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他堅決的態度,她內心恐慌不已。不能讓歌迷誤會她是他的女朋友,這會影響他的事業,而事業一直是他最重視的東西;只是今天這一鬧,還真不知該如何收拾哪!
「快走啦!」林展眉繞過他快步向外走,卻教他一把拉住縴腕。
「妳還沒保證不逃?」他的身體隨著他的低語一起靠攏罩住她。
「我保證。」保你個大頭鬼!她得連夜包袱款款趕快逃。一回憫懷,就听說兩年來他到醫院打听她的去向不下八百遍。
「唉!」沈煜嘆了口氣,從後面抱緊她縴瘦的身子,手臂圈纏在她腰間,連帶也抱住那糾纏他兩年的柔細發絲,「抱著妳的感覺真好。妳瘦了,妳在那些野人的地方都吃些什麼?」
多久沒有感受到這種熨燙到心底的愛意了?
「求求你,快走吧!他們就要過來了。」她感覺到周圍不斷迸射出充滿敵意的目光。
炳煜族的歌迷看了半天,紛紛大喊著──
「煜,放開她。」
「煜,我要暈倒了,你再不放開她,我就死給你看。」
沈煜完全不甩歌迷的喊叫,將林展眉一拉,鑽入已停在門前的黑色BMW;不愧是兄弟,賀信梵總是知道他的心意。
「煜,回來呀!我不能沒有你。」車後留下悲愴的呼天搶地聲音。
「梵!那是梵的車!那個女人連梵都拐跑了!」原本看熱鬧的哈梵族也在後面跳腳。那個女人是誰?拐走煜就算了,為什麼連梵也不放過?
PUB的經理如夢初醒,大叫︰「快打電話給汪董!」
「信梵,你也跑了,今天要怎麼收場?汪洋會抓狂的。」林展眉一臉郁卒,不似兩個落跑的家伙輕松自在。
「那是他的事,我們又沒拿他一毛錢。」賀信梵不滿地道,連假期經討價還價也才給一個月而已。
「連累你了,信梵。」林展眉過意不去,把無辜的賀信梵拖下水實在不該。
「自投羅網的妳還是先自求多福吧!」賀信梵難得理會旁人死活,兩年來沈煜像個走丟的小孩瘋狂地四處找她,她今晚的出現不等于是自投羅網嗎?
「你們該下車了。」賀信梵自顧自的停車、熄火。
「早料到你沒這麼好心。」沈煜懶懶地下車。
「為什麼在這里?」林展眉不解。
「因為柳葉兒在對街上班。」
「柳葉兒?誰?那個網絡上的葉兒嗎?信梵跟她見面了?」
「答對了。」沈煜伸手攔下一輛出租車,攬住林展眉上車,車子揚長而去。
「咦,你還住在這里?」林展眉跟著沈煜上四樓。這間他由大學起租賃的公寓沒換掉?這里與他現在名利雙收的地位實在太不相稱。
「我念舊,哪像妳!」沈煜到大廳的沙發上窩著,「我要喝水。」
「喝水不會自己倒!」念歸念,林展眉還是倒了一杯溫開水,冷水三分之二、熱水三分之一,再加入兩滴蜂蜜。所有的東西都和兩年前一樣擺在熟悉的位置。
「我喉嚨痛。」他接過杯子,小啜一口,是他兩年都沒調對的溫度與微甜。
「我看看。」她朝他的嘴里細瞧,「沒紅腫、沒發炎,誰教你剛才大吼大叫的。」她走到電視櫃下打開第二個抽屜,翻出一盒潤喉片扔到他身上。
「過期了。」他低低地吐出話,聲音顯得沙啞。
「哦,我去買。」林展眉往外走了兩步,突然領悟到自己正在做什麼;她已經不是兩年前的林展眉了不是嗎?她為什麼還要為他做這些拉拉雜雜的事?
