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雅瑤,你在這里干甚麼;’
‘你可以借錢給我坐車回家嗎?’她說。
‘你要多少?’
‘從這里去香港,要多少錢?’
‘大概十塊錢吧。’
‘那你借十塊錢給我。’
‘你等一下。’
他走進屋里,拿了十塊錢給她。
‘我會還給你的。’她說。
當她正要離去的時候,他在後面說︰
‘你等一下。’
他往屋露跑,不一會兒,他走出來了,手里拿著一把雨傘,遞了給她。
她尷尬得想哭,拿了他手上的雨傘,轉身便跑。跟蹤別人,最後竟然淪落到要向被自己跟蹤的人借錢回家,有甚麼比這更難堪呢?
小學畢業之後,她和鄭逸之各散東西。那段輕輕的暗戀不過是年少日子里一段小插曲;直到他們長大之後重遇,插曲才變成了哀歌。
假使她愛戀著的一直也是他,那並不會是哀歌。可惜,在他們重逢之前,她已經愛上了另一個人,她已經差點兒忘記他了。小說或電影里,老是把童年邂逅的戀情寫得天長地久,好像是此生注定的。現實里,人長大了,卻是會變心的。
他們在一家書店里重遇的時候,鄭逸之長得更高了。
‘你還欠我—把雨傘和十塊錢!’他笑著說。
他已經由一個羞澀的男孩變成一個可親的故人。跟蹤他回家的第二天,暑假便開始了,她—直沒有機會把錢還給他。
‘我請你吃飯好了。’她說。
‘你只是欠我十塊錢!’
‘那是十幾年前的十塊錢呢!你現在有空嗎?听說附近有家意大利餐廳很不錯。’
‘那我不客氣了!’
兩個人在餐廳里坐下來之後。她問鄭逸之︰‘你還有玩長笛嗎?’
‘沒有了。長大之後,興趣也改變了。’
‘還以為你會成為長笛手呢!’
‘我沒有這種天分。’
‘雖然沒有天分,我也開始彈鋼琴呢!’
‘是第幾級?’
‘是自己對著琴譜亂彈的,並沒有去上課。’
‘你還是像從前一樣任性。’
‘我從前很任性嗎?’
‘小學時的你,好像不太理會別人的,自己喜歡怎樣便怎樣。’
‘原來你一直也有留意我呵!還以為只有我留意你。’
‘那天你為甚麼會在我家外面出現?’
‘放學之後,我跟蹤你回家。’事隔這麼多年,她也不怕坦白承認。
‘你為甚麼跟蹤我?’
‘那時我暗戀你。’
鄭逸之笑了︰‘我有這麼榮幸嗎?’
‘都是因為跟蹤你,結果遇上扒手。你把雨傘借給我,是不是你也暗戀我呢?’
‘也許是吧!你小時的樣子很可愛。’
‘那時候為甚麼會暗戀別人呢?暗戀和單戀,都是自虐。’她感觸地說。
‘少年的暗戀,是最悠長的暗戀。’他說。
她已經忘了鄭逸之,他卻一直沒有忘記她。因為童年的那段歷史,他們成了親密的朋友。他更愛上了地。
少年的暗戀,是悠長而輕盈的。成年之後的暗戀,卻是漫長而苦澀的。她暗戀的,是余志希。第一眼見到余志希,她便愛上了他。與其說是愛,不如說是崇拜更為貼切一些。崇拜比愛更嚴重。愛一個人,是會要求回報的,是希望他也愛你的。崇拜—個人,卻是無底的,能夠為他永遠付出和等待。少年的崇拜,也同時是崇高的。成年以後的崇拜,卻是卑微的。
余志希並不是常常在香港。一個月里,他幾乎有一半的時間不在香港。他不在的時候,她那半個月的日子也是空的。他從來沒有承諾一些甚麼。有時候,他們只是吃飯和上床的情人。她一向自命是個時代女性。男女之間,不過是一種關系,而不是感情。關系是瀟灑的,感情卻是負擔。可是,她壓根兒便不是這種女人,那只是她無可奈何的選擇。
那天晚上,余志希從西班牙回來。她本來約了鄭逸之看電影,接到余志希的電話之後,她立刻找個借口推掉了鄭逸之。
余志希對她,也是有感情的吧?那天,他用舌頭舐她的臉和頭發,把她舐得濕漉漉的,像—頭小狽。她問他︰
「這一次,也是和那個空中小姐一起嗎?’
