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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這個顏色 第1頁

作者︰亦舒

藍這個顏色

我從來沒喜歡過徐培南。

我自幼認識他,他父親是我父的老朋友,南下到香港,合股開了一間搪瓷廠,住樓上樓下,像兩兄弟般,我母與徐母以姐妹相稱,徐培南比我大一歲,徐母抱著他對正懷著我的母親說︰「如果是個女的,將來配給我們培南吧。」

這句話說了有廿五年了,每次想起來,我都認為是奇恥大辱。

母親的思想落後,尚有指月復為婚的意識,端的不可思議,這麼溫柔端莊的女人,竟會有這種腐敗的概念,真令人心驚肉跳。

可惜我從來沒喜歡過徐培南。

幼時住在一幢房子里,大大的露台,站在攔桿邊剛好看得見影樹頂,滿滿的紅花透著鵝黃色的花蕊,映得我的童年特別燦爛美麗。

童年可以更好,如果沒有徐培南的話。

他自幼就長得很高大,比我大一歲多,便高我半個頭,力氣大,頑皮,愛玩自制的椏杈彈弓皮,吃著一記,足以令人流眼淚,我痛恨他。

在梯間踫見他,那一日便遭殃,不是拉我的辮子,便是扯我的裙子,還有水槍、木劍,各式各樣的新式武器,一枝舊的鋼筆落在他手中也會具威脅住,他可以用它來注滿藍墨水射向我最新的白校服。

我從沒有見過似徐培南這樣的潑皮。

直到上中學,他那種脾氣仍然不改。我看到他便遠遠的避開,如見到瘟神般,他越發對我有興趣,激發作弄我的動機。

有時候故意在梯間阻住我去路,有時候拿只沾滿泥漿的籃球在我面前晃來晃去,非使我皺眉頭頓足他是不會滿足的。

後來我也練出來了,我讀了一本有關心理學的書,專家說,是有這種人的,極端的自卑,引起無比的自大狂,別人看他一眼,他便以為是瞧他不起,別人一眼都不看他,他也認為人家瞧不起他,于是做許多古怪的事來證明他與眾不同,高人一等,徐培南一定是這種人。

母親同我說︰「培南只是頑皮,你則說得他似心理變態。」

他中學會考不及格,徐伯伯不得不把他送到美國去。

我不相信自己會轉運。什麼,月兌離這魔頭的手掌心?我興奮得三日三夜難以入睡。

在我十五歲那年,徐培南被送往加利福尼亞。

我逃出生天。

十六歲,舊房子要拆,父親與徐伯伯合資在九龍塘買一塊小小的地皮,蓋成一座兩伙的小洋房,我們住甲座,徐家住乙座,兩個門進出,我更樂,至少以後不必在梯間遇見徐培南,遭他荼毒。

徐藍兩家更加親密,徐伯母只得徐培南這個寶貝,自他去遠方留學以後,日子很孤寂,常聯同母親進出,找些正當娛樂,搓搓麻將。

而我,我在翌年考上港大,也在同一年.認識張元震。

幾乎是一見鐘情。

在偌大的壁球室中,他迎面走過來,我一抬頭,便知道是他,錯不了。

十七歲年輕的心咚咚的劇跳起來,平常頂隨和的我也擺出少女的矜持,將自己最好的面向他展示。

半年之後,我們已成為同學眼中的情侶。

對這件事最遺憾的是徐伯母。

「志鵑有男朋友了?唉,都是培南沒福氣。」

哼,看那家的女兒晦氣罷了。

張元震是每個少女的夢想男友。他高大英俊斯文,功課好,又擅運動,念的是工程,但對文學亦有研究,家境很好,只有兩個姐姐,父親有小生意,但不勉強他的志願。他開得手好車,一直管接管送。