十八歲的她以為他是世界的軸心;十九歲的她為他一句「做我女朋友,好不好?」而靈魂出竅,從此冠上他女朋友的身分做女佣做的事,而他只消施舍幾個笑容、幾句甜言蜜語便可教她掏心掏肺。
如今,她已二十七歲,不再是天真的十八歲、單純的十九歲,尤其在跋涉過世界的貧瘠之地後,才驚覺原來離開他,她照樣可以存活、可以呼吸;在另一片屬于她的天地里,她得到久別的重視。
回想兩年前,她苦求赴英國錄音的沈煜回來,因為母親的腦瘤讓她心力交瘁;害怕失去母親的慌亂,讓她夜不能寐。她不需要他回來幫什麼忙,她只是想要他回來,讓她抱著他痛快哭一場;可是他沒有,他的唱片、他的歌迷、他的一切事情都比她重要。
多年的守候,只是縱容得他為所欲為,她也益發顯得無足輕重;她對他來說還有什麼分量可言呢?也許,她只是單純的做他的歌迷會比較快樂。
「妳在想什麼?」沈煜無聲地走到她身後,他可以肯定她臉上的陰霾代表她回想起他當年對她的欺壓。
「我留給你的信,你看過了?」離開之前,她曾留書告別。
「那也叫信?妳留給我十四個字加三個句號,然後跟救援小組的人跑得無影無蹤!」沈煜清楚記得她很不負責任地在一張隨手可丟的紙上寫著──我對你無話可說。我們分手。再見。
「其實半個月之後,我才跟救援小組出發;那半個月里,我沒有收到你的任何消息。」她推開他圈住她肩膀的手,「這也就是說你認可我的決定,所以現在請拿開你的手。」
看著她冷冷的表情,沈煜不得不承認他以前經常工作起來就對她不聞不問的,從他們相識開始,她就一直以他為中心,照顧他的所有需要,而他太習慣她的存在,才會忽視她的思想、她的需要、她的要求;直到她走了……
學會了自己把衣服拿去洗衣店,也知道到哪里買好吃的排骨飯,甚至找到放在小癟子里的牙刷,除了小黑和小白不能死而復生外……兩年不算短的日子,所有原先習慣由她安排的事,他都學會自己來,可他還是不能適應,還是每天不自覺地被每一道相似的長發飄揚的背影所驚動。
原來,他最不習慣的是生活里缺少了她,那雙溫柔的眼楮、那一轉身長發飛揚的優美身形。
回想過往種種,他當初要她做女朋友的目的,只不過是想找個成績好又听話的女生幫他度過醫學院繁重無聊的學業。太多人無怨無悔的愛他、甘願為他赴湯蹈火,愛對他來說,是最輕易也最廉價的東西;他曾可恥的以為給她一個女朋友的身分是對她莫大的恩惠,可她居然棄他而去。直到失去了她之後,他才了解她是那麼重要;而這樣的認知,隨著她離開的時間越久越令他後悔。
沈煜打開冰箱,拿出保鮮盒,討好地遞到她面前。「先吃點東西。」
才不要……咦,草莓鮮果塔?栗子蛋糕?林展眉雙眼一亮,誰教她從小就對鮮女乃及甜點沒有一丁點的免疫力。
新鮮女乃油的清甜香味已率先竄入她的鼻間,好香啊!如果她今年還要參加救援小組的話,一定又好久吃不到了。
「你……你不是不吃甜點的嗎?你買蛋糕做什麼?」好想吃!
「我每天都會買新鮮的蛋糕。」他成功地用胡蘿卜引兔的方法將她引離門邊,然後將她推向沙發。
「什麼?」林展眉轉頭看他,眼楮卻還是停留在草莓鮮果塔上面,嬌俏的鼻尖不斷地向香甜的美味靠攏。這是甜酒腌過的草莓,味道一定相當不錯。
「我每天都在等妳回來。」沈煜再沖泡了一杯牛女乃,捧在手心。
「什麼?」林展眉被牛女乃香味所吸引,眼楮不小心瞄到他的眼眸。
他立刻纏住不放,「我每天都在等妳回來,房子沒換、門鎖沒換、電話號碼沒換,我不敢搬走,怕妳回來找不到我。不要再離開我,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