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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 第25頁

作者︰亦舒

我問夫人︰「應告訴方中信,還是不告訴?」

「你總要向他道別。」

「也可以不告而別,那麼至少這十天內他會過得高高興興。」

「他會猜得到。」

「真無所適從。」

「順其自然吧。」

「真不舍得。」

方在飛機場接我,他手中抱著小愛梅。

愛梅仿佛已與他相依為命,胖胖手臂繞著方的脖子,任何不知情的人都會認為她是他的女兒。

見到我,兩人興奮得叫起來,手舞足蹈。

我奔出去,三人擁作一團。

夫人在一旁微笑,愛梅受老方之囑,上前向夫人敬禮獻花。老方最懂得討人歡喜。

稍後自然有管家把夫人接回去。

第十八章

再度回到方宅,就正式把它當為家。

愛梅已完全熟悉環境,長胖不少,臉頰紅潤,象小隻果。天大的煩惱,只需看到這一張面孔,也會暫時卸下。

三口子嘻嘻哈哈,我自問真能做到今朝有酒今朝醉。

太陽落山,方帶我到舞廳跳舞。音樂很慢很慢,男男女女摟抱著緩緩挪動腳步,身子隨節拍擺動,十分陶醉,有些還臉貼臉,女方也有素性將玉臂掛在男伴脖子上的。

沒想到五十年前跳舞可以帶出這麼含蓄的成分,誰說世風日下,越是曖昧就越艷靡,騷在骨子里,令人臉紅耳赤,情不自禁。

而且還在公眾場所表演,我看得呆了,不肯下舞池。

方幾次三番邀請,說是教我。

我仍然搖頭微笑。

樂師開始吹奏金色色士風,曲子如怨如慕,如泣如訴,令听眾沉醉。「這首歌叫什麼名字?」

「這是懷舊之夜,」方說︰「歌名《渴睡的礁湖》。」

呵,舊上加舊,一直往回走,走到幽黯不知名的角落,在那里,人們衣服上每一瓣都繡滿花朵,他們慣性服用麻醉劑,都有一雙睜不開如煙如霧的芍藥眼,什麼都不用做,淨管勾心斗角或是爭艷奪麗。

在書本上讀到過,他們種的花有黑牡丹、白海棠,喜歡的顏色有明黃、燕青……今夜似乎捉模到這種情趣,燈光昏沉沉,閃爍著水晶般的珍珠,不喝酒也醉人。

誰願意回去,在那里,為了使我你不住堡作奉獻精力,燈光與日光一樣,造成錯覺,刺激新陳代謝,把人當機器。

只得悄悄吁出一口氣。

方輕輕跟音樂吟唱︰「渴睡的礁溯,在熱帶的月色下,我與你共游……」他說︰「我知道有個地方,四季如春,在天堂般的花叢中,有個湖泊,叫做迷失之湖,也許躲在那里,沒有人會找得到我們,任由咱們長滿白發,你說如何,肯不肯與我到那里去?」

「是是,我們一起去,我願意。」

他很小聲很小聲,溫柔如夜般說,「那迷失之湖,永遠在我心底,讓我們來跳舞。」

我熱淚滿眶,不住點頭。

老方帶領我下舞池,一步一步教我,並不難,很快跟上了,我學著其他女士的樣子,左手搭在男伴右肩上,右手與他左手相握。

這是生平第一次跳舞。

他在我耳畔說︰「要回去了吧。」

口氣呵在敏感的耳朵上,引起麻癢。

我的心境也非常明澄,既成事實,也無謂抵賴。

我說︰「十四號下午。」

「就剩下這點時間?」他無限憐惜的問。

「是,就那麼多。」我說。

他擁緊我,「我們一起渡過四十五天,不能說是不幸了,四十五天有一千零八十個小時,每分鐘你都令我心花怒放,認識你是我一生中所發生的最好的一件事,謝謝你陸宜,為我平凡的一生帶來光采。」他哽咽。

