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偵探,……丁薔心底曾默念過數千遍,但遠不及從別人嘴里說一遍來得好听,看樣子夢想指日可待了。
丁薔豎起耳朵傾听小蚌子說話。
「她是我一個很好的朋友……」話才說了一句,丁薔馬上插進嘴。
「多好的朋友?」
「嗯……我不會用形容詞,反正很好就是了。」
馬上就發現疑點了,既然感情很好的朋友,為什麼會嗯……一聲這麼長?
丁薔把「疑點一」記在本子上。
「她叫什麼名字?」想,該給女主角一個名字吧?
小蚌子有點吃驚看著她。
「我叫什麼名字?」
「妳……?我看一下,妳叫李芝梅。」打薔翻開學員名冊找著。
「對啊!那她就叫做李芝梅啊!」
啊,對啊!大偵探又犯下不可原諒的錯誤,丁薔竟忘了她盜用女主角名字。
想不到小蚌子也有些推理細胞。
「妳叫什麼名字?」
「嗯……陳榆。」
丁薔低下頭飛筆寫下︰假名,因為嗯……一聲太長,待日後考證。
「好吧!陳榆,妳憑什麼認為有人想殺李芝梅,她告訴妳的?」
「不是,她什麼都不知道,芝梅是個單純的女孩子,會把什麼事都想得很好,即使真的有人要陷害她,她也不會知道的。」陳榆著急地說。
「包括妳嗎?」
陳榆一臉茫然,滯重的腦袋一時轉不過來。
不會是她!胖女人只會站在體重機上吃甜食……
丁薔頹然放下筆。
「好吧!她是可愛、善良、天真的女人,不會有人想殺害她,或者說其實根本沒有謀殺案發生。推理結果就是!-昨天妳躲在床上,看了一晚上的偵探小說所產生的幻覺,也可能減肥過度得了妄想癥,不然就是企圖愚弄聰明絕頂的大偵探!」
「不……不是這樣……」陳榆驚慌起來,雙頰贅肉晃動著。
丁薔看了更不是滋味,剛被揭發罪證的嫌犯,第一個表情總是這樣--驚慌。
謀殺案……大偵探第一次經手的謀殺案,竟然被一個胖女人所愚弄,多教人灰心。
丁薔用力甩甩頭,大偵探于成就大事業之前,難免會有灰心與挫折,于是她以堅忍不拔的神態站起來,走到門邊打開門,亦示「道不同,不相為謀」--送客!
陳榆似被打敗了的母雞,抖落滿地惆悵走到門邊。當她回過頭再看一次大偵探時,眼神有淒慘的絕望。
「真的有人想殺她……」
丁薔撇過臉,大偵探只被人愚弄一次,不可能笨得造次。
「因為……」
丁薔伸伸懶腰打了個大哈欠,意指︰她很累了,不想浪費時間听她的因為。
但是陳榆勇敢地抬起眼楮,有意向大偵探挑戰。
「小梅死了。」
和她同時收音是丁薔張成好大的嘴︰啊……哈哈!謀殺案終于發生了。
※※※
近郊有一棟「很」大的宅院,就像賺足了錢的老太爺隱居享福那一種。
與「很」並存的,有很大的鐵門、很大的花園、很高的圍牆,還有很大、很凶、很饑餓的兩條狼犬。
路上街燈暈黃,呼嘯而過的垃圾車,引起狼犬一陣張牙咧齒的狂嘯,樹後頭被月光照長的黑影,正忍不住一陣陣發抖。
他以為他躲得很好,其實要不是鐵門攔住,那兩條狼狗早把他咬得支離破碎了。
一個瘦瘦高高、看起來不到三十歲的年輕人,鬼鬼祟祟躲在樹後頭已經很久了。這位遠看起來眉清目秀、近看起來滿臉胡渣污垢的年輕人,刻意穿上一身夜行裝。所謂夜行裝,當然就指從頭到尾都是黑色系列,黑色衣服、黑色長褲、黑色褲子等等,看得出質料很差,就像在地攤上買回來的那種--回家後才發現鈕扣少了兩個,洗一次就面目全非。還有他腳上的黑布鞋,仔細一看才發現原來是雙白布鞋,至于那雙黑襪子,就不必再多說。
從地上零落的啤酒罐、幾根踩熄的香煙,滴落後風干的汗水污漬,在在顯示他心情十分沉重且不安。見他遲疑探出頭,又踫到釘子似緊急縮回頭,如果職業是小偷的話,該是頭次出征的小笨賊。
「要命,大神探應該坐在豪華大辦公室里,喝喝咖啡、听听音樂、優閑自在思索破案癥結。絕不會躲在樹後面,面對兩只凶神惡煞大狼犬,探頭探腦又縮頭縮腦的,真像個道地的大傻瓜。」他喃喃抱怨,又引起一陣發抖。
又一個自命為偵探的狂人?