他沒有回答。
‘為甚麼她從來不在香港跟你見面,是因為她有男肌友嗎?」
他用舌頭舐她的嘴巴,不讓她說話。
‘我有甚麼不好?’她哽咽著問他。
‘你沒有甚麼不好。’他說。
‘那為甚麼我永遠是後備?是不是她比我漂亮?’
他舐了舐她的耳朵,說︰‘你很好,你太完美了。」
‘是嗎?’她難過的問。
‘嗯。’他舐她的脖子。
她月兌下了,坐在他身上,用抵著他的胸口,彷佛只有這樣才能夠縮短他們之間的距離。然而,無論她怎麼努力,他和她,卻是關山之遙。
她只是他永遠的後備。完美,是一種罪過。有多完美,便有多痛苦。
她也有一個永遠的後備。那個人也是近乎崇拜的,永遠在等她。
最初的日子,她曾經坦白的告訴鄭逸之︰
‘我是一個男人的後備。’
‘他說我太完美了,所以不能愛我。你說呢?’她問。
‘那他也不應該跟你上床。’他有點生氣,是替她不值。
後來,她看得出他愈來愈妒忌,便也不再提起余志希。那是他們兩個人之間的一個氣球,誰也不想戳破。一旦戳破了,便只剩下兩個同病相憐的人。
可是,她比余志希更殘忍。余志希還是會疼她的。她對鄭逸之,卻任性得很。既然知道這個男人永遠守候;那麼,她也不在乎他。甚麼時候,只要余志希找她,她便會立刻撇下他。她的時間表,是為余志希而設的。
鄭逸之生日的那天晚上,她在那家意大利餐廳預先訂了一個生日蛋糕。兩個人差不多吃完主菜的時候,她的手提電話響起,是余志希打來的,他想見她。
‘我現在沒有空。’她把電話掛上了。
‘有朋友找你嗎?’鄭逸之問。
‘沒甚麼。’她說。
可是,掛斷電話之後,她又後悔了。她看著鄭逸之,她喜歡他嗎?她十一歲的時候是喜歡過他的,往事已經太遙遠了。他坐在她面前,唾手可得;她牽掛的,卻是電話那一頭的男人。
她急急的把面前的鱸魚吃掉,期望這頓晚飯快點結束,那麼,她還趕得及去余志希那里。鄭逸之在跟她說話,她的魂魄卻已經飛走了。
服務生把一個點了洋燭的蛋糕拿上來。鄭逸之沒想到會有一個蛋糕。
‘很漂亮!’他說。
‘快點許個願吧!’
‘許個甚麼願呢?’他在猶豫。
她偷偷看了看手表,又催促他︰
‘還不許願?洋燭都快燒光了。’
他平日很爽快,這天卻偏偏婆婆媽媽的,把她急死。
‘想到了!’他終于說。
‘太好了!’
還沒等他閉上眼楮許願,她已經急不及待把蛋糕上的洋燭吹熄,燭光熄滅了,他怔怔地里著她,不知道是難堪還是難過,一雙眼楮都紅了。
‘如果你有事,你先走吧!’鄭逸之說。
‘不,我只是以為你正要把洋燭吹熄。’她撒謊。
可是,誰都听得出那是個謊言。
他們默默無語地吃完那個蛋糕,然後他說︰‘時間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吧。’
回家之後,她匆匆的換了衣服出去,跑到余志希那里。她拍門拍了很久,沒有人來應門。余志希跟鄭逸之不一樣,他是不會永遠等她的。她不來,他也許還有第三,甚至第四個後備。
她一個人,荒涼地離開那個地方。她是多麼差勁的一個人?她破壞了別人的快樂生日;那個男人,且是那樣愛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