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隨著孫巧巧的振臂一呼,商詩詩立即成了整個銷售部的女性公敵。上班下班,喝茶吃飯,詩詩走到哪里,女同事們的殺人眼光就追到哪里。泡咖啡時,熱水會自動潑到她腳上;上廁所後,廁所的門會從外面自動反鎖。
不過這也難怪——整間辦公室里除了她商詩詩和孫巧巧之外,幾乎所有的女性生物都對她們那英俊瀟灑的外籍上司愛倫坡心懷愛慕。然而——不知道是不是西方人的審美眼光比較迥異的緣故,銷售部里環肥燕瘦美女如雲,那老外帥哥卻誰都看不上,偏偏看上了這個矮不隆冬、毫不起眼、傻得冒泡的商詩詩!這怎麼能不叫其他女人們嫉妒得紅了眼,恨得牙癢癢?
就這樣,商詩詩的厄運正式降臨了,並且預計于短期之內不會結束。
撇去這樁事不談,更郁悶地還在後頭。
如果她沒有記錯的話——「那個家伙」已經連續三天沒有來上班了。
心理咨詢室的門鎖得緊緊的,茶水間里「那個家伙」專用的咖啡杯底也爬滿了螞蟻。那天晚上「那個家伙」借給她穿戴的風衣和帽子,仍然好好地躺在她的置物櫃里;噴上了清幽淡雅的綠茶香水,卻沒有機會還給他。
詩詩無精打采地趴在桌子上。手里的行動電話已經快被她打得沒電了,然而電話那端仍然是一成不變的公式化女聲︰「對不起,您打的電話已關機,請稍後再撥。」
她欲哭無淚地抱著電話,自言自語︰「他說過他是‘真的真的’知道啊……可為什麼還是一副不知道的樣子?不來上班也不打個電話,他不知道人家會擔心嗎……他……他到底是知道,還是不知道啊?如果他不知道,那我該怎麼辦……啊呀,不好!會不會是他自以為知道,但其實根本就不知道……」
就這樣,她一會兒「知道」一會兒「不知道」地繞了一個下午,把自己都給繞糊涂了,還是不知道「那個家伙」到底知不知道。
到了下班時分,她的忍耐終于到達了極限。
三天!他已經消失了三天了!而且是在她向他表白之後,立刻、馬上、一秒鐘也不耽擱地就此人間蒸發了!手機打不通,家里電話也沒人接;她想去找他,卻發現自己根本就不知道他住在哪里。
可惡的何其!他明明說過他知道的!可是她看他根本就什麼都不知道!她等他等到心急如焚,等到氣憤得快要噴火,他該死的還是沒出現!
五點鐘一到,商詩詩立刻像一陣黑旋風似的刮進經理辦公室。
「詩詩,你來了。」愛倫坡見了她笑眯眯的。
「經理,何醫師已經三天沒有來上班了。我想問問你,他……到底為什麼請假?呵呵,該不會是做了什麼錯事,所以引咎辭職了吧?」她故意開著玩笑,好使自己的態度顯得不那麼令人懷疑。
愛倫坡一愣,「你怎麼知道?」
什麼?!真的辭職了?她那夜的表白居然把他嚇得辭職了?詩詩驀然臉色大變。
「他、他、他什麼時候辭職的?!」
「就是三天以前啊。」愛倫坡奇怪地看著詩詩,不明白為什麼她的臉色突然變得這麼難看,「他打電話來說他生病了,所以我就讓他休息幾天咯。怎麼了?有什麼問題嗎?」
「休息幾天?這麼說——他沒辭職?」她簡直要大吼了。
「什麼叫辭職?」愛倫坡居然很無辜地反問她。
詩詩一陣腿發軟,只差沒一坐到地上。搞什麼?!這個愛倫坡平常說中文說得比母語還溜,這會兒竟然會不知道「辭職」是什麼意思!不知道也就算了,他還自作聰明地跟她亂扯一通,害得她以為何其已經離開了……她伸手到額頭上一模,濕濕粘粘的,全是汗。呼,真是被他嚇死了。
「經理,我可以在公司的電腦上查何其的家庭住址嗎?下班以後我想去看看他。」
「好呀。」愛倫坡答得爽快,手握鼠標快速地按了幾下,電腦屏幕上立刻出現她想要的信息。
「借支筆。」詩詩攤開手掌,把地址抄在手心里,然後用力握緊︰何其……這一次不管你是知道還是不知道,我都不準你再躲我!她在心里對自己說。
她看了一眼掛鐘,發現已經是下午五點半了。于是,她立刻向愛倫坡道別,轉身就要走。誰知就在這時候,愛倫坡叫住了她——
「詩詩,等一下。」
她聞聲回過頭來,接著一愣。呃?他拎著公文包這是想上哪兒去?
