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朝露
離婚之後,家也不大去了。
總要避著嫌疑,父母老覺我一離婚就連累了他們──沒面子,中國人最講究面子,因此樣樣都要比︰我女兒的婚姻比你家女兒成功,我女婿賺得多,我的家面積夠大……炫耀之下,爭足了面子,皆大歡喜。
而因我的緣故,他們失了面子,因此對我忽然冷淡起來,而且即懷疑我在外生活不端,時常以一種暖昧的口氣問道︰「一個人還寂寞時」
我也不曉得如何回答。因此漸漸的就疏遠了。
案母也不過是如此。
結婚的原因不外一種!情投意合,離婚的原因許有一千種。
而我與忠華的婚姻,從來沒有發出過燦爛的光輝,我倆在一起走了半年,大家都覺得對方還可以,太多人問︰「幾時結婚?」為了交待社會的壓力,也為了實在到了結婚的年齡,于是兩人就結婚了。
一切不重要,感情是可以培養的。
婚後生活異常沉悶,他不是一個懂得照顧自己的男人,而我在下班後往往有太多的勞累與委曲,連開口都懶,兩人沒有共同的興趣,漸漸生疏。
然而我數不出忠華的缺點。他甚至不是一個值得恨的男人。
可惱的許是他的父母,婚前原本打算津貼我們一所房子,婚後一年尚若無其事,忠華住在我的公寓久了,親友們大樂,多了個說閑話的題材——朝露要貼了公寓才嫁到丈夫之類。然而事實確如此,我只好一笑置之。
也不是每個人結婚都有父母送一間房子,可以擱著十多層……而忠華並沒有為我爭取,很多事情加在一起,千絲萬縷,我不願意做一個每天抱怨的小熬人,也不需要一個丈夫來做擋箭牌,因此很平靜的提出離婚。
他並沒有生氣,大概也覺得有這個需要,仍然問︰「為什麼?」
「因為,因為下班回了家我不想再開口說話。」
他想了一想︰「是沒有什麼好說的。」
兩人靜默了一會兒,他又問︰「不離婚不可以嗎?」
「離了婚比較有誠意,何必拖泥帶水。」
「說得也是,無可挽回了嗎?」他仍然很平靜。
「可是可以的,但是兩人需要犧牲許多,沒有這種必要。」
「我要改變什麼,才可以挽回這段婚姻?」他很有誠意。
「沒有什麼需要改變。」我答。
「一切都太遲了?」他很難過的問。
我笑了。如果提出他的缺點,不免牽涉到人身攻擊,引起大吵一場,有失風度,現代女性至要緊的是風度
就這樣離婚了,自結婚第一日起,到最後一日,他都住在我家,搬出我的公寓,他又搬回父母那里,從頭到尾,他並未曾有過自己的窩。這是主要原因,不消細說︰原本想丈夫照顧我,結果反變成背著個大包袱,日子久了,體力精力不支,趕快在未曾崩潰之前放下負擔,明智之舉。
在要緊關頭,每個人愛的都是他自己,我也不例外。
據說最難復合的是這種自然死亡的婚姻,也最得不到大眾的同情。
但是誰需要大眾的同情呢?
