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這樣被送到區家和番。
碧倩就是莎拉,說她似紅番,還真是客氣了。
那年她十二歲,已有雙滴溜溜的大眼楮,穿戴似個小鮑主,用的文具,比成年人還考究名貴,可惜對她的成績一點也沒有幫助。
我到她府上第一天便厲聲說︰「好好坐下!听我講書。」
她扁扁嘴。
「不準哭鬧,已經是少女了,你以為你是小孩?」
後來,據表姑媽區太太說,莎拉只听我一個人的話。
補習到下午三時,她家的女佣會用阿華田與夾心餅干招呼我。
呵那杯香甜的阿華田。
弟妹眾多的我家哪里能喝這種東西,一罐開出來,半天就報銷了,還是省省吧。
莎拉的功課一個月就進步了。
三個月內,她已科科及格。
沒有人要求她考第一,七十多分已經夠好。
區太太感激得不得了,一直道謝道謝。
她付我豐厚的補習費,讓家母退回去,再給,再退回去,後來由我私自收下,因為我實在需要一雙球鞋,還有,新的參考書,以及書包。
而我喜歡莎拉。
她擁有我所見過至精致的小面孔。
區家的園子里有一對人頭形花盆,花與葉垂下,便成為人頭上的頭發,莎拉的臉,
與花盆少女文藝復興型臉型相似。
她長得美。
莎拉長大後由嬌縱變為嬌慵,什麼都是懶懶的不起勁,但脾氣本性都不壞。
「子淳,你為何老責備我?」
「因為你不長進。」
「你可愛我?」
「我們是兄妹,我當然愛護你。」
「聖誕節請來做我的舞伴。」
「我要替人補習。」
「放一日假都不行?」
不行,因為那一日,一樣要付水費電費,因為那一日,一樣要穿衣吃飯。
我一直沒有放過假。
我根本不想放假。
多做一天,弟妹可以添多件玩具,或是買多件衣服,何樂而不為。
「你那麼忙,不累嗎?」莎拉問。
「你一天到晚閑著,悶不悶?」
區太太說︰「子淳的爹媽不知幾生修到,孩子們個個勤力讀書,孝順父母。」
上天是很公平的,爹媽除了我們幾兄弟,也並沒有其他資產。
莎拉一個人擁有的物質,比我們一家七口加起來還多。
我升上大學的時候,弟妹也都大了,母親較為輕松,人也長胖了。
也比較有閑心。
她同我說︰「子淳,區太太那麼喜歡你。」
「區家待人,真是沒話講,值得學習。」
「碧倩也對你那麼好。」
我只是笑笑。
「但是子淳,你要記得,齊大非偶。」
我小心翼翼說︰「我還要讀五年書與做五年事呢,十年內不論對方門楣大小。」
母親放心了。
那天下午我見到了莎拉,十多歲的她已戴著鑽石手表與寶石耳環,我想到母親的話,忽然之間,忠言一點都不逆耳。
莎拉是區家的獨生女。
區先生與夫人像是不打算叫她吃苦,故此凡事只要莎拉不高興,他們就不勉強。
我一直替她補習到十八歲,她的事,我全知道。
她每天總得花十來分鐘向我報告那日發生的大小事宜。
像「裘表姐拿了一個鋼琴獎,媽媽朝我看了一眼,我知道她的意思,裘表姐與我同時在六年前學彈琴,至今我只會‘閃閃閃閃小星星’。」
又如「可是無論把什麼事做好都是要吃苦的呢,我就是怕熬長。」
「我看到莫麗芬的男朋友了,他愛她嗎,抑或,只是吃冰淇淋看電影呢。」
「你有空,會不會陪我出去玩?」
「爸媽年底在加勒比海度假,帶我同去,這些郵輪一月游真正悶死人。」
「子淳,你日常生活好似很熱鬧,你們兄弟相愛嗎,告訴我。」
像是月里仙子打听凡間疾苦似的。
對她,真是好氣又好笑。
不吃苦,當然不長大,人家十三四歲的女孩子都比她懂得多。
「羅志明約我听音樂,你反對我去嗎?」
我說,如果她做好功課我不反對。
「功課有那麼重要嗎?」
我黯然。
當然重要,我們家先天環境那麼差,能去到那里,就看後天努力了,赤手空拳,能幫我們打天下的,不過,是優秀的成績耳,一定要做好功課!
