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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

面包樹上的女人 第12頁

作者︰張小嫻

「明年除夕,我們還會在一起嗎?」我問他。

「為什麼不會?」他說。

我常常覺得兩個人沒有可能永遠在一起,結合是例外,分開才是必然的。我們都是為終會分開而熱烈相愛。

肥胖女人離開了舞台,一個小提琴手上台表演,琴音淒怨,並不適合那個晚上。

「這是《愛情萬歲》。」林方文告訴我。

那一刻,我真想立即告訴他我正在偷偷地學小提琴,而且無數次想過放棄,我好想抱怨他送了一把小提琴給我,累我受了許多苦,然而,台上的人在拉奏《愛情萬歲》,當愛情萬歲,還有什麼應該抱怨呢?

離開卡薩布蘭卡,迪之提議去的士高,看見我和光蕙都沒有表示出多大興趣,她才機靈地說︰「現在應該是二人世界的時候了,我們分道揚鑣。林方文,明天要拿獎呀!我會來捧場!」迪之對林方文說。

我們坐在海邊,等待一九八八年的日出,伴著我們的不是《明天》,而是沉默。

是我首先忍不住開口︰「要不要我陪你去?」

他從口袋里拿出那部隨身听,把耳筒掛在我的頭上,是一首新歌。

「如果情意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扔到海中,

那麼,我願意從此就在海底沉默……

你的言語,我愛听,卻不懂得;

我的沉默,你願見,卻不明白……」

「每年今日,我都會送一首歌給你。」他說。

我凝望著他,眼淚奪眶而出︰「我真恨你。」

「為什麼?」

「因為我再離不開你了。」

「女人真是奇怪。」他說。

「如果每年有一首歌,我的一生里,最多只可以得到六十首歌。」我說。

「也許是八十首。」他說。

我搖頭︰「沒有可能的,我沒有可能活到一百零一歲。」

原來窮我一生,頂多只能從他手上得到六十首歌,或許更少。那個數目,不過是五張雷射唱碟的容量。我們的愛情,只有五張雷射碟,太輕了。

「不。以後你寫的歌,都要送給我。」

「貪婪!」他取笑我。

「今天晚上真的不用我陪你去?」我問他。

「我不想你和我一起面對失敗。」

「我沒想過你是個害怕失敗的人。」我說。

「我是害怕失敗,所以才努力的人。」

「你會贏的,我在家里等你。」

整件事情,本來是很好的,偏偏在下午,我接到迪之的電話,她告訴我,她有頒獎禮的門票。

「你要不要來?」

「不。我答應了在家等他。」

「怎及得在現場親眼看著他領獎好呢?」

「他不想我去。」

「你不要讓他看見便行。如果他贏了,你立即就可以給他一個意外驚喜。七時正,我和衛安來接你。」

我不知道是否應該去,如果我在現場,可以與他分享勝利,也可以替他分憂,我還是去了。

我和迪之、衛安坐在場陛內第三十行。為了不讓林方文看到我,我是在節目開始後才進場的。我在場內搜索林方文的背影,他坐在第六行,與幾個填詞人坐在一起。我們的距離是二十四行。

最佳歌詞獎沒有落在他手上,而是落在他身旁那位填詞人手上。我沒想到,他在跟那個人握手道賀時,會突然回頭,而剛好與我四目交投。那一剎他很愕然,隨即回轉頭,沒有再望我。那二十四行的距離,突然好象拉得很遠很遠,把我們分開。他一定恨我看著他落敗。

頒獎禮結束,他跟大伙兒離開,沒有理我。

我覺得後悔,但于事無補。我在宿舍等他。他天亮之後才回來。

「對不起,我不該在那里出現。」我說。

「我們分手吧。」他低著頭說。

「為什麼?就因為昨晚的事?」我有些激動。

「不。」他說,「我沒有介意你在那里出現。這件事不重要。」

「那是什麼原因?」

「你需要大量愛情,而我也許無法提供。」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跟你戀愛是一件很吃力的事。」

