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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 第4頁

作者︰亦舒

「小寶,你對我真好,」她笑,「無論怎麼,你總是我忠實的‘影迷’。」

我看著她白得如玉的面孔,是嗎?我偏心嗎?那麼為什麼其他的男人經過她身邊,照樣回頭張望?

她並沒有過時,仍然愛穿淺色衣裳,配簡單的首飾。

「你呢,你與小雨訂婚了吧。」她問。

「還沒有,現在哪兒還流行這麼浪漫蒂克的姿勢,現在干脆搬在一起住幾年才說。」

平姐很婉惜的說︰「撇開道德問題不說,這種關系太欠缺想像力,男男女女都仿佛欲火焚身,有著不可告人的需要似的,非得在床上解決不可,太空虛了。」

「是的,感情是很重要的一環。」我承認,「而有感情,就該正式結合。」

平姐很訝異的說,「你長大了,不愛標新立異了。」

「同居怎麼好算新同異?八百年前倒是流行過。」我笑。

「這次回來耽多久?」

「我不回去了,我回來找事做?」

「什麼?正式出來社會?」

「廿六歲了,小叔一直說我們這一輩運氣好,像他們,十七歲就要進軍社會作肉搏戰。」

「他亂講,夸張得要命,十七歲我還沒認得他,他還在念預科,他自己也是廿四五歲才出來做事的。」平姐笑。

「平姐,你都還記得?」

她把眼楮看向遠方,嘆口氣,「有很多事,不是說想忘記就可以忘得了。」

「你還想念他嗎?」我渴望知道。

她但笑不語。

餅了」會兒她說︰「現在的他,也再不是我所知道的那個人,現在的我,也絕不是認識他時候的我。」

「平姐,你說得太玄了。」

「我意思是說,我們兩個人最就變了,變得互相不認識,再見面也是陌生人。」

「可是你們都變得更好──」

「我沒有變得更好,」平姐打斷我,「以前我有一顆真摯的心,所以與他合不來,我有原則有宗旨,所以要與他分手。現在我已變得鐵石心腸,面具頻密換,與什麼人都可以相處七十年,何必還要吃回頭草?誰都一樣。」

我快住。

平姐的語氣並不偏激,她以最溫和的聲調說出這麼悲哀的一番話來,令我感慨萬千。

我說︰「我始終不知你們為什麼分手的。」

「我也忘了。」平姐又微笑。

「你還記得多年前我說過的話?」

「記得,你在儲蓄,你要追求我。」她仰起頭,哈哈大笑。

我的面孔仍然漲紅了。

平姐說下去︰「你的第一志願是希望我與你的小叔和好如初,第二志願是要追求我,是不是?」

我看著泳池碧藍的水。「我並沒有忘記我說的話,回來第」件事情,我就是找你。」

「小寶,我總是把你當我的小弟。」

「你可不是我大姐,你是我偶像。」

「亂說。」

「十六歲的人或許或糊涂,但多年後的今日──」

「你一直是個固執的孩子。」她嘆口氣。

「不要太被世俗的觀念拘束。」

「我們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里,」她拍拍我肩膀,「小寶,這是你給我最大的贊美,我衷心感激。也許,也許愛情真正發生的時候,十年的年齡差距擋也擋不住,但是現在我們的感情很正常,謝謝上主。」