喧鬧了這些日子,我靜下來。下了班倒一杯十七年百靈釀加冰,看電視新聞,一切像沒有發生過一樣,我嗟嘆了。
閑時也約往日的女友出來喝杯茶,閑聊一下。
麗麗跟我說︰「朝露……都說咱們時代女性越來越難,也是事實,像你跟忠華的事,我是明白的,男人沒有斗志,那簡直…女人誰不想略享清福,在家養兒育女呢,沒有錢是行不通的。」
我不出聲。
後來我們去觀光時裝店,東西貴得下巴掉出來,然而也買了兩件毛衣,都是兩千多三千元一件的。
麗麗慨嘆的說︰「女人一雙手能賺多少?還企圖置洋房游艇嗎?還不如穿在身上,也不枉這半輩子。我才听說的,江玲玲--你總記得HH洋行總經理那個出名美麗的女秘書?現在被著名富豪趙勝收起來了。生日他送她一只方鑽戒子,價值七百萬!」麗麗的語氣不是艷羨,而是不置信。
我皺上眉頭,「七百萬?這麼貴?只要江玲玲滿意,七萬塊也已經夠了。」
「我也這麼想,」麗麗說︰「而且也根本不知道鑽石竟貴成這樣了。」
「是全美的吧。」我詫異。
麗麗嘆口氣,「後來我就想穿了、七百萬!現在月入一萬的女人都可稱女強人有余,七百萬要做七百個月,朝露,那是六十年呀,我頓時覺得英雄氣短,立刻跑出來買衣服,哉斯詩韻也顧不得了,還省什麼鬼呢。」她心灰意冷,「錢的聲音最大,不是我沒志氣,而是實在累了,月初到月尾,朝九晚五,天天掛個面具討好人,還有大學文憑傍身呢!一萬塊錢一個月,唉。」
我很蒼白,我完全明白這道理,不見得麗麗會得與我為了一塊鑽石去賣身,但是听了這種消息,難免有點感慨。
我自架子上取出一條半截呢裙子,「這是華倫天奴,可以穿上三季,價錢辣點也不妨。」
我說︰「就是它吧,改短兩寸。」
可是我十天八天也沒有去公司把它拿回來,一則天氣還暖,二則沒興趣。
另一個女友敏儀的想法又自不一樣,她覺得離婚是不必要的,一則男人本性都差不多,二則夫妻關系最好像同學一般,同舟共濟。
「──除非他有了第二個女人,那就太沒面子了。」
我微笑。有很多太太非常懂得容忍丈夫外頭的女人,道行之高,匪夷所思,各人有各人的天才,這年頭做誰都不容易,還不如做自己──做生不如做熟,各人有各人的包袱,各有各的痛苦。
敏儀問︰「你有沒有想到忠華?」
「呵有,他是一個非常可愛的人,永遠長不大,怪像小飛俠的,但是你知道……」我永遠不曉得評論忠華,說說就說不下去。
敏儀說︰「昨天晚上,讀魯迅的華蓋集,他在序中大約這樣寫︰我小的時候,也以為自己會飛,可是到了現在,仍然留在地上,時間都用來補小瘡疤……我讀了之後,忽然就哭了。」
可是在說這話的時候,她卻是微笑的。
她說︰「對酒當歌,人生幾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我很難過,「別這麼說哩。」比起那些盲人跛人,我們應當慶幸。我說︰「孟子說︰人有三樂,父母俱存,兄弟無恙,一樂也。」
「你相信嗎?」
我說︰「我不相信虛無飄渺的不樂。」
敏儀說︰「你是越來越現實了。」
「那是因為我吃苦比你們多,在事業與工作的道路上都沒有你們順利。」
「離婚是不必要的。」敏儀說。
我終結這一次談話︰「有頭發的誰想做癩痢。」
在家靜了一兩個月,就有男生約我出去。
鄒爾斯是可人兒,我同他說︰「我很想與你約會,但是一個月卅天當中,陪你吃中飯的妞有卅名,資格略高,可以陪吃晚飯跳舞的又是卅名,我何必在群雌粥粥中佔一份子?」
鄒爾斯問︰「那麼,朝露,你陪我去曼谷如河,咱們痛痛快快玩兩個星期,我不是要動壞腦筋,你知我一向喜歡你。」
「曼谷?」我笑咪咪的答︰「巴黎我還不去呢。」
「朝露,很多女人願意呢。」
「是,我知道,所以很多女人都比我快樂。」
「朝露,婚也離了,你還這麼想不開。」
我正顏說︰「鄒爾斯,這就是你的不對了,女人離婚,是因無法與丈夫共同生活,與伊之人格無損,你不是想告訴我,離婚婦人等于跳樓貨,平賣賤賣,任人揀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