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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鳥記 第39頁

作者︰亦舒

「怎麼了?」她很溫和的問。

「她看上去很高興。」我說。

「你應該為她開心才是。」小田的聲音仍然很溫柔。

「可是我與她已經分手了,她幸福或是不幸福,開心或是不開心,又有什麼分別呢?都跟我扯不上任何關系。所以我最不以為然某些人,與女朋友分手之後,振振有辭的說︰『我祝她幸福。』有什麼好說的呢,她幸福與否,與我是一點點關系也沒有的了。」

小田點點頭。我們沉默了很久。

後來我說︰「這啤酒實在很好,夠勁。」

她點點頭。

自從那一天以後,我常常獨自約會小田。我們很大方的出去看電影,看戲,听音樂,散步。她是很好的伴侶.我不再把她與美麗做比較,這是錯的,不公平的。

記得有一次我問小田︰「你以前有沒有男朋友?」

她坦然的笑,「當然有。誰沒有?」

「總沒听你提過。」我說。

「忘了,也就不用提了。應該忘記,才分手的。不是嗎?」她看著我。

我點點頭。

她是一個十分明理的女子。

但是有時候蜜瓜上市了,我總還是想買,下意識的拿起最圓最大的。妹妹說︰「你買這個干什麼?我又不能吃,吃了喉嚨痛,你又不愛吃,小田對水果沒興趣。」我才惘惘然的放下蜜瓜,美麗喜歡吃,以前買慣了,要忘記她容易,要忘記這些小動作才難呢。感情跟癌一樣,很難割得干淨。

妹妹與我爭論著,她認為我應該去再讀一個學位,但是我覺得先工作一、兩年也好。小田總不發言。妹妹催她,「喂!你怎麼不說話?」小田微微一抬頭,說︰「這是他的事,當然他自己最清楚。就好像一些女人,千辛萬苦的嫁了丈夫,管丈夫的頭,管丈夫的腳,我最看不順眼,既然錦衣美食,還哪里來的這麼多嚕嗦!老公的錢,只要是他自己賺的,他愛怎麼花,就怎麼花!他的時間,他愛怎麼糟塌,就怎麼糟塌!做人家老婆,最忌『君子愛人以德』,只要老公不偷不搶不吃軟飯,娶個把小老婆,也不算壞!」

妹妹說︰「你是最最賢良的,誰娶了你,可是大福氣,哥哥,听見了沒有?哈哈哈!」

我微笑,小田也微笑。

我們都是經過那一番來的了。為了小事吵吵鬧鬧,天下間仿佛有千萬處令人不滿的地方,到後來所有的力氣都沒有了。也沒有勁去挑更好的了。

可笑,不是嗎?

我知道,到冬天,大家披出皮裘的時候,我也會想起美麗,她的要求低,只希望有一件貂皮的短大衣。我更希望,到冬天的時候,我可以徹底的把一切忘記。然而我不是這種人。

我看著小田。我相信她也不是這種人,大家都不再是一張白紙,大家心里面都充滿很多很多事,說不出來的事,不如不說。

而小田,我真希望她是我最後的一個女朋友,我實在沒有那種時間與精力再找第三個了,畢竟拜倫說的︰戀愛只是男人生活中的一部份。

花店

每天下午,五點零十分,他便來了。他會說︰「六枝玫瑰花,紅的。」

每天下午他來買六枝玫瑰花,我為他把花卷在紙里,用銀色的緞帶扎好。他會很爽快地付鈔票,說聲謝謝,然後走開。

每天下午他都來的。

準五時十分。

兩個星期之後,近五點的時候,下意識地我已經等候他的光臨。他長得很秀氣,態度溫文,渾身有種說不出的氣派,穿著深灰色的西裝,白色襯衫,灰夾黑色細條子領帶。衣著是這麼樸素,打扮得十分得宜,他的一雙手干淨縴細,有時候染著一點墨水。

