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他點點頭,他也向我示意。
我們一聲不響的各奔前程。
大城市內有什麼是天長地久的呢,有,鋼骨水泥,水門汀森林可以長壽至數百年。
生日哩。
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淋浴吃三文治,然後扭開電視。
看到畫面,一怔。
螢幕上的正是那位先生。
女主持人花枝招展地問他︰「你遲到半小時,這是何故?」
他開口了,「我被困電梯里三十分鐘,」
「真的?」女主持無緣無故花枝亂顫,像是听到最好笑的事似的,「電梯中有沒有其他人?」
他略為猶疑,「有。」
「是同性還是異性?」
我沒有看過比這更無聊的節目。
他說︰「是位小姐。」
那位小姐就是我了。
我覺得這個生日過得很精彩,比別的生日特別。
我朝螢光幕揚一揚酒杯。
主持人問︰「與你同處三十分鐘?她有無請你簽名?」
「沒有。」
「沒有?」
「她沒有把我認出來。」
主持人笑,「你太會開玩笑了……怎麼可能沒把你認出來?」
他們轉了話題,說到他新完成的作品。
那位先生神色自然,有股清秀的氣質,很討人喜歡。
原來適才他是往電視台途中。
看完節目,熄燈睡覺。
在今日之前,我從沒想到會活這麼久。
生日越來越殘酷.
第二天紅日炎炎,也就把前一個晚上的事忘了。
生日既過,也不再感慨。
居然嘻嘻哈哈地與同事若無其事地有說有笑。
男人聚在一起,說女人。
女人聚在一起,自然說男人。
大談未來對象要具備些什麼條件。
空談有什麼用?到之二十五,只要是活的男人,也就是好伴侶。
當真輪到我發表意見的時候,也只得矜持的說︰「我要一個英雄。」
她們不明白。
我也沒再解釋。
下班的時候,仍然用那部電梯,仍然不喜歡它,仍然勉強自己接受它。
六年半了,在這幢大廈出沒,沒有一天開懷,不知恁地,日日意難平,多麼刻板的日子,無法突破,無法自救……真要命,理想不能達到。
電子喉嚨向我報告︰「你在十一樓。」
今日,同梯人是兩個臉上長滿小廟的後生小子,大談保時捷跑車有什麼優點。
我有一絲寂寥。
黃昏,太陽比較淡,出了電梯,走到街上,溜踏著櫥窗。
心不在焉。
原來有人與我一般不愛說話。
真是難得的,尤其是做他們那一行,不說話怎麼行?
吃開口飯的人不開口,我莞爾,未免有點滑稽。
可惜他不是一個普通人呢,我惋惜的想。
做一個特殊的人,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但至少他本人可以獲得一定的償還與報酬,名人的伴侶,才真正難做,永遠是影子,永遠不討好,付出的心血落在水中,即使修成正果,也得戰戰兢兢。
不必了。
快樂同名利有什麼關系呢。
但如果他是普通人,他正是我欣賞的那種異性。
單是不多言已是黃金般難能可貴的質素。
天氣開始涼,很年輕的,十多歲的男女孩子,對于天氣沒有感觸,什麼時候都是玩的季節,打球游泳旅行看戲……我也會經渡過那樣的青春期。
現在秋風一起,但覺蕭殺。
餅一日,站在路邊等車,淡淡日光,灰塵飛舞,令人有前途茫茫之感。
並不是沒有歸宿的緣故。
所謂歸宿,不過是嫁人組織家庭,繼而生兒育女,那還不容易。
我要的卻不是油鹽柴米與老爺女乃女乃生日送什麼禮這些,我要一個人握住我的手,問我是否想跳舞至天明,問我是否要制造羅曼史。
听上去很老土吧。
我倆可以在深秋時分到海德公園去散步,滿地黃葉,呵氣成霧……
沒得救了。
從來不會想過如何在黃金股票上著手。
不禁苦笑起來,頭低低的踏進電梯,過完刻板之一天,打道回府。
我听到咳嗽聲。
咦。
誰故意引人注意?這並不是真的咳聲。
我一抬頭,噫,是那位先生,又遇上了。
這還不算什麼,令我感到震蕩的是他雙目閃爍著無限喜悅。
既然如此,我也不必掩飾自己。
我微笑,朝他點點頭。
很久沒有微笑,居然笑得這麼自然,真不容易。
他有點靦腆,不知如何開口。
索性不開口,我仍低著頭,但嘴角的微笑沒有消失。
電梯到了樓下,真有點依依不舍。
他走在我身邊,怎麼,同路?
