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真是侮辱,我才不像。來吧,吃飯了,回了家,除了吃就還是吃,不吃白不吃。我不像倫敦人,我還是中國人,衣服是倫敦衣服,人是中國人。」
我說完了自顧自拉開了椅子就拿起飯碗。爸有他的幽默感,他哈哈的笑了,媽媽的臉,我的天,像鍋底似的黑,可怕。
陸家明凝視我。
整頓夜飯他凝視我。
第二章
我嘆口氣,要找一個欣賞我的人是難的。我很感激他,我認得我三分鐘就看到我的好處,是的,我還真有一點好處,只是一般人不大接受。我與他大概無話可說,除了說話還有什麼?
他說︰「這件裙子很好看。」
扮哥說︰「什麼裙子?上身是一塊小布打個結,是一塊床單。」我聳聳肩。哥哥,他是哥哥,不變的哥哥。
但是陸家明笑了,他的笑也是美的,他沒有看牢哥哥,也沒有看牢我,他只是笑了。低著頭,喝他那碗湯。這一夜他只說了兩句話。
我呢,我比什麼時候都靜,我只是笑。
我笑陸家明居然肯听哥哥的話,到我家來,而我呢,居然也听哥哥的話,肯留在家里等他來。
有什麼用?
吃完飯哥哥要出去跳舞,我不肯去,跟他跳舞最沒意思,他不過是要為我與陸家明制造機會。男女的機會需要制造,真大吉而不妙,他要找我,當然有辦法找到我,真在乎這一夜跳舞?
但是每個人都要我去,我覺得回了家就像傀儡一樣,無可奈何的去了。陸家明是個漂亮的男孩子,這是我肯去跳舞的原因之一。
于是我去了。
在夜總會里,一個歌女在唱︰
「假如你離開,在一個夏日,你不如太陽也帶走。
當你掉頭而去,我不妨讓你知道,直到下一個見面,我會緩緩的死亡。
假如你離開,假如你離開,假如你離開……」
不知道為什麼,因為喝了幾杯酒,眼淚就漸漸的流下去,無法抑制。我總是借酒哭,這是同學都知道的。我與陸家明擁著跳舞,我不介意陌生人看到我的眼淚,男孩子來了去了,誰是誰又有什麼關系,我只希望爸爸媽媽別看見。
陸家明感覺到我的眼淚,我們貼得很近,他吻我的臉,靜靜的。我想,哥哥錯了,他找來一個大膽的男孩子,大方得太厲害了,他不知道,哥哥這麼精明的人,也胡涂了一次。
但是我居然有點高興,這樣的男孩子最好,無牽無掛,不怕夾彈不清,當然我不知道,像我這麼精明的人,也錯了一次。
我們這一次跳舞跳得很高興,真的很高興。
回家的時候陸家明研出了他的車子,我喝得半醉還是眼楮一亮,我的媽,我幾乎不相信眼楮,林賓基尼康達?我不知道香港有林賓基尼康達。美麗的車,美麗的人。
我笑了。夜里的風很涼,衣服貼在身上,我看著陸家明。
他打開車門,車門九十度斜向天空,卻又不是海鷗翼狀的,路人都停下來看。哥哥笑,「所以不要對我的寶時捷吹口哨。
媽媽擔心起來,「他有錢嗎?可靠嗎?」
「也沒有什麼,父親留給他一家酒店,不過八百五十間房間,一天做幾萬塊生意。
媽媽笑,「可惜咱們辛蒂,你知道,她對鈔票胡里胡涂,不大講究。」她停一停,「這個人開車安全嗎?」
扮哥說︰「媽媽,這個人是飛機工程帥,不是二世祖。辛蒂,你去坐他的車。
「遵命。」我說。
我上了他的車。
「好車。」我說,「香港買得起這種車產的人太多了,但是香港男人會用錢的少。」
他戴上皮手套,開動了車八他說︰「倒也不見得,我有一個朋友,他就有一輛好車。
「什麼?」我反問,「我見過最好的車子,是馬塞拉底印地,銀底湖水藍色的,那個人是律師。
他一怔,「他叫什麼?」
