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人是不會送花送巧克力的,要送,送有價值的禮物,永久保存。
誰還十八廿二,一束黃玫瑰便心如鹿撞,麗文遇到價廉物美卻之不恭受之賺煩的燭光晚餐之類便頭大如斗,香檳,家里廚房地下便打橫整箱堆著,何用等人請客。
單君這樣的人才很合她意。
經過一連串精心設計的推廣活動,電器銷路上升百分之廿五,老實說,麗文是花了一點心血的,也套了不少私人交情,才有這種成績。
單君是個見識多廣,出來走走的人,怎麼會不知道。
他約了她晚飯,來接她時問︰「地方蠻舒服,一個人住?」
麗文想一想,「一個人住。」她答。
那是三個月前的事了。
他帶來一小盒禮物。
麗文打開一看,是一盒廿多枚整套歐洲紀念金幣。美觀,不落俗套,又隨時可以兌現。
麗文不肯接受禮物,單君說︰「我造次了,朋友講的是情誼。」
即使如此,單君也還不是她的朋友。
她才不要去了解他,只要表面條件成立,普通約會,興之所至,開開心心聚一個晚上,只有更加理想。
所以在他面前,她從不嗦、從不動容、永遠清涼可人。
單君喜歡她那雙明敏精靈的眼楮。
一看就知道她是那種不愛管人也不要人管的女子。
性格文明,在男在女都難能可貴。
況且在事業上又是好幫手。」
禮物漸漸貴重,過節時一只鑽戒大約有三克拉多,單君解釋,「手指比較長的女性戴小顆石頭不好看。」
麗文沒收下,她說︰「戒指往往別有含意。」
餅兩天,他找首飾店另瓖一條項鏈墜子,這次,麗文說︰「謝謝。」一直戴在脖子上。
旁人自然不知道這些,麗文從不張揚。
這一段日子內,麗文找律師談過,叫律師通知立光,正式辦手續。
立光接到消息,明明不應有什麼意外,一顆心卻還是直往下沉。
他沒留住妻子。
她同他還真是患難之交,開頭的時候,兩個人都窮得要死,幾乎無隔宿之糧,但是想回去,又不是不快樂的。
立光但願他也可以學那些不爭氣的男人,奮慨地控訴︰「她是一個虛榮的女人!」
麗文沒有這種毛病。
她總是比他做得多,而且一點也不介意,對衣食住行的態度都很隨和,極少計較。
虛榮的是他,乘飛機要搭商務客位,一直建議換輛平治房車,西裝非穿名牌不可。
興致高的時候,麗文也曾取笑他,然這是都會人通病,無可厚非。
「立光,立光,你還在那頭嗎?」
立光听見他自己問︰「麗文,事情真的不可換回了嗎?」
麗文一怔,怎麼拖到今日才企圖救亡,她只是平靜地說︰「我們已經商量過很長一段日子,這是最好選擇。」
「我倆沒有孩子,這一分手,就一點瓜葛都沒有了。」
麗文心想︰這才叫好呢,否則藕斷絲連,日後不知引起多少麻煩。
麗文安慰他︰「有,你還有十多雙鞋子未取走。」
「麗文,我們之間到底有什麼不對?」
「不要鑽牛角尖,據統計,本市四對夫妻中,平均有一對離異,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
「我叫你失望,是不是?」
「立光,我們比較幸運,我們誰也沒有錯,我們既不是壞人,又無不良嗜好,也沒有第三者,我們可以放心努力將來。」
「沒有錯,又怎麼會離婚?」
「因為合不來。」
「不可以遷就嗎?」
「人生苦短,天天拉扯著過,未免痛苦。」
「麗文,我知道,因為我們不再相愛。」
餅許久,麗文才答︰「你說得對。」
立光的思想仿佛搞通了,他問︰「約了律師幾時?」
「下星期一下午三時,你秘書說你有時間。」
