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成的手工很好,差不多比得上他的父親,常常受到客人的推介,有時候生意多得接不下,他就不接了。他的旗袍,都是他親手造。
然後,志成二十二歲了,已變成一個大男人,長得健壯、英俊,言行謹慎內斂,為人忠厚謙虛,他的品性,是百分百遺傳自他的父親。
有一次,主人走進裁縫店,站在他面前,問他︰「告訴我——」
志成說︰「我正忙著,沒空回答你。」
主人說︰「我是想問你,為什麼你跟了我那麼多年,你也學不到我的一成?」
志成抬頭,正想說些什麼之際,主人卻說︰「所以你比我低俗得多!」
說罷,就在大笑中消失。
志成覺得他無聊,他其實想辯駁。青春期過後,志成已與那個他的距離拉近,志成也長得軒昂得體,當然,氣度與那個他相差很遠。他們已是一對絕對相似的身軀與鏡子,真人與鏡子,同卵相生的攣生兄弟。但志成的身分是裁縫,一個裁縫是謙恭的。
就在這一年,志成遇上小玫。
小玫是大戶人家的千金,是藍家中唯一的孩子,听說父親有偏房,但小玫的母親不予承認,藍太太才是藍家的掌權人,家族的茶莊屬她所有。
那一年小玫二十四歲,比志成年長兩歲,待在閨中。早前,她往美國留學,但呆了一年,不喜歡,于是又回家來。她讀的是大學第一年,但沒學到什麼,連課也不愛上,美國,令她最懷念的是爵士樂,當地的舅父開了兩家俱樂部,她常常窩在那里听歌,回家後,帶了大量的唱片回來,天天在家中播放。
家族擁有的茶莊在台灣,他們主要經營轉運茶葉往歐美的生意,在香港只有一間小門市。小玫的家在一個山頭之上,四面環山,沒有公路往市區,這山頭上的路都是家族的私家路。
小玫很少外出,她不喜歡交際,性格很內向,但氣質並不是害羞的那種姑娘,小玫的氣質是高傲的。
優雅、冷冷、淡淡。
藍太太听說女兒想造旗袍,便為她找來不同的師傅,她也不介意每個也試試。本來她穿洋裝,但從美國回來後,她說她只想穿旗袍。
志成被接到大宅的那一天,在偏廳待了許久,差不多一小時,工人說,小姐有點事,要他再等一等。志成等得悶了,看見窗外是個玫瑰園,于是便走出去看看,那真是個很漂亮的玫瑰園,一叢一叢,種了不同品種的玫瑰花。
玫瑰園很大,他愈走愈遠,然後開始有音樂聲,輕快的,透著不吵耳的熱鬧。
然後,他看見一個女郎跪在地上挖泥,她把玫瑰幼小的根睫一株株放進泥洞中。女郎頭上系上絲巾,布衣的袖折起,戴上手套,穿褲子,腳上是舊舊的勞工靴子。
女郎背著他,當感到身後有人,便轉過臉來。
她望著他,半晌,笑了笑。
女郎有好看的臉,志成不介意與這臉孔的主人說話︰「嗨,你種的花很漂亮。」
女郎說︰「這里所有玫瑰都是我種的,這麼多年來也由我一手種植。」
志成說︰「花了很多心思。」
女郎見他有興趣,就站起來,指指左邊的桃紅色玫瑰︰「這品種叫漣漪,只有兩層花瓣,很大朵,不太香,但樣子清秀。」
然後又指向一叢白玫瑰,說︰「白色的叫雪地華爾茲,當盛放後花瓣會向外綣。」
她走了兩步,站在一叢忌廉色的玫瑰前介紹︰「這是天鵝,很大朵,一朵有六十片花瓣以上,花蕾是白色的,盛放後便變為忌廉色,但雨後,雨點會為花瓣打出一點點的水印。通常一般玫瑰在雨後會更艷麗,唯獨天鵝不一樣。」
她繼續走前,又說︰「這一種深粉紅色的,圓圓的,有一個漂亮的名字,Breathless……Breathless中文即是……」