「你為什麼不說我控制得好?」

她笑,「來,我們散散步。」

那日我到七點多才與她分手。

小叔一見我面就說︰「見過詞平了?」

我點點頭。

「仍然像一張水彩畫?」

我點點頭。「這些年來,難道你一直沒有看到她?」

「沒有。」過一會兒他問︰「穿什麼顏色衣裳?」

「天藍色麻布套裝,她一向不穿兩個顏色,永遠不穿花衣裳。」

「是的。」小叔深深噴出一口煙,「你也愛她吧。」

「一直愛,漸漸升華。無論她對我有什麼要求,赴湯蹈火,我都在所不辭。」

「你比我更懂得愛她。」小寶苦笑。

「你現在可愛她?」

「說不上來了。」他搔搔頭皮。

小叔真是死硬派。

「人家有丈夫。」他後來說。

「你不想再見她?」

「見面也不知說什麼好。」

雙方都沒有意思再見面,我何必在此多事。

「她真的一點也不老?」小叔文忍不住問。

我笑,「你們兩人都不是七老八十,正當盛年,什麼叫老,不過比我略大數歲而已。沒想到她會成熟得那麼不露痕跡是真。」

「她真是得天獨厚。」

「感情上仿佛不大如意。」

「是,我也听說了。」他說︰「听說兩個人合不來。」

「沒有十全十美的人生。」我說。

「你這家伙,從小像個老人精,說說你自己的事,你同小雨自幼青梅竹馬,到底怎麼了?」

「我想藉這段時間靜一靜,廿六歲論婚嫁不太早嘛?」

小叔默默頭,「確是早了一點。現在男人應在三十五歲以後結婚,女子應在三十歲。」

「孩子呢?」我問。

「孩子?」小叔訝異的說︰「三十多歲生孩子並不晚呀。」

我無言以對。

還是以前早結婚好,有許多要緊的事等看做,人沒有那麼無聊,現在男男女女都遲婚逃避責任,整日就是游泳吃茶跳舞,無聊得難以形容。

「可以趁這個機會多多學習。」小叔笑,「可惜我那法文學了三百年還沒學會。」

我們兩叔佷一起笑了起來。

找工作的天路歷程並不好過,南華早報上面登滿了聘請廣告,但是理想的終身職業有多少份?

我應征了好幾份,大公司,我怕自己淹死在人群中,小鮑司,又嫌寒酸。很旁徨了一陣子,這時候,也找平姐出來商量過。

平姐說︰「看你的宗旨在什麼地方,如果立志做一番事業,就不要怕辛苦。像我,不過是找個精神寄托,但求有一份穩定高尚的工作,不計較前途酬勞,便選擇教書,雖然沉悶一點,但到底比較輕松,不必打扮得似一只妖精的去做狗一般的工作。」

我听得笑出來。

「其實你與小叔可以合作做老板。」

「小叔?他才不肯,他說做小伙計五點鐘可以下班,做小老板晚上八點還走不了。」

平姐笑說︰「他就是這樣吊兒郎當的。」

「我與小叔,都不是發財的那塊料子。」

「我早就知道你們兩個人的性格。」

「可惜小雨不知道,其實……跟我也蠻吃苦的,我並沒有多大的出息。」我說。

平姐說︰「有出息的人不一定是快樂的人,做人最重要是快樂。」

我問︰「我像是個快樂的人嗎?」

「你是,你小叔不是。」

「既然常常提著他,叫他出來如何?」

「好好好,你給我一點時間考慮考慮。」平姐笑著效桁我。

「又另外有人了?」

「你在說什麼?」她責怪我。

「平姐,你對我那麼好,什麼話都對我說,為什麼單單不向我透露感情上的事?」

「每個人都得有些秘密。」

「為什麼不對我說?你可以相信我。」

「我知道可以相信你,但成了事實之後,每個人自然會知道,未成事實之前,說多了壞名聲,不單是感情上的事,許多其他的事,也多說無益,成年人總得替自己留個下台的機會。」

我並不明白。

不過她有權對我不坦白。

我第一日開始上班的時候,平姐派人送了禮物來,是一對金筆。式樣古怪,不知道什麼地方買來,顏來她說,那是一對派克五一,是她第一次工作的時候,她的長輩送給她的。原來是如此貴重的禮物,我應當珍惜。

堡作上乏善足陳。

眼看著小叔與平姐兩個人僵了多年,還不肯言歸于好,非常痛心。

說起對方,他們語氣中全無芥蒂,但偏偏又不肯見面。我也不去勉強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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