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有什麼好丟臉的?誰要是多管閑事敢笑你,我幫你教訓回去!」他唇角勾起一抹慵懶的笑顏,口氣有些輕浮。
雷希歡緩緩放下被淚水沾濕的紙巾,雙眼微紅,表情奇異地看著他,「你真是個怪胎!」她下了個結論。
「當怪胎好啊!我一點都不喜歡當正常的人類呢!」他挑起一邊眉毛,很得意的說。
不喜歡當正常的人類!不知道為什麼,他這句話竟帶給她一種很大的安慰。
她一直覺得自己永遠也做不到家里那些人對她的要求,他們總說她不听話、不正常!可原來,也有人不正常得這麼自在逍遙嗎?
「我不知道是不是昨天的那群人搞鬼,或是有誰看我不順眼?總之一直有人去舉發我,所以今天我跳舞時被警察趕了好幾次,還被警告我再不離開,他們就要開罰單了。」
如果她不能在這里跳舞,就不知道可以去哪里跳了?西門町那里她是不想回去了,可人潮多又有廣場可以表演的地方,就這幾個點,難道她要去地下街表演嗎?
「你沒有街頭表演的許可執照,對吧?」曾駿朗很快找到她會被警察驅趕的原因。
雷希歡搖頭,「我上來台北時,審議的時間已經過了,所以我沒來得及考。」
「這樣啊,我回去再幫你查查,今年的台北街頭藝人展演許可的報名時間是哪個時候,到時你還是去考一下,也免得以後麻煩。」
「你怎麼會這麼清楚這方面的事?」雷希歡有點訝異的問,一般人會知道街頭藝人要考照的可不算多。
「因為我也有做街頭藝術表演者的朋友啊,其實街頭藝人里有不少優秀的藝術創作者喔!」曾駿朗笑咪咪的回答。
「嗯,我猜大概是你表演得太好、生意又太好,遭人忌妒了吧?才會被人一直去舉發,既然如此,在考照前你就先不要去街頭跳舞,我想你再去也是一樣的結果。」他說出他的判斷。
「可是不跳舞,我要怎麼賺錢?你的債不想要了?」雷希歡瞪著他問,但心里卻對他說她被人忌妒的說法,感到一點點的歡喜與得意,這也算是一種另類的被肯定?
「怎麼可能!這段期間你干脆來我工作室打工好了,我付時薪給你。」曾駿朗想了想,把她抓來工作室打工,能就近監督兼導正她的心態,也算是個好主意。
把這只小野貓馴化成家貓,想起來也滿有挑戰性的。
听到他的建議,她眨了眨眼,表情意外的可愛與呆萌。
「你的工作室?你還有工作室啊?」她只听外公說過他是他的朋友,但不太清楚他到底是做什麼的。
「是啊,不然你以為我和你外公是怎麼認識的?我和他就是為了制作音樂而結緣,才變成忘年之交的好朋友。」曾駿朗擅長融合中西樂器,做出風格特殊、讓人印象深刻的優美樂曲。
「看不出你平時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竟然還有在做正事啊?」雷希歡忍不住吐槽他。
「那是你沒眼光。」曾駿朗拿起放賬單的皮夾,敲了敲她的頭。
「喂,你很沒風度耶!怎麼亂打人?」雖然只是被輕輕敲了兩下,雷希歡還是用手撝住頭,對他提出嚴正的抗議。
可在她心里深處,對他這種幼稚的行為,並不感到氣惱或憤怒,她的反擊更像是一種撒嬌般的抗議,當然她絕不會承認就是。
「那就說定了,你明天就來我的工作室上工吧。小野貓,你可要認真工作,好好還債啊!」曾駿朗笑容惡劣的向她宣布。
雷希歡對他皺了下鼻頭表示她的不屑與不滿,可心情卻非常復雜。
她覺得曾駿朗真是個雞婆又討厭的男人,但再深入想一想,嗯……他好像也沒那麼討人厭嘛。
第4章(1)
隨著天氣一天比一天炎熱,時序也由春入夏,熱情的夏天來臨了。