志成替她說了︰「屏息靜氣。」
女郎望著他,怔了怔,低哼了一聲,她想不到他的英語那麼好︰「是的,屏息靜氣。」
然後志成問︰「正在播放的是什麼歌?」
女郎說︰「DukeEllington的爵士樂,你有沒有听過?」
志成說︰「Duke,即是公爵,但我沒听過。」
女郎微微一笑︰「你也知道Duke是公爵,可知他所領導的音樂,是多麼有氣派與格調。」
氣派與格調,志成仰慕這樣的形容。
志成問︰「你們的小姐喜歡听?」
女郎又笑了笑︰「是的。」
志成又問︰「你們的小姐喜歡玫瑰?」
女郎點頭︰「因為她叫小玫。」
志成又說︰「但她種的都是大朵玫瑰。」
女郎忽然覺得很可笑,她連續笑了很多聲。
志成指著一種大大的、橙色與黃色混合的玫瑰,問︰「那種叫什麼名字?」
女郎說︰「Michelangelo。」
志成說︰「米高安哲羅?那個偉大的雕刻家?」
女郎說︰「他更是建築師與畫家。」頓了頓,繼續說,「這種玫瑰像是從黃色底色畫上一條條橙色條紋一樣,于是以偉大藝術家的名字命名。」
志成望了望這花園,看到一望無際的玫瑰,然後他便說︰「你是花王的女兒?」
女郎說︰「我是花王。」然後女郎反問︰「你是來造旗袍的?」
志成說︰「是的,來等你家小姐。」
女郎說︰「你以後來替小姐量身時,到花園與我說說話啊。」
志成當然不介意,甚至是求之不得︰「除了玫瑰,我們也可以談別的事。」
「當然啊。」女郎笑笑,然後她望望天,說︰「太陽太猛烈,我要回去了。」
說罷,她走到有簾幕的一角,關上唱機,志成看見,DukeEllington原來是黑人。
志成問她︰「你也喜歡听?」
她點頭。
「你有你小姐的品味。」他說。
她又點頭。
然後她走了,志成則返回偏廳。後來有人傳話,說今天小姐不舒服,不量身了,又給志成打賞了少量金錢。志成有點沒趣,但因為那花王很討他喜歡,因此,他決定還是會回來。
晚上,當主人來訪時,志成特別留意他的一舉一動。那個人的步伐是大步而穩重的,然而卻又不沉重,顯得輕松而自信。那個人的笑容,正中帶邪,目光都在閃;那個人的眼神,能說話;那個人就算揮一揮手,也充滿力量。
志成明白,像那個人的話,就十分有吸引力。
主人說︰「你好像有點不妥當。」
志成說︰「別管我。」
主人說︰「我管你?明天你跪地求我,我也不會理會你。」
志成說︰「我求你做什麼?」
主人說︰「明天你便知道。」然後又補充一句︰「放心,我不會怪你後知後覺。」
翌日,志成起床後便接到通知,茶莊的小姐想他再走一趟。那樣,志成就精神抖擻了,他決定先買一束玫瑰。他看到不同顏色的玫瑰,不知是什麼品種,好像沒有她親手栽種的漂亮,然而,玫瑰就是玫瑰,他還是想送給她。
志成買了一大束玫瑰,他把玫瑰和隨身用具放到一個大盒中。
被接到山中豪宅之後,這一天他不需在偏廳中等待,工人直接領他到小姐的房間。那房間在三樓,沿路而上,傳來抒情但輕快的爵士音樂,志成知道,今天的工作大概會是愉快的。他在轉角處向窗外望去,那片玫瑰花園上,沒有漂亮花王的影蹤。臨走時,他要查探一下。
堡人領他走到一個大房間,志成把門推開,便看見坐在落地玻璃窗前的一個女子,她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