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動了,背著包包,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跑去了,去了才知道,她根本不是找什麼「老師」,那帶她的男孩子,原來是川美大二的學生,出來帶學生給自己賺學費的。長得高高大大的,一頭亂七八糟的卷發,很年輕,還牽著一條巨大的牧羊犬。
沒錯,就是薯條。
開始我是很失望的,那男孩子身上太干淨了,與我想象中滿身油彩污漬的藝術家大不相同,不過很快地,我就被他折服了,他真的真的很有才華。我如願以償地考上了川美,做了他的學妹。
他就是阿仁。
後來才知道,他在學校竟是大大有名的人物。
不錯,因為他的才華。
愛他?是的,愛他。
因為帶過我一個多月的課,因為非常佩服他、感激他,最初的時候,在私底下我已經把他當成了自己的老師,一個才華洋溢的藝術家對他的「學生」有多大的吸引力,看看羅丹和他的情人就知道了。
後來和他熟了,很熟了,非常熟了,熟到稱兄道弟的時候,仍然愛他,只是,一直都是暗戀而已,因為他已經有一個非常可愛的女朋友。
這可不好形容。呵呵。
是的,阿仁愛她,愛到簡直快要發瘋。
那女孩兒嬌嬌的,柔柔的,水靈靈的,站在他身邊像一只依人小鳥兒,她的一個甜笑,一個薄嗔,都足以使阿仁魂不守舍。若是淚珠兒一來,高高大大的阿仁頓時手足無措,又疼、又哄、又慌、又亂,全無一絲平常的粗硬線條兒,那女孩兒,是阿仁的繞指柔。
她叫葉培。
不,不熟。怎麼說呢?我和她是那種非常熟的生人,因為阿仁的關系。
沒了阿仁,我們之間的熟識會頃刻間不算數。
羨慕她。怎麼可能不羨慕呢?那女孩兒得到了阿仁全部的感情,她是阿仁心中的女神。也許,在羨慕之外,還是有絲絲妒嫉的吧!
阿仁很喜歡狗,薯條是他養了很多年的狗,跟他一直形影不離。但葉培不喜歡,因為薯條很喜歡咬她的鞋,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葉培的鞋有什麼讓它覺得很特別的東西,它只咬葉培的鞋。
阿仁舍不得把薯條送人,于是薯條只好在它的主人拍拖後,開始過著流浪的日子,每次葉培過來,阿仁便把薯條牽到朋友處寄宿,免得葉培看到它生氣。但葉培仍是固執地要求他把薯條送給別人養。
正當阿仁左右為難的時候,我木頭呆腦的鑽了出來,阿仁大喜過望,後來常常說我是他的救星。我整個大學生涯都是在校外租房住,于是,從我跟阿仁學畫的第一天開始,我也正式多了一條叫薯條的狗。
不,不是送給我,只是放在我這里寄養,他常常過來牽薯條出去玩的。只是,這一養,就養了四年,養到現在。
後來?後來葉培對薯條當然沒意見了,因為阿仁騙她說把薯條送給我了嘛!
不過,薯條平常倒也很乖、很听話,除了一點不好,特別喜歡爬床,怎麼教它也不肯改,最是讓我生氣。但也只是氣氣而已,那狗簡直賊聰明,就像它的主人一樣,看到你生氣時,老是擺出一副可愛得不得了的模樣,叫你怎麼也不忍心打它、買它了。
???