雷希歡借住在曾駿朗家,並且在他的工作室里打工的時光,也不知不覺地過了三個多月。
「天啊,竟然過去三個多月了,這代表超過一整個季節的時間長度,幾乎是整年里四分之一以上的時光,我都在一個既神經病又愛說教,嘴巴壞,還特別愛管人的可惡臭男人陰影下過活!」
雷希歡有種往事不堪回首的感覺。
「我當初到底是哪條神經接錯了,才會自行走入神經病的魔掌之下?我那時就不應該留下來,更不該答應來這里打工!」她恨恨瞥了一眼站在窗台旁,正優閑喝咖啡的高大男人,嘴里繼續碎碎念,「我就沒見過這麼爛的老板!」
這幾個月來,她被某個貌似和善,其實龜毛到要死的男人,整得都快沒脾氣了——注意,是「都快」,她目前還死死抵抗著惡勢力。
曾駿朗唇角微勾,對這種蓄意挑釁已經習以為常了,小野貓沒有一天不撥撩他兩下。
「事實上,你根本沒遇過幾個老板。我向你保證,你要是出去打工,雇用你的老板心里也一定這麼想——我就沒見過比你更難教的員工!」他邊說,邊拿起一迭文件走到雷希歡面前,滿臉笑容地放下。
「有時間抱怨,不如加快速度整理好這些單據,你才來得及去上課。」話說完,他伸手彈了下她白皙的額頭,別以為挑釁他後會沒事。
雷希歡用手撝住前額,氣憤地罵道︰「大變態,我跟你說過一百次了,不準彈我的額頭!」
她真想拿面前的文件丟他,但他好像若有所察,兩道似笑非笑的目光馬上掃過來,這隱含警告的眼神,讓她的動作不禁遲疑了。
這人對別人都很隨和寬容,唯獨對她特別斤斤計較,她若真拿文件丟他,還不知會得到他什麼樣的報復呢?
這三個多月來,不管她怎麼和他抗爭,最後吃虧的總是她,那個不要臉的男人,甚至敢威脅要打她的,就為了她把他不能水洗的衣服用洗衣機洗爛了。
哼,誰叫他要穿得那麼騷包,去參加什麼新車發表會,明明自己跑出去玩,還不讓她出門,說她還沒完成當天的勞務,逼她在家里做完。
所以她把他換下待洗的衣服,統統都丟到洗衣機里洗了,可他回來發現後臉色都變了,硬說她毀了他幾萬元一套的衣服。
這是什麼道理啊?她都乖乖洗衣服了,還有錯嗎?誰知道那套衣服要送洗衣店干洗啊?
可最後她還是被他罰了,用手洗完一整籃的衣服,他說要讓她記清楚洗衣服前要分類,不然以後就天天讓她用手洗衣服,再也不準用洗衣機。
神經病,臭男人!竟然用這種方式對付她,她真的好想撓死他啊!
回憶起過去三個多月里吃的種種悶虧,她咬了咬牙,強逼自己忍耐下來。
雷希歡告訴自己,沒關系,君子動口不動手!所以她決定改用更文明的方式反擊。
「我要加薪!我都工作超過三個月了,你這個萬惡的資本家、冷血的吸血蟲,還不給我加薪,我要把你告上勞工局!」
這人超卑鄙的,一直使出新的論計陷害她,害她債務累積得越來越多,不得不繼續為他打工、被他奴役!
「又要告我?都幾個月了,你還學不會教訓嗎?行,你先去把勞動基準法都看過一次,看完了再回來和我討論,你是要告我哪一條?」曾駿朗用一種幾近縱容的表情,笑著對她說。
「我要告你虐待勞工!」她才不管什麼勞基法呢!她的重點是——她要抵制不良老板。「我要加薪、加薪!」她揮舞著小拳頭吶喊。
看著她精神十足的模樣,曾駿朗眸里閃過一絲淡淡的柔色,他有些不解的問︰「你這幾個月來吃我的、喝我的、用我的,還住在我家,平時不是打工就是上課,也沒有其它去處了,你一直吵著要加薪,到底是在吵什麼?難道你欠錢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