如果他請我去喝一杯啤酒,我會同往,反正我要到「牛與熊」去松弛一下。
他沒有邀請,我只得往前走。
他也沒有離開,緊隨我。
忽然之間,熙來攘往的人群一點作用都沒有了,他們以慢動作淡出,整條街上,只剩我同他兩人。
是,我們沒有握手出也沒有問我是否要去跳舞,但已經有那種暖洋洋的前奏.
他隨著我進酒館。
女侍認得我,給我取來例牌飲料。
我們坐在小小圓桌邊,面對面,膝頭幾乎踫到。
我努力想開口說話,但不知應說什麼,總不能問「先生貴姓,到什麼地方玩多」,況且我知道他貴姓,本市每個人都知道他貴姓。
看情形他也在努力思索,奈何終于沒說一個字。
他會不會當我是啞巴?
就算是,也不重要,因為我沒有非份之想。
倒是他,該利用這個機會好好放松,很難得有人坐在他對面而不喋喋地求他簽名的地步,真不容易。
為什麼要求簽名?是否要證明的的確確見過該位名人?真是奇怪的心態。
才想到這里,四周圍已經有人轉過頭來看他,同時竊竊私語,特別是女孩子,已經有所行動。
他也注意到,露出煩惱的神色來,雙目中且有一絲無奈。
我匆匆喝完手中的黑啤酒,放下鈔票,站起來走。
有幾個女孩子叫他的名字,我們假裝沒听見。
走出酒館,他的情緒已經低落。
我揚手叫了部街車,他替我拉開車門。
我向他點點頭,上車而去。
這是我畢生最奇特的一個約會。
毫無疑問,他喜歡我,因我對他的名氣不感興趣。
這是真的,我只對他這個人有好感。
如果他要見我,他知道我在何處出沒,如果我要見他,我可以打開報章雜志。
但是名氣與他,已不能分割,兩者共用一個心髒,如連體嬰,分割會導致死亡,沒有可能他會做回一個普通人,況且普通人也不好做,做名人做久了,早已忘記如何做普通人。
我很同情他,希望也有人同情我。
下雨了。
細絲毛毛雨,懶得打傘,淋濕的大衣只要抖一抖,又可以再穿上。
這一季我挑了件大紅的呢大衣,因習慣低頭走路,過馬路危險,希望紅色引人注意。
電梯還是那一部電梯,工作還是那份工作,人還是那個人。
他總比我先在電涕里,故此他的出沒點在高幾層,我們已是四十二樓,上面只余五層。
那五層大部份是律師行,大概是來找法律顧問,而且來得很頻。
實不應花太多時間在他身上。
餅沒多久,我跟老板到夏威夷出差。
這是一個全世界最悶的地方,有人說,在夏威夷,不能同一日曬太陽或游泳,要分開來做,否則第二天不知于什麼。
刺目太陽,不但摧殘皮膚,也令人煩躁,沒事時躲酒店房內睡大覺。
南太平洋不是沒有好去處,只不是夏威夷群島。
老板同人訴苦,「我這助手什麼都好,可惜冷若冰霜,很難博她一笑。」
他不是壞老板,公事上臭得似豬,但感謝主,從沒邀我喝過咖啡。
十天後回到老家,一切記憶都已沖淡,旅游就是有這個好處,于是一切又可以從頭開始。
加薪那一日,我去買了一只蒲昔拉蒂的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