避最近愈来愈觉得自己智力退化。可是仍不愿放弃,做事情未尽十分努力时,便言失败的人是白痴——这是她的信条。

??她在骂,自己的底线。

??“隋意将你们父子三人照顾得很好啊。”

??家中长辈出面打圆场,转移话题。

??“应该的。”她摆上恭顺模样,应付场面而已,谁不会?

??“还不谢谢阿姨?”

??“谢谢阿姨。”两小孩有礼地应嘱行礼。

??“哎呀,不要这么客气。”

??是,别客气,她对小孩向来兴趣缺缺,现在也只是爱屋及乌而已,那丈夫呢,她惟一在乎的人,会有什么反应?

??转头望去,看见他又习惯性地出神,眼中的迷恩不是为了自己。

??感觉,又离底线近了一步。

??“抱歉,我去趟卫生间。”优雅地起身,隋意离席而去。

??绕到客厅外的走廊一处,只想吸口新鲜空气,再呆下去,会元聊到窒息。

??一会儿,远外传来匆匆的脚步声。

??“四少,您刚才怎么为那女人说话……哎呀,您真的走啊?!”

??“嗤,我自己不耐烦,你管我那么多,那种全职保姆,谁有心思为她说话。”

??“四少,您这么一走太不给他们面子了。”

??“闭嘴!”

??脚步声远去了,隋意从隐身处出现。

??全职保姆?形容得倒很贴切呢。

??不觉得家庭主妇与职场女强人存在的价值有何区别。现在的身份,确实有违她初衷,但爱情啊,她也只是不由自主而已。

??原来,再大的热情,若没有对方的回应,也会一点一滴耗尽。

??捧着簇新的离婚证书,隋意终于确定了。

??两年的交往,两年的婚姻,四年,只证明爱情与付出的努力无关。道理,早已明白,可是对方从未拒绝,便以为,努力付出,便会得到反应。

??也其实,从一开始就没计算过得失。

??爱便是爱了,何况,对方也给了自己一个机会,也就抱着希望,以为,爱,可以一点一滴地聚积。

??不是不可以过下去的,江风起还是那个江风起,温柔体贴;两个小孩也懂事可人,并不叛逆。

??只是,她和他们之间,永远隔着一个女人,是江风起梦中惊醒而泣的主因,是孩子们作文中惟一的母亲,是众亲友中标准的江夫人,因死亡而完美无缺。

??她不缺乏自信,从未做过与人争宠的事,因为不屑。但,她只有一个心愿,做与丈夫最亲的妻子。为此,她愿意做好附属的其他角色:好母亲,好江夫人。

??可惜,江风起永远的最爱是亡妻,不是不爱隋意,不是不疼隋意,只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吧。

??隋意知道自己心很贪,可以不是惟一,但必须是那个“最”。

??只是,现实改变不到她要的程度,便,只有放弃。

??没有争吵,没有怨怼,没有刻意地讨好。

??她可以不强求天性喜好的享乐,但,爱一个人,必须,也只能随着自己的本性。

??她冷漠。自私,有付出就要求有回应,而且是以十分换得十分,得到更多也不介意。

??她不急,给自己和江风起时间,并没有设定期限,只是经历过一点一点,慢慢地走向底线,无奈,只有再见。

??“抱歉。”

??签字分手的时候,江风起着着隋意,温柔地道歉。

??他知道走到这一步的原因,也知道隋意要什么,可他给不了。

??“这跟抱歉无关。”

??看着前夫的眼睛,隋意还是心痛,这分温柔,到什么时候才会不再令她心痛?

??以前愿拿一切来换,现在终于知道,她要的,是全部,少一分,也宁愿不要。

??是不是,不够爱心,不够包容,不够豁达,便无法得到一分完整的爱?

??可能是。

??不过,就算如此,也只有认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或许,有一天,她会发生质变,但不是现在,她已达底线,只有顺其自然。

??放手。

??离开。

??接下来,要做什么?

??呆呆地看着眼前的男子,隋意的脑子第一次出现空白。

??“隋女士,如果,您同意我们的条件的话,请签下这份合约。细节上面记载得很清楚,您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和我们商议。”

??男子很有职业素养,耐心地向她再次解释。

??这是一份无懈可击的合约,从身份到财产,基本原则,具体方式,解决事端方式及选择适用的法律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一应俱全,措辞严谨,毫无漏洞可钻。

??科班出身,隋意草略一眼即可判断。

??问题是内容有点奇怪。

??合约双方是羽山秋人与隋意,事实上,是一份婚前公证书!

??她的义务是与羽山秋人结婚,以其夫人的名义出席各种社交场合——如果他要求,权利是,拥有一张无限度使用的金卡,可自主安排自己的行动日程——除了必须参与的重大活动,应尽量参加,可随时单方面提出解决婚姻关系要求,但无权要求获得任何物质上的补偿……

??也就是,在合约有效期限内,权利义务不对等。“尽量参加他要求的社交活动”,也就表示,不参加也行。

??那她的任务除了挂衔以外,就是肆意挥霍了?

??可是,一旦婚姻结束,她岂不是一文不名?

??“离婚的话,我不保有婚姻其问所置的任何财产?”

??隋意谨慎地提问。

??“是。”

??“那我可以自主安排自己的生活,是否意味着我只须尽量履行社交上的义务,而无须满足对方当事人额外的要求,包括,心理上的,和生理上的?”

??她着重“生理”二字。

??“是的,这一点,合约的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讲得很清楚……”

??“我签!”

??迅速打断对方即将开始的长篇大论,她“刷刷”签上自己的大名,微笑地递给在旁恭候多时的公证人。

??“不过,这份合约必须双方当事人共同出面签署才有效?”

??“是的,明天下午两点,请您搭乘直飞东京的飞机,少爷在那恭候。”

??对方显然如释重负地一鞠躬,有礼地起身离去。

??不知道这算不算有点快,离婚的当天下午签订一份婚前公证书?

??隋意眨眨眼。

??美食,衣服,首饰,旅游……她的人生意义近在眼前。

第二章

??享乐主义从一本批驳各种腐朽堕落的人生观的大作上,第一次看见这四个字时,我就为它深深迷醉。

??从此,我的人生信条有了典型的名词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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