「子淳,你真嚴肅,為什麼?」
莎拉,因為我們沒有游戲人間的條件。
莎拉畢業時,我送她一管鋼筆。
她鐘愛萬分地收藏好,「謝謝你,子淳。」
「款式還喜歡嗎?」
「正是我最喜歡的式樣。」
我就是喜歡莎拉這一點純真。
中學畢業後她暫時休學,倒處旅游,增廣見聞,隱約好似也有人陪著她倒處尋歡作樂。
我則靠獎學金升上大學。
同學見到莎拉,驚為天人,「子淳,那穿白衣白裙,足踝戴條金鏈的女孩子是誰?」
「我遠房表妹。」
「呵,她美如小仙子。」
我微笑。
可是仙子從不理會衣食住行,通貨膨脹,世道艱難,朋友,小心。
「那麼美!」
世上也沒有偶然之事,所有的美,都要花時間金錢栽培,我們之所以粗枝大葉,因為精力要用在正途上。
呵我愛莎拉,當然我愛她。
大學二年級,表姑丈請我吃飯,在席中,他對我如此說。
「子淳,我看著你長大,時間過得真快,令尊明年好像要退休了,配合得很好,那時你剛出身,有什麼計劃呢?」
我恭敬謹慎的答︰「打算找工作做。」
「念的是經濟吧,子淳,如果家里允許,不如多讀一個管理科碩士。」
我笑笑,「家父的意思是,讓我吸收幾年經驗,打好基礎,再作別的打算,換句話說,我要幫家了。」
區先生笑,「好孩子,」他停一停,「那,到我公司來怎麼樣?」
「我一定考慮。」我誠懇地說。
這是違心論。
連父親都說︰「現在還流行黃馬褂嗎?早不興了,他有財,哪愁請不到人,你有哪怕找不到工作,何必牽絲攀藤,投親靠友。」
案親說得很是,如非必要,請勿求人。
那一年,是我最少見莎拉的一年。
但是我記得她的生日,五月七日那樣的好日子,送她什麼好呢,她是一個什麼都有的女孩子。
往年我生日,她父親總是送我一枚小小的,八分一安士重的金幣,小,是因為大的我們必不肯收下。
歷年來也積存有十枚八枚了。
我將之取出,到首飾店去瓖成一條項鏈,原璧歸趙,並講明來歷。
莎拉並無來函來電道謝。
數日後,她差人送來一張照片,相中的她穿一襲白色吉普塞低領襯衫,脖子上系著我送的項鏈,配搭得真好。
我特地為那幀照片置了一只銀相架,故在房間里。
畢業後,我找到了理想的工作。
人長大了,見識廣了,也就明白到,表姑丈並不是什麼財閥,在社會上,像他那樣的小生意人多如天上之星,但是,他小康的財富也足以寵壞一個獨生女兒有余了。
莎拉的身分是有點尷尬的,不上不下,攀不上真正大家族,像我們那樣的普通人家又有點怕她的架子。
許多有為青年都會那麼想吧。
莎拉出外旅行的時間更多了。
去年的聖誕,她約我出來見面。
我立刻把一個會議押後,趕出去。
那是一個大雨天,同事不住抱怨了一日,至黃昏仍未停,我身上的西裝頗淋濕了一截。
「子淳,」她比我早到,見到我站起來招呼,「這邊。」
人頭涌擠的茶座中,她握住我的手,「子淳,我要結婚了。」
我好像捱了一記耳光,不語,低下頭。
她戴著我送的金項鏈。
「你不恭喜我?」
「恭喜你。」
「我們到倫敦旅行結婚。」
「他是一個好人嗎?」
「人還不錯。」
我沒有再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