夫人說得正確,方的性格可愛知足,懂得退一步想,所以他是個快樂的人,自身快樂,也令人快樂。

換了別人,就會貪婪,短短四十五天,不不不不夠,希望有四百五十天,四百多天過去,希祈四千五百天,到頭來還不是一場春夢,到頭來還不是席終人散,還不是傷心失望。

有什麼是會陪我們老死的呢,沒有。早日想穿了,早日月兌離苦海。

我對方說︰「我們在一起的確開心,但願回憶長存。」

他用手指替我劃去眼淚,「听听這首老歌,從我祖父談戀愛時直流行到現在,叫十二個永不。」

「這些迷人的歌曲,真叫人死而後己。」

「你也喜歡?我愛煞它們。」

他把我帶回座位,小桌子上燭火搖曳,他握緊我的手。

「真想同你結婚。」

「不想連累你。」

「非卿不娶。」

我忍不住笑,「你?」

他假慍,別轉面孔。

「本性難移,我走掉第二天,你就捧著巧克力好去尋找新歡了。」我說。

方很認真的說︰「時間可以證明一切、你只要問一問你母親,便可知詳情。」

我心底一寒,「我們不談這個。」

「好,我同你到蓬萊仙境,共渡剩下時光。」

「那麼愛梅呢?」

「帶愛梅同去。」

我狠下心,「好的,跟你走。」

他令我撇下丈夫子女,到天涯海角去享樂。

我竟是個如此不堪的女人。

但無論是誰,總有權抓住快樂吧,為著一生中些微的,可遇不可求的快樂,犧牲其他,也值得原有吧。

我們幾乎空手就離開雙陽市,抵達迷失湖。

湖濱有一間小小舊旅舍,一岸花樹,湖上有天鵝覓食。

宛如世外桃源。

旅舍主人衷誠的歡迎我們。

別看旅舍外表朦蔽,這里有最香濃的龍蝦湯、最甜美的香擯酒、最完善的游戲設備。

我們三個人什麼也沒做,有時泛舟湖中,眯著眼楮,我躺老方腿上,愛梅躺在我手臂上,人疊人就過一個下午。魚絲不住抖動,分明有魚上鉤,但我們不去睬它。

愛梅獲得極度安全感,似只小動物般熟睡,呼嚕呼嚕。

我說︰「可惜不能多陪她。「方笑說︰「幸虧你曾陪過她。」

這就是樂觀與悲觀之分別。

「她永遠不會忘記你,」方說︰「將來她情緒低落之時,你會成為她的支柱。」

「是的,她的確記得我。」

母親曾無數次提及這位無名女士,視她如神明及偶像。

「愛梅懂事的時候,要不要我把真相告訴她!」

「不。」

「我該怎麼說?」

我沉默。

母親一直不知道我即是她女兒,那意思是說,沒有人來得及把真相告訴她。

方中信沒等到她長大懂事,已經不在人間,而那位先生與夫人,當然更是保守秘密的能手,是以小愛梅不曉得我是誰。

方中信說︰「生命只需好,不需長。」

從前不會明白這個話,現在如同身受,我點頭。

他又問︰「回去之後,怕你會寂寞。」

那是一定的,雖沒有開口,眼楮也露消息,他並不擔心自身,忙著安慰我,「好歹忍耐一下。」

我淒酸的低下頭。

「或者你可以與他詳細的談談,使他明白你的需要。」

「他並不關心我的需要,我怎麼同他談?」

「陌生人也可以同陌生人談話呀。」

他真天真。

「你會同莉莉談話?」我反問他。

「怎麼不會,是她嫌我不夠正經,與我終止來往,跟了別人,你以為我在情場無往不利?並不見得。她與新朋友在一起不愉快,時常打電話來訴苦,你不會介意吧。」

「不,我怎麼會小器。」

他松口氣,「每次都捏著把汗,除了你之外,女人太麻煩。」

那不過是因為他喜歡我,所以在他眼楮春出來,我沒有缺點,只有可愛,其實那麼多女人當中,我最討厭。我最麻煩,臨走還要把一個五歲的孩子托付給他照顧。

我說︰「這次回去,別的也許可以忍耐,吃慣了巧克力,可怎麼辦。」

「多帶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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