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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 第2頁

作者︰惟櫻

??「嫂嫂,您覺得怎樣?」

??睜眼一看,眼前多了一張不懷好意的笑臉。

??「很有意思,大家引經據典。」

??隋便淡笑,內心打了個呵欠。

??旁人臉上涌起曖昧的笑。

??大概嘲笑我沒文化吧,諷刺你們只知背書,也沒反應,笨!

??江風起也無反應。

??「白痴,罵你們只懂背書也听不懂!」

??一道冷冷的男聲響起。

??咦,誰這麼善解人意,道盡人家心事?隋意順聲望好黑好漂亮的眼珠子!

??她看人素來先看眼楮,邪氣或正氣無所謂,漂亮便行。

??眼前的男人有著十足漂亮的單眼皮眼楮,那雙眼珠子,黑鑽一樣!

??人倒是有點傻,這麼輕易便流露鋒芒,也不管對象值不值。

??隋意無謂地移回目光,不再有興趣。

??她不喜歡浪費時間在傻人身上。盡避最近愈來愈覺得自己智力退化。可是仍不願放棄,做事情未盡十分努力時,便言失敗的人是白痴——這是她的信條。

??她在罵,自己的底線。

??「隋意將你們父子三人照顧得很好啊。」

??家中長輩出面打圓場,轉移話題。

??「應該的。」她擺上恭順模樣,應付場面而已,誰不會?

??「還不謝謝阿姨?」

??「謝謝阿姨。」兩小孩有禮地應囑行禮。

??「哎呀,不要這麼客氣。」

??是,別客氣,她對小孩向來興趣缺缺,現在也只是愛屋及烏而已,那丈夫呢,她惟一在乎的人,會有什麼反應?

??轉頭望去,看見他又習慣性地出神,眼中的迷恩不是為了自己。

??感覺,又離底線近了一步。

??「抱歉,我去趟衛生間。」優雅地起身,隋意離席而去。

??繞到客廳外的走廊一處,只想吸口新鮮空氣,再呆下去,會元聊到窒息。

??一會兒,遠外傳來匆匆的腳步聲。

??「四少,您剛才怎麼為那女人說話……哎呀,您真的走啊?!」

??「嗤,我自己不耐煩,你管我那麼多,那種全職保姆,誰有心思為她說話。」

??「四少,您這麼一走太不給他們面子了。」

??「閉嘴!」

??腳步聲遠去了,隋意從隱身處出現。

??全職保姆?形容得倒很貼切呢。

??不覺得家庭主婦與職場女強人存在的價值有何區別。現在的身份,確實有違她初衷,但愛情啊,她也只是不由自主而已。

??原來,再大的熱情,若沒有對方的回應,也會一點一滴耗盡。

??捧著簇新的離婚證書,隋意終于確定了。

??兩年的交往,兩年的婚姻,四年,只證明愛情與付出的努力無關。道理,早已明白,可是對方從未拒絕,便以為,努力付出,便會得到反應。

??也其實,從一開始就沒計算過得失。

??愛便是愛了,何況,對方也給了自己一個機會,也就抱著希望,以為,愛,可以一點一滴地聚積。

??不是不可以過下去的,江風起還是那個江風起,溫柔體貼;兩個小孩也懂事可人,並不叛逆。

??只是,她和他們之間,永遠隔著一個女人,是江風起夢中驚醒而泣的主因,是孩子們作文中惟一的母親,是眾親友中標準的江夫人,因死亡而完美無缺。

??她不缺乏自信,從未做過與人爭寵的事,因為不屑。但,她只有一個心願,做與丈夫最親的妻子。為此,她願意做好附屬的其他角色︰好母親,好江夫人。

??可惜,江風起永遠的最愛是亡妻,不是不愛隋意,不是不疼隋意,只是,曾經滄海難為水吧。

??隋意知道自己心很貪,可以不是惟一,但必須是那個「最」。

??只是,現實改變不到她要的程度,便,只有放棄。

??沒有爭吵,沒有怨懟,沒有刻意地討好。

??她可以不強求天性喜好的享樂,但,愛一個人,必須,也只能隨著自己的本性。

??她冷漠。自私,有付出就要求有回應,而且是以十分換得十分,得到更多也不介意。

??她不急,給自己和江風起時間,並沒有設定期限,只是經歷過一點一點,慢慢地走向底線,無奈,只有再見。

??「抱歉。」

??簽字分手的時候,江風起著著隋意,溫柔地道歉。

??他知道走到這一步的原因,也知道隋意要什麼,可他給不了。

??「這跟抱歉無關。」

??看著前夫的眼楮,隋意還是心痛,這分溫柔,到什麼時候才會不再令她心痛?

??以前願拿一切來換,現在終于知道,她要的,是全部,少一分,也寧願不要。

??是不是,不夠愛心,不夠包容,不夠豁達,便無法得到一分完整的愛?

??可能是。

??不過,就算如此,也只有認了。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或許,有一天,她會發生質變,但不是現在,她已達底線,只有順其自然。

??放手。

??離開。

??接下來,要做什麼?

??呆呆地看著眼前的男子,隋意的腦子第一次出現空白。

??「隋女士,如果,您同意我們的條件的話,請簽下這份合約。細節上面記載得很清楚,您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和我們商議。」

??男子很有職業素養,耐心地向她再次解釋。

??這是一份無懈可擊的合約,從身份到財產,基本原則,具體方式,解決事端方式及選擇適用的法律條款,雙方的權利義務……一應俱全,措辭嚴謹,毫無漏洞可鑽。

??科班出身,隋意草略一眼即可判斷。

??問題是內容有點奇怪。

??合約雙方是羽山秋人與隋意,事實上,是一份婚前公證書!

??她的義務是與羽山秋人結婚,以其夫人的名義出席各種社交場合——如果他要求,權利是,擁有一張無限度使用的金卡,可自主安排自己的行動日程——除了必須參與的重大活動,應盡量參加,可隨時單方面提出解決婚姻關系要求,但無權要求獲得任何物質上的補償……

??也就是,在合約有效期限內,權利義務不對等。「盡量參加他要求的社交活動」,也就表示,不參加也行。

??那她的任務除了掛餃以外,就是肆意揮霍了?

??可是,一旦婚姻結束,她豈不是一文不名?

??「離婚的話,我不保有婚姻其問所置的任何財產?」

??隋意謹慎地提問。

??「是。」

??「那我可以自主安排自己的生活,是否意味著我只須盡量履行社交上的義務,而無須滿足對方當事人額外的要求,包括,心理上的,和生理上的?」

??她著重「生理」二字。

??「是的,這一點,合約的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講得很清楚……」

??「我簽!」

??迅速打斷對方即將開始的長篇大論,她「刷刷」簽上自己的大名,微笑地遞給在旁恭候多時的公證人。

??「不過,這份合約必須雙方當事人共同出面簽署才有效?」

??「是的,明天下午兩點,請您搭乘直飛東京的飛機,少爺在那恭候。」

??對方顯然如釋重負地一鞠躬,有禮地起身離去。

??不知道這算不算有點快,離婚的當天下午簽訂一份婚前公證書?

??隋意眨眨眼。

??美食,衣服,首飾,旅游……她的人生意義近在眼前。

第二章

??享樂主義從一本批駁各種腐朽墮落的人生觀的大作上,第一次看見這四個字時,我就為它深深迷醉。

??從此,我的人生信條有了典型的名詞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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