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瓶不要緊,卻一定要裝新酒。
我們已找到新酒。
木市每一行都在發掘新人,簡直地毯式搜索,稍有姿色都不放過,略平頭整臉便稱美人,這女孩居然至今尚未有人識,奇怪。
我取餅外套。
愛瑪問我,「哪兒去?」
「游泳。」
「瘋了,」愛瑪說︰「全熱瘋了。」
回到公寓,淋一個浴,把簾子全放下來,開足冷氣,拔掉電話插頭,也許老板會請我辭職,但我認為足夠便是足夠,今日誰也別想找到我。
那女孩。
忘不了她。
她很年輕,最多十七八歲,但一些天生尤物在七八歲已露出美人胚子的模樣,而當她們到了五十歲,還比許多十五歲少女好看。
我們一定要把她發掘出來。
第二天。
小王踢開我辦公室的門︰「找我?」
他真去了游泳,曬得似只黑豬。
我先倨而後恭,「小王,」很客氣很客氣,「這些照片是你的吧。」
他一看,「咦,怎麼攪的,真熱暈,對不起,這是私貨。」
立刻收回。哈哈,但我已差人去復印。
「小王,那女孩。」
他眼光光看著我,不準備回答。
「那女孩。」
「是,確是個女孩。」廢話。
「她是誰?」姓甚名誰,快快報上。
「朋友。」答了等于沒答。
「她幾歲?」
「不知道。」
「照片背境是否本市?」
「不知道。」
「人在不在此地?」
「不知道。」
「有無興趣任模特兒,為我們拍一撮照片?」
「不知道。」
「喂!」
「真的不知道。」
「不可以打听?」
「不可以。」
太不合作了。
「你別假公濟私,」他自袋中取出一輯照片,「這是我昨天拚老命拍的,再不滿意,你另請高明。」
我取出看。
「是要比昨天好,不過還不夠好。」
小王一听,立刻詛咒我,「叫你媽來拍,叫你老婆拍。」
「你這個人,不逼你不行。」
我叫編輯取餅去劃樣子。
有些天才,要棒喝著才會顯光芒,有些沒有才華的人,一喝他他就躺下了,不得要領。
小王幸而是前者,我才得一絲生機。
「記得從前嗎,小王,從前我們每一次刊登照片,都讓同行叫好,驚嘆。」
小王怔怔地說︰「那時,那怎麼同。」
「除非我們已老。」
「可是我們體力不比從前了,」我閑閑的說︰「同十多歲的少年人倒底沒得比。」我指指他手中的照片。
「人家才十六歲,還是孩子。」
小王驀然發覺自己說漏了嘴,站起來出去。
十六歲。
我一定要把這個女孩子發掘出來才罷休。
大約還在讀書吧,小王定是怕影響她的功課。
小王過慮。
也許,她是他十年計劃中之主角?是以他不肯讓她亮相。
這小王。
下班時分,他仍在那里擦相機。
「去喝一杯?」我問。
他看我一眼,不出聲。
「別生氣,你仍是城里最好的。」
他吼︰「不用你說,我也知道。倪匡講的︰我不用好過自己,沒人好過我就行了。你用錢,在本市無可能買到比我更好的作品,少嚕嗦。」
「謙虛一點好不好?」
「有目共睹,何用謙虛。」
「你要的價錢也十分驚人呢,先生。」
「有便宜的,你要不要?我介紹給你,十分一價錢已經可以。」
真給小王活活氣死。
「來,去喝一杯。」
心里面癢得難受,真想弄清楚,那個似鮑蒂昔里筆下安琪兒般的女郎,是他什麼人。
坐在熊與牛啤酒館,我追問他,用激將法,「我保證那輯照片是偶然得來的,你並不認識她。」
「錯,當然我認識她。」
「你怕失去她還是怎麼樣?」
「我們換一個題材好不好。」
「這個題材又有什麼不妥?」
「十多年老朋友,有時候還真忍不住想同你反臉,」小王說︰「你討厭知不知道?」
我攤攤手。