便這樣過了四年,看他與葉培之間的故事像看一出喜劇表演,我總是感覺他們像是童話里的人物,不像是在真實的生活。
羨慕?不,不羨慕這樣的感情。
說實話,那種感覺很奇怪,我這個人很平凡,很務實,對感情的要求是那種細水長流的體貼,噓寒問暖的關懷,是那種只需要一個小動作就對對方的心意了然于胸的知心感覺。
對,不著痕跡又處處不在。
那般的轟轟烈烈,太強烈的方式,我負擔不來,亦承受不起。
但是還是有羨慕的,羨慕她得到了阿仁全部的愛戀。也許人對于得不到的東西都是永遠割舍不干的。就像蝸牛羨慕馬有四條跑得飛快的腿,馬羨慕小鳥有一對可以自由飛翔的翅膀,小鳥羨慕獅子有一張能撕碎任何東西的血盆大口,獅子卻又羨慕蝸牛不吃不喝,還長得挺肥……
不準笑。呵呵。
是的,四年間,他們經常分分合合的,為什麼呢?我也不是特別清楚。阿仁不是個多嘴的男人,也不舍得說他深愛的葉培半句不是。
但我仍能從周圍的朋友圈中隱隱知道一些,葉培是個很迷人的女孩子,身邊當然不乏有其他的人願意充當護花使者的,而葉培的態度卻曖昧不明,這便是阿仁痛苦之所在。
對,那晚也是,不過,那晚與平日不同,那晚不是平日的小吵鬧,小爭執。那晚,他和葉培分手了。
我接到他的電話,牽著薯條趕過去的時候,他已經喝了很多酒了。
他不訴苦,從不。他只是喝酒。
我的酒量並不好,但是,我仍一杯接一杯的陪他,我們喝了多少,我不記得了,我們怎麼開始,我也不記得了,惟一的記憶是他的懷抱安全又溫暖,他的身體仿佛是從我身上遺落已久的拱圖,我們身體與身體之間的契合是那樣完美無瑕,我甚至貪心地幻想著,其實我們的心也像是融為一體的吧……
別流口水了,擦擦。
呵呵,不能講了。
現在畫面回到第二天清晨。呵呵。
是的,其實我並非就醉得不省人事,我相信阿仁也一樣,我不知道我們為什麼可以阻止自己犯錯卻沒有阻止,也許,我們私底下都有一點自私,試試吧!放縱自己一次,又會如何呢?
但現在真是有點後悔,我看了一眼熟睡中的阿仁,他睡著了,真是誰都喚不醒。
以後該怎麼面對他呢?
他的手臂仍搭在我身上,他的手指縴長干淨白皙,我曾取笑他,不屑地喻為藝術家的女乃油手,沒有一點男子漢氣概,曾惱得他半天不理我。
輕輕托起他的手,一瞬間,我仿佛抓住了生命的全部健康與真實。舉過他的手放到自己的臉上,我磨蹭著,貪心地,只這一次就好,只這一次……
貪婪地盯著他臉,從未如此近處端詳過他的模樣兒,他真是長得很好看,他懶懶的,帶笑的眼楮,他希臘式高聳的鼻子,他菱角分明的唇,他一頭亂七八糟的栗子色的卷發,他孩子氣的微笑,這一切都遠遠的遠遠的在四年前,那個秋天金黃的落葉與人群之中蠱惑著我,我毫無理由就為他魂飛魄散。
但是,他要采擷的是烈焰中的玫瑰。而我,頂多是一朵自生自滅的雛菊。
以後該怎麼面對你呢?
一時心亂如麻,我輕手輕腳地滑出被子,輕手輕腳地穿上衣服,輕手輕腳地趿著鞋,輕手輕腳地拉開門,回過頭,我最後看了一眼床上的阿仁,這男人,仍是叫我心動。讓我靜一諍,我要好好想想。薯條蹭到了我的腳邊,我低頭看它,它歪著腦袋盯我,蹲,我拍拍它的頭︰「崽崽乖乖,待在爸爸這里,別吵爸爸睡覺哦!」
它「嗚嗚」兩聲,仍在我腿邊蹭來蹭去,我輕聲安撫它︰「崽崽乖,媽媽過兩天就接你回去,听話。」
它不再鬧了,趴到地上,仍用它那兩只烏黑的眼珠兒默默地瞅著我,我再次拍了拍它的腦袋,轉過頭站起身來,如果繼續被它用這樣「楚楚可憐」的眼神多看我一會兒,我絕對是走不出去了。
輕輕關上門。清晨的微風徐徐,有些涼。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邁開步伐大踏步地向前走去,「坦蕩蕩齋」在我身後,薯條在我身後,阿仁在我身後,我沒有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