「屆時見。」
事後,張律師告訴她,這樣文明結束關系,誠屬少有。
很多時候,兩個當事人坐在律師面前,連看對方一眼都不願意,厭惡若此當初不知是怎麼結的婚。
又有許多個案,屬單方面申請類,另外一半,失蹤已超過五年,避不見面。
也有些甫見面就爭吵廝打,公眾場所,出丑不計後果。
王立光與孫麗文不杓而同的低調及理智按了他們的名譽。
他們感謝對方。
兩人在張律師辦公室門口話別。
立光說︰「祝你前程似錦。」
麗文想一想︰「我祝你快樂。」
立光忽然補一句,「我們一定可以算是朋友吧。」
麗文不想令他難過,「真的,」她模稜兩可地答︰「我們從來沒有講過對方一句半句壞話。」
立光笑,「你想想,有沒有可能,錯的都是對方?」
「當然可以,全憑當事人的智能去到什麼地方。」
他們道別。
麗文正松一口氣,起碼十年內都不想再婚,而她有把握,在未來三年內忘記王立光這個人。
她直接回公司。
電梯在十二樓停止,兩位打扮時髦的年輕女客進來,其中一個忿忿的說︰「你相不相信,他要與我做朋友,你說這是笑話不是,欺騙我,踩低我,利用我,從頭到尾,沒把我當人看待,沒有一天負過做丈夫的責任,身在福中不知福,拿腔作勢,盡情放肆,現在,他見我提出離婚,要同我做朋友!」
那位女士歇斯底里的笑了。
麗文不出聲。
電梯在廿四樓停止,她看看手表,上班的時間已經到了。
人名冊
下個月就要走了。
這次是移民,不知幾時回來,林延英在這個大都會生活了廿多年,小中大學均在此間畢業,又工作了好幾年,自然臨別依依。
她是家族最後一個成員,大姐申請她往加拿大團聚的時候,輕而易舉,半年就批準了。
當時她很瀟灑地說︰「又沒有愛人,房子是租的,工作好比雞肋,身無長物,說走就走。」
于是著手整理身外物。
到那個階段,才發覺她擁有的實在不少,漸漸眷戀,午夜夢回,感慨良多。
案母于三年前已經赴溫哥華,護照快將到手,延英每年都去探望他們一次,一留便是整個月,對那邊社會不可謂不熟,她肯定自己會得習慣彼邦生活。
但她舍不得離開本家。
深夜,她猶自坐在露台上喝冰凍啤酒。
睡不著,無事可做,她取餅手袋,整理內容。
時代女性的手袋越來越重,一日延英好奇心起,秤一枰它的重量,這才發覺它重達兩公斤,即接近五磅。
難怪肩膀都打側。
幸虧現代女性的得與失不在討論範圍之內,否則準可慨嘆至天亮。
延英自手袋中取出一部通訊部,亦即是人名冊,里邊記錄了自初中起她社交網中所有的人名、電話、傳真號碼,以及地址。
用了許多年了,原先是一冊日記部子,厚迭迭,人名並不依英文字母次序填寫,胡亂在空位抄上,但因用了多年,熟悉非凡,憑下意識使可翻找。
有時懶,索性把人家的名片用釘書機訂上,以致冊子越來越厚,封面幾乎合不攏。
有些人名與號碼因為變遷、更改,用紅筆劃掉的有,用黑筆打叉涂掉的亦有,整本冊子,每一頁都似新派書,彩色繽紛。
一年比一年更舍不得丟棄,直用了這些年。
冊子角落崩壞,用膠紙糊著,像受了傷。
角落還畫著若干漫畫,從此可以看到潮流變化︰開頭是史諾比,後來是叮當,再跟著是加菲貓。
從少年到青年,再到成熟期,舊物保存下來的實在不多,這本日記冊子,肯定會伴延英到老。
有太多的回憶,太多紀念價值。
今夜,把它拿出來,是想趁空檔把內容檢查一次,看看有什麼錯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