「吃力?」

我無法接受那個理由,我覺得很可笑,如果我們分手的原因是供不應求。

那一刻,我很想撲在他懷里,求他收回他的說話,然而,我做不到,我不可能連最後一點自尊也失去。我突然很恨他。有生以來,我第一次嘗到被拋棄和拒絕的滋味。原來多少往日的溫柔也無法彌補一次的傷害。

我坐在他的床上,嚎啕大哭,我想堅強一點,但辦不到。

「不要這樣。」他安慰我,他有點手足無措。

「除夕之歌的承諾,不會再實踐了,是嗎?」我問他。

他默然。

「我送你回家。」他說。

「不用,我自己會走。」我倔強地離開他的房間,也許從此不再回去。除夕之歌不過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那天晚上,是迪之和光蕙陪著我。

「幸而你還沒有跟他上床,即使分開,也沒有什麼損失。」迪之說。

「不,我後悔沒有跟他上床,如果這段情就這樣結束,而我們從未有過那種關系,是一種遺憾。」

「我也這樣想。」光蕙說,「好象當年我想和老文康在離別前發生關系一樣。我們都是完美主義者。」

「如果在他的生命里,我是一個沒有跟他上過床的女人,我害怕他不會懷念我。」我說。

「男人不一定懷念跟他上過床的女人。」迪之說︰「難道林正平會懷念我嗎?你們別那麼天真。」

「我不了解他。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些什麼。」我說。

「誰叫你愛上才子,才子都是很難觸模的呀。」迪之說。「不用這樣悲觀。也許過兩天,他會找你。很少人可以一次分手成功的。」

有好幾天,我沒有上課,刻意避開他,願望他會牽掛我,但已經五天了,他沒有找我。

林方文也在回避我。分手後第十四天的黃昏,我們終于在校園遇上。

「你好嗎?」他關切地問我。

我望著他,心頭一酸,淚都涌出來。

他連忙安慰我︰「別這樣。」

「你是不是愛上別人?」我問他。

他搖頭。

「可不可以不分手。」我哀求他。

他默然不語。

我行使被拋棄的女孩的權利,使勁地將手上的書本、錢包、所有東西擲到地上。

他俯身要替我執拾地上的東西。

「你走!」我叱喝他。

「你走!」我再說一遍。

他走了。我蹲下來,收拾地上的東西。我的生命已經失去所有希望。

那天晚上,我繼續到楊韻樂那兒學小提琴。本來是為了林方文才學小提琴,如今被拋棄了,應該放棄才對,可是,我舍不得放下他送給我的小提琴,它是我們之間僅余的一點聯系。如果我們之間是一首歌。它便是余韻,是最淒怨的部分。

在楊韻樂那兒,我踫到近視眼。

「你學得怎樣?」他問我。

「很差勁。」

「我也是。」他說,「你不是為了愛情而學的嗎?」

我苦笑。我想起楊韻樂第一天跟我說的話,他說,愛情是很好的動力,如果沒有被拋棄的話。

楊韻樂教我拉一首小夜曲,我一向走音,那天心情又差勁,走音更厲害。

楊韻樂忍無可忍說︰「你拉得很難听。」

我沒有理會他,使勁地拉,發出非常刺耳的聲音,楊韻樂瞠目結舌,近視眼用雙手掩著耳朵。

我要虐待他們!我要向男人報復。

林方文在除夕送給我的歌《片段》已經流行起來,我常常在電台听到,歌說︰

「如果情感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

扔到海中,

那麼,我願意,

從此就在海底沉默--」

拌在空氣中蕩漾,我們卻從此沉默。

他常常缺課,我不敢缺課,我望著課室門口,痴痴地希望他會出現。當他出現,我們卻無話可說。我們已經分手四個星期,我體會到什麼叫做度日如年。我繼續學小提琴,用走音來虐待自己和楊韻樂,誰叫他是男人?他收了我的錢,給我虐待也很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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