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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緣急診室 第23頁

作者︰亮羽

凌飛飛眼見對方踏進自己設好的局里,笑得可是人比花嬌,她假意推托著。「別把人家說得這樣勢利,我可是『友情贊助』哪!誰圖你的錢啊?」

「不圖我的錢?難道妳圖的是我的人嗎?」方慶猛吞口水,神情說有多豬哥就有多豬哥!

「死相!」凌飛飛嬌媚地啐了他一口,卻更往方慶懷里鑽。「你明知道人家欣賞你的才氣、欣賞你的事業有成,還這樣取笑人家……」

泵且不論凌飛飛說的是真是假,光是她那個媚態,就夠讓方慶心猿意馬了。既然郎有情、妹也有意,那大家還假正經個什麼勁兒啊?

方慶笑得賊,凌飛飛笑得假,這兩個各有所圖的男女,總之是一拍即合,當下又是一場充滿狡詐心機的男歡女愛……

一場荒唐之後,凌飛飛對著鏡子整理儀容,從鏡子里看見方慶一臉滿足地抽著煙,當下決定進行下一步的計畫。

「哪!現在你是什麼好處都佔盡了,是不是要回饋一下?」凌飛飛拿過方慶手里的煙抽了一口,對著他吐煙圈,把煙霧噴得他滿臉。

方慶歪了歪頭避開煙霧,納悶地看著她。「妳不是說妳不要錢嗎?現在我人也給妳了,還要回鯖什麼?」

「壞蛋!你真把自己當成『以身相許』的牛郎不成?我有這麼饑渴嗎?」凌飛飛的縴縴玉手戳了戳方慶的腦袋。

「那妳的意思是?」方慶也不是社會新鮮人了,當然看出凌飛飛別有所圖。

凌飛飛微笑看著他。「我們當藝人的,求的不外乎知名度。最近我的新聞很少見報,公司方面也沒有意願替我炒作,所以我需要你的幫忙,讓我多增加一些曝光率,別讓觀眾們忘了我的存在。」

「啊!對了,妳最近也推出了新專輯嘛!」方慶拍掌笑道︰「這沒問題,雜志社是我的,我要怎麼編排就怎麼編排。等會兒我叫幾個記者安排一下給妳做專訪,每一期都用妳的照片當封面,這樣行不行?」

「除了做我的專訪,別忘了還要繼續挖掘黃鶯那些不為人知的內幕哦!我一有什麼消息就會告訴你,絕對會讓你搶得獨家頭條。你身為一個媒體工作者,本來就有義務讓觀眾們知道偶像的真面目。」凌飛飛不忘再給黃鶯一刀。

「那當然。那個黃鶯以這些手段換取成名的機會,就要付出一些代價,我當然不會輕饒她。而且我會動用一些樂壇的人脈,竭盡所能地幫助妳,讓妳重回唱片公司『一姐』的地位。」方慶是真的被凌飛飛蒙在鼓里,一徑地當凌飛飛借刀殺人的工具。

凌飛飛聞言眉開眼笑。「真的嗎?你這麼幫我,我要怎麼回報你啊?」

方慶大手一伸,把凌飛飛抱個滿懷,曖昧地說︰「咱們倆是『策略聯盟』,互助自助也!說什麼回報不回報,就像妳說的,『友情贊助』!別忘了,有空就來找我『聯絡、聯絡』感情,記得哦!」

凌飛飛笑得開心得意,仍是不忘使出男人都愛的「裝害羞」,輕輕地偎在方慶懷里蹭啊蹭地。「你的嘴巴真是壞死了!吧嘛這樣消遣人家?」

「知道妳喜歡『這一味』的,我這可是極力迎合妳耶!」方慶欺身上前,再度索取他該有的「報酬」。

凌飛飛邊應付他、邊高興地在心里描繪著計畫成功的藍圖,殊不知自己這樣不擇手段的方式,不但損人不利己,而且正一步一步走向自食惡果的境地……

「真的是凌飛飛去放的消息?」吳志文皺起眉頭,生氣地看著小幸暗中打探來的消息資料。

小幸嚴肅地點點頭。「我還有凌飛飛跟方慶約會的照片呢!需不需要錄音帶?我甚至連他們對話的內容都有。」

諜對諜這一招,可真是存在于各行各業啊!

