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蕙跟孫維棟去歐洲度新年,因為光蕙舍不得自己付團費。迪之早就預訂我和她一起度除夕。
她最近抽煙抽得很凶,跟唱片公司的人,還一起抽過大麻。
除夕夜,我沒有收到林方文任何消息,失望演變成悲憤,我和迪之銳意打扮一番去參加她一位同事在的士高的派對。
迪之把我的臉涂得很白,和光管的顏色差不多,然後替我描上夸張的黑色眼線,我的兩只眼楮好象給兩個黑色的括號括著,她又替我涂上茄汁紅的口紅。我從來沒有化過這麼濃艷的妝。
「你現在才象一個女人,我是男人,看見你也會心動。」她說。
迪之穿了一套皮衣和皮裙子,上衣和裙子都繞著金鏈,三寸半高跟鞋的鞋頭也有一只金色蝴蝶。一頭鬈曲的長發伏在肩上。
「你去參加除夕派對,還是萬聖節派對?」我問她。
「也許今天晚上會找到男朋友嘛!」她充滿希望。
我穿了一對兩寸半的高跟鞋,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穿高跟鞋。迪之步履如飛,我跟在後面,好辛苦才追上,沒有男人的除夕,真是折騰。
派對在蘭桂坊一間的士高舉行,除夕晚的蘭桂坊,擠滿了狂歡的男女,車子不能駛進去。穿上兩寸半高跟鞋徒步走上那段斜路于我是一件吃力的事,何況斜路的一邊是費安娜的畫廊?
「我忘了千年女妖的畫廊在哪一棟大廈。」迪之說。
「這一棟。」我指著酒吧對面的一棟舊樓,可是,一樓已經不是一間畫廊,而是一間賣上班女服的店子。
「為什麼會變成服裝店?」我有點意外。
「誰會買千年女妖的畫?也許結束營業了。」
的士高里很擠人,派對的主人是迪之那間唱片公司的公關經理,是個很吃得開的中年女子。她熱情地招呼我和迪之,把我們安排坐在一群男女中間。他們都是單人匹馬來的,喝大量的酒。迪之跟其中一個剪平頭裝的男人猜枚,她每次都輸,喝了很多拔蘭地,那個男人常常借故親近她,忽然又把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突然覺得很可恥,他把我當成什麼女人?我不是到來找一個男人過夜的。我起來,把迪之拉走。
「我們要去哪里?」她醉昏昏地問我。
「離開這里。」我說。
平頭裝男人扶著迪之說︰「我送你回家。」
迪之倚著他說︰「好。」又跟我說︰「有人送我們回去。」
「不。我們自己回去。」我從平頭裝手上搶回迪之。
我把迪之從的士高拉出來,已經十一時多,街上擠滿等待倒數的人群。
「我要回去喝酒。」迪之掙扎著,把我推開。
「不。不準回去。」我拉著她,她拼命反抗,混亂中,我推了她一把,誰知她站不穩,給我推倒在地上,頭撞在石級上,流了一灘血。
罷好有兩個巡邏警員經過,立即召救護車把迪之送去醫院。
迪之躺在擔架上,我很害怕她會死,我沒想過除夕會在一輛救護車上度過,而我即將成為殺死好朋友的凶手。
急癥室的醫生替迪之敷好傷口,醫生說,她只是皮外傷,我如釋重負。她喝酒太多,醫生要她留院一天觀察。我陪迪之上病房,心里很內疚。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推你的。」
「哼!如果破了相我才不原諒你。」
「我讓你推一下報仇。」我說。
「我們兩人除夕要在醫院度過,還不夠可憐嗎?」她苦笑,「你不要走,留下陪我。」
我們一同睡在狹窄的床上,互相取暖。迪之很快睡著了,護士說,醫院不準留宿,我替迪之蓋好被,離開病房。經過護士的工作間,兩個年輕女護正在收听電台廣播,時鐘指著午夜十二時,唱片騎師說︰「這首新歌的填詞人,特別要求我們在一九八八年的除夕播這首國語歌,他想送給一個人,祝她新年快樂。」
「要多少場煙雨,
才有這一場煙雨,
要多少次偶遇,
才有這一次偶遇?