這年頭招牌打下來,十個人可打中九個大偵探。
不過此人更狂,他自封為「神」探,意味破案能力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事實上,曾曼--他的名字,(這個名字也取得真好,據說長期用頭腦工作的人四肢會跟著退化,所以除了遇到失火狀態,曾曼會拿出跑百米的成績之外,其它都慢得可以。)曾曼從事「人類精神心理異常導致犯罪動機行為」研究,在犯罪辨識資料中心擔任辨識研究工作。
其實這份工作,就等于拿人民血汗稅金來喝茶看報的公務員,曾令曾曼唾棄不已,他認為犯罪數據庫內埋沒了曠世大神探。由于世風日下,社會型態日新月異,罪犯動機越來越簡單勇敢,犯罪行為越來越高超絕頂,所以要得到數據後,再緊迫罪犯腦細胞,實在是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幸好研究單位上司要求不高--也是等拿退休金的死公務員,要熬出頭很難,要模魚打混也不是難事。
當然,曾曼絕不是怠惰偷懶的年輕人,他是個血氣方剛、正直不阿、有理想和遠大抱負的年輕人,當他發現研究室里除了等便當來到之後便無事可做(也夠慢的,過了三年才有警覺),因此開始籌劃副業大計--神探社。
他之所以自封「神探社」而非「偵探社」,他認為「偵探」--其實就是小說里捏造出的騙人伎倆,總可以飛天遁地無所不能,與現實狀況根本不符,根本就是荒誕不稽的捏造術。
歷史上,曾曼只承認諸葛孔明勉強可稱得上「偵探」,至于後來自己叫自己為大偵探的人,他都覺得想吐。
居然還有一種人?得相信福爾摩斯乃世界上最偉大之偵探,難怪後來想成為偵探的人全改行去寫小說了。
言歸正傳,曾曼現在正站在樹後頭發抖,自然也是任重道遠之偉大副業所使然。
看樣子,曾曼大神探副業干得不算頂好,見他雙頰凹陷,炯炯有神的雙眼經過兩夜未眠正暴出可怕血絲,而灰黃微黑的膚色顯示長期食用方便面的結果,其兩條瘦腿迎風擺動,唯有他注冊商標般潔白牙齒表明未缺乏鈣質之外,其余只能稱作--貧病交迫。
唉!為什麼成為「神」探之前,必要接受「人」身體發膚之摧殘?從他接手這宗案件以來,可能有好幾餐忘了吃,現在胃壁空磨得發疼,眼皮也困得直想閉起來。
不行!他努力睜開眼皮,終于等到難得機會,他怎麼可能想到吃喝拉撒睡之俗事?他一定要振作起來,好不容易等到佣人放假,她出門了,最後園丁室燈熄了,只剩下這兩條至少不會喊救命(可能會咬死人)大狼犬的大好機會,他怎可以放棄?
他必須制服它們……
別傻了,每天一餐飯只吃兩包方便面的人,怎麼可能單手搏倒惡犬?他自然有準備而來,袋子里有幾粒被下了迷魂藥的可口狗食,只不過他連丟給它們的勇氣都沒有。
不能再等下去,他望望手腕--居然忘了戴表,說不定主人已購完物準備回家,他得盡快行動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