白白付了酒錢。
我把那女孩的照片放得巨大,貼在編輯室內。
行家來看到,沒有不問她是誰的。
電影導演,模特兒經理人,電視台監制,都對她有興趣,純粹是工作上的興趣。
小王只是不出聲。
一日他女友馬利來訪,我乘機一動,著愛瑪請她進來。
熱情而狡猾的招呼她,請她坐在大照片對面。
她一眼看便說︰「咦,你怎麼會有毛毛的照片?」
我大喜。
有了她的名字,原來她叫毛毛,十六歲。
資料似拼圖游戲,一點點聚集,很快我便會得到整幅圖畫。
當下我閑閑問︰「拍得好不好?」
「當然好,」馬利笑,「美人胚子,而且上照,完全看不出,是不是。」
「看不出只得十六歲。」小王不知幾時溜進來,「馬利,來,我們看電影去。」
又是這家伙來故作神秘。
我把握最後機會,「假使我的妹妹長得這麼美,我就不會吝嗇,我一定把她介紹給全世界。」
馬利詫異的說︰「她不是我們的妹妹,毛毛算起來,還是小王的學生呢。」
「學生,學什麼?」
小王緩我一眼,「夠了夠了,馬利,戲開場了。」
他夾著她忽忽離去。
學生。
小王教的當然不會是唱歌,亦不是舞蹈。
我問愛瑪,「那時小王不是在大學里教過什麼一.」
「校外課程的攝影科。」她提醒我。
「對了對了對了。」
可愛的愛瑪,記性真正好。
看樣子小王定是在那個時候結識了毛毛。
但慢著,「哪里有十六歲的大學生。」
「不一定要大學生才可以參加課程。」
又一言提醒夢中人。
資料已經不少,只是,沒有她的地址。
餅兩天,我打電話找馬利,大家都那麼熟了,無所謂。
我開門見山,「馬利,我不見了毛毛的電話號碼,你再告訴我一次。」
她慧黠地笑,同我斗智,「我不認識任何叫毛毛的人。」
「喂!」
「對不起,小王叫我扮啞巴。」
「馬利,你幾時變得如此賢良淑德。」
「我一向三從四德,復古了,你不知道?」
「說,毛毛住什麼地方。」
「忘記這件事,沒有這個人。漂亮女孩子多的是,人家沒興趣做模特兒。」
「你問過她,嗄,你問過她?」
「我不認識她,怎麼問。」
我摔下電話。
好,小王,你勝利,你狠。
不過,你別小覷我,我自有一套。咱們慢慢耙,一年不行便兩年,兩年不行三年,我有的是時間,她有的是青春。
可是不用隔那麼久。
氣溫直升,一到中午,連天文台都用酷熱這種字眼。
是我先看見小王。
我與一班漂亮女孩子喝完冰茶,自麗晶出來,一眼看到小王的車子停在門口。
很自然的走過去,手搭在他的車子窗框,「嗨。」我說。
頭一探進去,人呆住,嘴張開,眼楮瞪大。
毛毛,坐他身邊的是毛毛。
要命要命要命,真人比照片漂亮十信,原來包在頭巾下的頭發長而卷曲,皮膚象牙色,嘴唇顏色也淡淡,大眼楮鬼影幢幢。
我瞪著她看,目光離不開。
餅半晌我問︰「你叫毛毛是不是?」
她微笑,點點頭。
「我是天地畫刊的總編輯,這是我的卡片,如果你有興趣做我們的模特兒,請給我電話。」
她收過卡片。
我大樂。
但小王,可惡可俗可厭可恨可誅的小王,他竟然在這種要緊關頭發動引擎,要把車子開走。
「小王,小王!」
他招呼也不同我打,便駛走車子,我若不即時松手,怕不要摔一大跤。
王八,真該姓王。
幸而身後的美麗女郎群擁上來,扶住我,我才不致出丑。
我會要他好看,悻悻地發誓,這小子,他會後悔求饒。
在公司里,當然是我凶。
我逼著他解釋。
「說,有什麼比我倆的關系更重要?十多年的同學,朋友,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