因為他的緣故,數年大學生活過得很愉快,只有甜蜜的回憶,除出暑假,當徐培南回來度假的時候。

不過我已長大,他很難刺激到我。我扳撲克面孔,當他透明。

徐伯母想約我們在一起,我一于婉拒,一點情面也不講,她又感嘆,「這兩個孩子,怎麼時辰八字不對似的。」

當然不對,我膝蓋上最大的疤,使是騎腳踏車時,徐培南推我跌倒時摔的。

他這個人最觸霉頭。

暑假回來,我見過他,喇叭褲、長頭發、花襯衫,走起路來,肩膀一聳一聳,裝出一副黑人的音樂節奏,就差沒單手拍一記手心,嘴里嚷「嗨,人。」

我念的是英國文學,胸中充滿拜倫及雪萊,甚至是勞倫斯艾略特之清秀沉郁多愁,雙目那容得徐培南這種俗物。

我見過他吃東西,左手抓一只巨型漢堡包,右手一瓶可樂,大口大口地喝,蕃茄醬自漢堡包中擠出來,滴在衣裳褲子,甚至是我們家新換的米色地毯上,亳無愧意……丑陋

我連正眼都不想看他一眼。

為著厭惡徐培南,聯帶疏遠徐氏夫婦。

我已經長大,再也不比從前那麼好欺侮。

元震是完全相反的一個男孩子,謝謝天。

他曾經問我,「那怪物是誰?」

「父親朋友的兒子。」

「美國低級粗糙的一面他學齊了。」元震如此說。

「可不是。」

「他念什麼科?」

「誰知道,我們別說他好不好?」

以後都沒再提過徐培南。

搪瓷制成品被塑膠代替,小廠家的生意一落千丈,不過咱們徐藍兩家沒有太大的開銷,拿積蕃的利息出來擋一擋也就可以過去。

案親老說︰「什麼叫做發財?我要求低,自認可以上岸了。」

畢業後我找到一份很穩定的工作,同事們都說大機構內都斗爭很厲害,我卻不覺得,也有說我閑話的人,什麼她不在乎啦、家境太好做不長啦,君不見她日日司機送上班啦等等,我都一笑置之,不予受理,也許老板听在耳中會真的以為我心不在此,不推薦我升職,但是這也是無可奈何之事矣。

元震決定往英國修碩士,他考取倫敦大學。我認為英國很適合他,他根本已經有那種氣質,說話噤聲,表情含蓄,永遠低調子,穿衣服都只黑白灰三個顏色,再去到那種文明古國,相得益影。

當時不少同學說︰「英國……沒落了。」

元震說︰「有自由有文化的國度是永遠不會沒落的。」

我覺得這句話說重了一點,我們不過是去學習,犯不著為外國人得罪自己人。

不過我原諒他,也許他不愛被人潑冷水。

大學中他並沒行人多的知心朋友,他嫌他們膚淺、他們嫌他孤傲。

元震對于中國人的俗例很不以為然,除了過時過節,他都不大上我家的門。

我卻欣賞這種氣質。

時間過得真快,他進倫大已經有兩年。暑假我去看過他一次,他並沒有回來,修碩士不過需時兩年,何必勞碌。

去年我們在歐洲逛了一個月,簡直樂不思蜀。

這是我第二次去歐洲。

第一次年紀太小,當年十四歲,跟旅行團去見識,走馬看花,不懂得欣賞,去年才真被歐洲吸引住,一直對那邊的風土人情不能忘懷。

下班開信箱,元震的信落出來,我快樂地打開,邊讀邊按門鈴。

母親來開門,見是我,立刻說,「培南回來了。」

「誰?」我拾起頭來。

「徐培南。」

「我從來沒有喜歡過徐培南。」我說。

「這我們都知道,」母親苦口婆心,「但到底是世交呢,今夜徐伯母請客,你說什麼都要去。」

「他年年回來好幾次,如果真要吃,掙死都有份。」

「志鵑。」

「說我不舒服。」我立刻皺起眉頭,「今日上司無理取鬧,害得我胃氣疼。」

「志鵑。」

我笑,推媽媽一下。

「人家回來不走了,在找工作做。」她補一句。

「那更好,吃飯的機會多著。」

「你自己說的,下回請的時候,你可不能不到。」

是是是。先敷衍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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