每天他推開玻璃,他說︰「六枝玫瑰花,紅色。」

他不說「半打」,他說「六枝」,這是他的特色。

我默默地把花給他,收錢,把錢放進收銀機。

他是最後的一個顧客,我們在五點半關門。

在他出現之後,生活完全不一樣了。

我會自然地留下六枝長睫玫瑰,方便他來買。

有一日,有位洋人太太要買玫瑰花,只剩六枝了,我說︰「太太,有人訂下了玫瑰,買金盞菊吧,配紫色的蘭花最好,怎樣?」

洋太太听我的勸告,但不甚快樂地用眼楮瞥了瞥玫瑰花,持金盞菊走了。

五點十分,他來到。

我把玫瑰遞給他,他道謝。

天氣冷,他加了件黑色的外套,凱絲咪呢料,一條白色絲巾,YSL字樣塞在領子里,口袋里一雙薄皮手套,他穿的衣服永遠只有灰、黑、白,他連藏青色也不穿。

我沒跟他說,我特地把這些花留給他。

他是顧客,我是售貨員,話不宜多。

他離開後,我把店鎖好,去候公路車回家。

我把絨線手套緩緩套好,看著夜色罩下,城市燈光閃亮。

日與夜都那麼寂寞。

母親比我更寂寞。

她微笑問︰「你什麼時候結婚呢?」她常常在這句話後停一停︰「如果你有一個家庭,我可以來照顧你的孩子,為你做家務,小家庭有那種溫柔的光,令人精神一振。」

我報以微笑。

我很少有約會,有時候一連推掉好幾個約來陪母親。我並沒有為誰犧牲,我情願陪母親,我覺得那樣更有味道。

我有一份清靜的工作,毫無創造性的。在店內,沒有顧客的時候,我看小說消磨時間。

有時候一天可以看一本。

老板選中我唯一原因是我有漂亮的牙齒,是以當我笑的時候,顧客會覺得舒服,我的確常常笑。

花店很美麗,那種草香,清新的水味,各式各樣柔軟的花瓣,早上送花來,我接收,點數目,簽單子。石竹一捆捆地放置桶中,碗大的荷花,天堂鳥。

有時候我們也備有常綠植物。最受歡迎的還是玫瑰。

「用花代語。」洋人說,他們把玫瑰代表愛意送給女友。

我奇怪他的女友是誰。幸運的女孩子。

相信她一定是個名媛。

名媛的定義︰家庭優裕,歐陸受的教育,會說美麗的法文與英文,衣著時髦而具品味,相貌娟秀,儀態優雅。

可以肯定只有這樣的女孩子才配得起他。

我們的花店附屬在一家大酒店底下,如果酒店要大量用花,也會預早通知我們,大堂中那盆大型的花,由我負責插妥交出。

我不會插花,但草月流給我的印象很深,常買了書回來參考,久而久之,似通非通,真是逼上梁山。

老板娘跟人說︰「最緊要是定性,這樣的女孩子很難找了,她做了這麼多年。」

原來她在說我,沒多久她加了我薪水。

在店里我穿件白色的罩衫,寬身,細麻布。

我每周末洗干淨制服,熨得筆挺,星期一早上是我看上去最整潔的一天。

五點十分他進來的時候,我把玫瑰自桶中取出,包好紙張,微笑,遞給他。

他一定深浸愛河里。任何男人,天天送六枝紅玫瑰給他的女朋友,一定是深浸愛河了。

我與媽媽說起他。

媽媽說︰「你可以與他說話。」

「沒有用。」我微笑,「他勝過我太多,仙德瑞拉的故事不是每天發生的。」

「可是為什麼你還沒有找到地位相等的對象?」

「不要催我,媽媽。」

我把手放在她肩膀上。

他風雨無阻地來了兩個月。

有時候他戴領帶,有時候不。他的手與皮鞋一樣,永遠是干淨的。

我照常把花束給他。他笑。

他每月花在買玫瑰的數目是驚人的。

我希望他見到我會與我說幾句話。但是他不是與售貨員吊膀子的男人,他不是。他從不與我說話。

然後,忽然有一天,他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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