只見愛倫坡沖她揚起一個燦爛的笑容,「詩詩,我有車,我跟你一起去。」
何其確實是病了。
自從那天夜里吹了半夜的冷風後,他回到家里便開始感冒。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時候臉色發白,渾身打顫,看起來像個鬼一樣。拿出體溫計一量,哇,三十九度——足以把腦子燒糊涂的高熱。
醫生囑咐他要臥床靜養,不要隨便亂跑,免得再度著涼加重病情。可是他偏不。他把冰袋綁在頭上,披上睡衣到小區的花園里摘花。
秋末時分,園子里的野姜花已經謝了。他拔了幾棵不知名的小草,青翠欲滴的綠,看著很是舒心喜人。他回到公寓,找了個透明玻璃瓶把小草插起來;然後坐到書桌前,攤開一本橘色封面的小本子。
只見第一頁上寫著︰「今天早上,我遇上一個很好玩的女生,她今年29歲,剛和男朋友分手。我決定了,我要——研究她。」最後「研究她」三個大字,寫得粗粗的,大大的,意興飛揚。
第二頁更干脆,只寫了三個字︰「商詩詩。」
之後的每一頁上都有他鬼畫符一般的字跡,有時是洋洋灑灑的一大段,有時是寥寥數語;其中的好多頁,都提到這樣一個名字——「商詩詩」。
何其有一下沒一下地翻看著這本子。這本記事簿是他回國以後新買的。從很小的時候開始,他就有隨身帶著筆記本做記錄的習慣。上小學的時候,他記錄自己怎樣在每次考試中拿到「A+」;上了中學,他的本子上寫滿了諸如「Sanguineous」、「Claustrophobic」之類的怪名詞;再到後來,他的記事本除了他自己之外,已經沒有別人看得懂了。他每天都會往上面寫一點什麼,而有時候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寫的是什麼——直到有一天,他跳上越洋飛機來到這里;在那之前,他把自己積累了好些年的厚厚一沓記事本鎖進了銀行的保險箱里。對他來說,回憶是比什麼都珍貴的。
而如今,新的本子也已經被填滿了大半;在他新近積累的這些回憶中,「她」的名字不斷出現,反復在他眼前跳躍。
「真是的,不知不覺,居然寫了這麼多關于那個笨蛋的事情……」何其撫著記事本絨制的封面,低聲地自言自語著,「怪不得會愛上她呢……人說量變會產生質變,這話果然是有點道理的。」
想了想,他拿起筆,在新的一頁上寫下——
我相信眼楮,更甚于耳朵。
是的,他相信眼楮,更甚于耳朵。眼楮不會騙人,所以當詩詩一時心急地說出她喜歡愛倫坡時,他寧願相信她眼楮里的那種光芒。那光芒告訴他——她的眼,其實是戀著他的;她的心,其實是向著他的。
所以呵,她盡避嘴硬吧,她盡避倔強吧,她盡避口是心非吧——他不在乎,並且壓根就不去理會,不去相信。雖然當她親口說出「愛倫坡」這個名字的時候,他是被她氣得險些背過氣去——被人輕飄飄地捧上雲端再狠狠一腳踹下來,這種滋味換了是誰也好受不了。但是他的怒氣僅僅維持了不到三十秒鐘而已。心理學上有一種說法,說是舌頭在口腔里順時針打十個轉兒,再逆時針打十個轉兒,再高昂的怒火值也能平靜下來——而這個息怒偏方,對他而言還真的挺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