我倆是故事里的人物,
抑或有了我倆,才有故事?
這一切的故事,是因為
我的怯懦,你的愚痴?
千年的等待,難道只為了等待一次緣盡,一次仳離?難道這年代,
真是一個屬于翅膀和水生根的年代?能漂的都漂走,能飛的都遠逝,
只有思念和忘懷,只有無奈和無奈--」
拌由一位台灣男歌手唱出,迂回低沉,象我們的愛情,我身體發軟,蹲在地上,用雙手抱著自己的身體,才能冷靜下來。他已還我一首除夕之歌,我又還他什麼呢?
「這首歌很動听啊,歌曲的名字是《煙雨》,今夜沒有煙雨。」女唱片騎師說。
「程韻。」
一個男人叫我,我抬頭看,是穿著白色醫生袍的徐起飛。
「你為什麼會在這里?」
「有朋友受了傷,我陪她入院,現在沒事了。」
「你打扮成這個樣子?我差點認不出你呢?」他望著我,有點陌生。
是的,我濃妝艷抹,穿黑色緊身裙,踏著高跟鞋,象個廉價的妓女,的士高里剪平頭裝的男人輕薄我們,也許不全是他的錯。
「我剛下班,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謝謝你。」
「嗯。那麼再見了。」他說。
「再見。」
我站起來,離開走廊。
「程韻。」他叫我。
「什麼事?」
「新年快樂!」
「新年快樂!」
我在醫院門外,截停一輛計程車,跟司機說︰「去尖沙咀。」
林方文用歌把我召回去,他的呼喚,總是無法抵擋。我身上還有他的鑰匙,開門進去,魚缸里的紙飛機依然在東京上空翱翔,一切沒有改變。
林方文站在陽台上,回頭望我。
「新年快樂。」他說。
「新年快樂。」我說。
「我回來,是要把你從陽台上推下去。」
他張開雙手說︰「好的。」
我們在陽台上等待天亮,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我們依舊在一起,好象劫後重逢。
「你的鴨舌帽呢?」
「有一天晚上在這里丟了。」他說。
「費安娜呢?」
「我就只見過她那一次。」他說。
「你是一個騙子,是一個很壞很壞的騙子。」
他抱著我︰「不會再有下次。」
一月一日下午,我接迪之離開醫院。她撞穿頭,我卻跟林方文復合,她恨死我。
八九年的暑假,我畢業了,在一間規模宏大的實業集團的市場推廣部找到一份工作。同年,光蕙也畢業,在一間代理買賣商鋪及辦公室的地產公司任營業主任。
樂姬在一間大銀行任職私人銀行顧問,她身邊不是公子,便是律師、總裁之類。
市場推廣部就只有我一個職員,事無大小,都要我負責。一天,林方文來接我下班。他帶著我走過好幾條街道。
「我們要去哪里?」我有點奇怪。
他走進一條橫街,街上泊了幾輛私家車,他走近一輛簇新的藍色私家車,開啟車門。
「這輛車是你的?」我很意外。
他坐在司機位上,開動引擎。
「為什麼不告訴我?」
「給你一個意外驚喜。」
那天,我們快快樂樂駕車在香港、九龍和新界轉了一個大圈,我沒想到五個月後,車上會有另一個女人。
那天晚上,我和迪之、光蕙在銅鑼灣吃晚飯,飯後,本來打算坐計程車。
迪之剛好看到林方文的車子在我們身邊駛過。
「你看,那是不是林放的車子?」
我剛好看到車子的尾部,那是他的車,竟然會遇到他,真是巧合。
「好了,我們不用坐計程車了。」迪之說。
我和迪之、光蕙跑上去追他的車,我發瘋似的在後面跟他揮手,他並沒有看見我。幾乎追不上了,幸好前面剛轉紅燈,他的車停在交通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