小幸為了把事情查個清楚,不惜花費重金,聘了個私家偵探,里里外外暗中查訪,非得揪出在幕後陷害黃鶯的凶手不可。

不光是因為黃鶯是自己的朋友,也不光是因為黃鶯出自他的創作團隊,更不是因為黃鶯的負面消息會影響公司的利益,小幸之所以這麼全力以赴地幫忙,也是基于一份惜才、愛才的心態。

「不必了!有這些證據就足以跟凌飛飛解約、叫她滾蛋了!」吳志文氣惱不已。

讓吳志文這麼生氣的原因,一方面是不相信自己公司的藝人會做出傷害同門的事情,另一方面也是氣惱自己的女人竟然琵琶別抱!雖然只不過是個隨便玩玩的女人,但仍打擊了他男人的自尊心!

「那麼如果你沒有意見,我打算讓沉默已久的鶯鶯,正式展開司法告訴以及召開記者會。」小幸的眼底有火,心頭更有火。

「先別急,我們先跟凌飛飛把合約給解了,順便開個記者會對外放出消息,把這整件事情對公司的形象傷害降到最低,然後再進行後續的動作,將黃鶯的聲勢拉抬回來。」吳志文氣歸氣,做生意、經營藝人的頭腦還是在的。

「你憑什麼無緣無故跟我解約?我們還有三、四張唱片專輯的合約,無故解約,我可以告公司的!」凌飛飛拿著存證信函,氣沖沖地上門找小幸理論。

小幸好整以暇地看著她,悠然自得地拿著指甲刀磨指甲,還不忘對坐在一旁的黃鶯擠眉弄眼一番。

「呦喝!惡人先告狀是吧?」小幸尖著嗓子看著凌飛飛。「來,把合約攤開,第十三款第二條,清楚記載著︰『不得有任何違害公司利益之言行。』第十三款第五條︰『不得違反公司既定秩序。』第十三款第八條︰『不得惡意損害公司同仁之權益。』違背了任何一款,我們都有權利跟妳解約,情節重大者,我們甚至可以要求賠償。」

凌飛飛豈是被嚇大的,她咄咄逼人道︰「我違反了合約上哪一款哪一條?你們要這樣跟我解約?是不是因為我的專輯不像以前那麼賣座?那你們自己也應該要檢討啊,制作不出好唱片,當然賣得不好,連帶把我之前苦心經營的形象也給賠了進去,我都還沒要求公司負責呢,你們憑什麼談解約?」

小幸不疾不徐地丟出一迭照片。「妳還嘴硬?沒有違背任何一條條款嗎?真的是這樣嗎?」

凌飛飛拿起照片一看,臉色當下變得鐵青,那是她與方慶勾肩搭背、親密地出雙人對的照片。

她繼續辯駁。「我承認我跟方慶有來往,那又怎麼樣呢?那也不算違反了合約。合約上面並沒有規定我不能跟雜志社的人往來吧?」

「方慶的雜志社率先刊登關于黃鶯不實的負面八卦,妳跟他交情這麼好,難道什麼都不知道嗎?」小幸挑起眉毛,一步一步地逼問。

「他經營他的雜志社,我唱我的歌,我哪知道這麼多。」凌飛飛撇開頭。

「好,那麼老板跟黃鶯在專輯慶功宴上的那些合照外流,也跟妳一點關系都沒有?妳敢說妳沒有外流任何一張照片?」

「每個同事手上都有當天的照片,你怎麼能一口咬定是從我這流出去的?就因為方慶是我的朋友,就因為他的雜志刊出了那些照片,你就斷定跟我有關?簡直是天大的笑話嘛!」凌飛飛的狡辯也是一流的。

「只是朋友?朋友會這麼親密嗎?」小幸丟出另一迭照片。

凌飛飛傻眼地看著照片中耳鬢廝磨的兩個人,那正是她前些天跟方慶一塊兒到溫泉旅館偷情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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