我緩緩的說︰「我叫他堅。
「你認得堅?」他驚異的問。
「你也認得?」我比他更吃驚。
「是的。」他答,「他常來飛機場練滑翔機,我認得他。」
我靜下來,「哦,他是名人。
「是,本城最好的大律師,又年輕。」他說。
我沉默了一會兒。我說︰「也不是,他今年三十八了。」
陸家明吃驚的看我一看。「你很熟他?」
「不,並沒有。」我否認。
他把車子開得很慢。這種車子在香港開,簡直浪費了。
我轉話題︰「你不大動這部車子吧?如果你真想吸引女孩子們,一部E型十二引擎已經很夠了。」
「你欣賞嗎?」他轉頭問我。
「車子?房子?不。我過了那種年齡了。人是重要的。」我說,「我看人。
「我夠好嗎?」他忽然問。
「很好,為什麼選我?」我淡然問,「因為你與我哥哥熟?」
「不。因為你可愛。女孩子像你很難找。我看了很久了。」
「你吹一下口哨,她們一旅行車、一旅行車的跑過來呢。」
他微笑,「全憑選擇,是不是?」
「你會失望,我是一個隨便的女人。」我說。
「我不相信。」他說。
他把車子停了下來,在山上。看下去,燈光閃得像寶石一樣,比以前更好看了。堅帶過我上來。兩次,第一次我們在戀愛——好吧,至少我在戀愛。第二次,我哭了,他說我們不能在一起。我十八歲,他三十五歲。我哭了。像個孩子。我沒有後悔,我是一個不怕丟臉的人,失敗了這麼些次數,我居然還有勇氣維持下去,奇跡。我不在乎。
三年了。
他現在怎麼了?
現在我與另外一個男孩子在山上,燈火依然。
唉我的天呀,我的中文是有限公司,但我還是記得這一首詞︰「只是明年花更好,知與誰共?」
我們喝的那瓶拔蘭地很好,我喝得很多,漸漸有點胡涂,不過心里還是明白的,他看著我,他說了幾句話,我沒听明白,我轉身,看著他,他把手擱在我的臉上,吻了我的鼻子。我看著他,沒有分別,所有的男人都一樣,不管他們是不是你哥哥的好朋友。
他說︰「你真可愛。」
「我不是。」我醉醇醇的說,「你遲早會知道我不是。」
他把手擱在我的果背上,奇怪的是,我一點感覺也沒有,他的手,因為極之大力,就好像我自己的手一樣,沒有什麼興奮,只是無限的了解。
我真有點感動。
如果他是女孩子就好了,我們可以真的做朋友。
「燈光很美。」我說。
「是的。」他說,「很美。」
我笑問︰「使你想起什麼?」
「我想起了一首詞,說一個人找另外一個人,找了半世,忽然回頭,那個人卻站在燈火闌珊處。」他說。
「我也听過這首詞,但是我們兩個人的中文都不大好,不十分記得百分之一百的字句了。」
「今夜我看見了你。」他很認真的說。
我真的笑了出來,他誤會了,他把我當什麼人?我不值得,我真的不值得。
「不要笑我。」他說。
「我?你不要對我認真。」我說,「我是一個人盡可夫的女人。我寂寞,上帝啊,我寂寞。」
我拿了一支煙出來,點著了,吸了一口,毫無表情的看著他。男朋友,我只要男朋友,他們都是束縛,而且是說走就走的束縛,我回來不是找男朋友,我是來找工作。越是愛一個人,越是翻臉得快,為什麼不可以做好朋友呢?為什麼不?
他柔和的問︰「你想把我嚇走?我明白你,凡是人盡可夫的女人,都掛一個淑女的招牌,你是一個好女孩子,只是你鋒芒太露,刺了女人的眼不要緊,刺了男人的腿就過分了,不要放棄我,否則你再也找不到男朋友的。「」「我只認得你幾個鐘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