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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

迷失在煙薰里的夜 第21頁

作者︰深雪

她的嘴唇柔軟,他的技巧也不俗,這是一次及格以上的熱吻。他的舌頭曉得先觸踫她的牙齒,也會利落地舐過她的牙床,然後又滑進她的口腔,與她尖尖的舌頭互相結合,糾纏一番,吸一口氣,再啜得緊一些。

他的手也會合適地放在她的背上,溫柔緩慢地輕撫,他知道手中的溫暖透過她薄薄的襯衫傳至她的肌膚內會是非常的誘惑,他也知道她會享受,若他要再進一步,實非難事。

雖然天宙不是經驗豐富的男人,十七歲暗戀老師,二十歲與大學同系同學拍拖三年,暗戀明戀阿夜之外,他便沒有其他經驗,說得實在一點,他只有一個性伴侶。但他知道,雅慧也大概想進一步,他听到她細微的呼吸聲。

天宙在繼續吻著她之時小心翼翼地考慮,好不好在今夜徹底一次,他是男人,他的很強,考慮的重點落在雅慧身上,他知道自己不愛她。或許將來會愛她,但今夜未是時候。

但雅慧的樣子,半眯著眼,的確不失性感。雅慧也享受與天宙的接觸,現在她正半故意地把身貼近天宙,她圓渾的雙乳已柔軟地壓到他的胸膛,但享受歸享受,她也一如天宙那樣,半邊腦在思量應繼續還是停止,繼續的話她便可以享受久違的,那必定會很美妙了。但她知道,自己並不愛面前的男人。

想到這里,她輕輕推開面前準備抱得她更緊的人。她決定暫時不要了。

他倆相視而笑,他更禮貌地俯吻她的臉龐。

月色銀光閃亮,他倆抬頭望著那月,看看有否浪漫一點。

「月色多迷人。」雅慧說。

他擁她入懷。

外表多相襯多親密的一對。

若說出他們的最大共通點,大概就是他們在以禮相待之余都不愛對方。

這亦是呆板的拍拖日子的主要理由。

07

A

有些人,永遠不可能快樂,有人說過,快樂是腦內的某一組細胞,細胞發達的人容易快樂,細胞不發達的,時常陷入郁結之中。

Marc大概是屬于細胞有缺陷的那種,他知道什麼是快樂,他感受過,當他重復渴望同一類東西的時候,他知道自己正沉醉在那快樂里。

他一直欠缺的,是名叫激情的元素。他會快樂,但不會過分快樂,他願意享受,但不會過分享受。生活里,他從沒非常渴望過什麼,亦沒有任何夢想,凡事都只一步一步前往,但當前往了,卻又不會太興奮。

從來,他便沒有成功感,長得好看身體健壯的男孩,會考四A四B一C,港大法律系畢業,女朋友秀外慧中,背景富有,畢業後在數一數二的英資律師行工作,怎麼說也是人上人,生命于他,寬容不過,要什麼有什麼,多少人拚個你死我活也得不到他擁有的一半。

但他從來沒為自己自豪過,不覺得自己值得那麼多,可是卻又不會思索為什麼覺得自己不值得,只不過永遠的事不關己,永遠的漠不關心。

若他知道,阿夜在他死後變成如此,一定會很奇怪的了。早在認識她的初期,他便已經告訴過阿夜,不可以放那麼多心思在他那里,千萬不要愛上他。

但阿夜才不理會,那是她的初戀,她要盡情享受。

Marc根本不知道他是阿夜的第一個男人,不過若是他知道,也大概無甚感覺。他倆的第一次在往泰國的短途旅行中發生,適逢阿夜的經期,他根本不知道那是她的第一次。阿夜亦沒意思讓他知道,她不想以此威脅他愛她多一些。

Marc一直冷落她,說什麼自己是個沒感情的人,和他一起開心便好了,當作玩玩便好了,不要動真感情,以免受到傷害。阿夜一直的听在耳里,由起初感到很不愉快直至後來的麻木,前後大半年,她最終也習以為常。

現在他不能愛上,難保日後他不會,只要她做一個一百分的女朋友,他必然在某一天感動起來。

于是,她很有信心很努力地做Marc的女朋友,然而他卻寧願死。

事前沒半分預兆。臨死前的早上,他才處理過一宗離婚和一宗租務糾紛,工作很順利,午飯時間與阿夜在American

Pie吃了個午餐,事後阿夜拚命想,也想不出Marc在午飯時說過什麼暗示自殺的說話。

若說那午飯有什麼特別之處,便是阿夜那天特別神采飛揚,她的美國政治研究題目拿了個A的成績。

在吃著白蘑菇蘇格蘭三文魚的頭盤時,她一如往常,甜絲絲地把手按在Marc的手背上,告訴他︰「我愛你。」

而Marc,也如平日,淡淡地回了句︰「你知我不愛听。」

「但我真的真的很愛你。」

「你這樣說只會逼走我。」Marc望進她那雙陷入戀愛中的清澈眼楮。

阿夜一听,笑了聲,然後說︰「將來的某天你一定會屈服。」

然後,Marc沒有繼續這個話題,阿夜愉快地享用她的烤大蝦主菜,和濃濃的芝士蛋糕。那一天,她吃得特別多,很開胃。

分別的時候,她熱情地給了他一個法式熱吻,然後「咚咚咚」比他要快地跑下斜路,轉頭揮手說再見。她從來沒告訴過他,為什麼她總是搶先說再見的那個,因為,她害怕別人先離開她。

也不知Marc有否留意到她每次搶先的別離。阿夜聳聳肩,就當是她守著的小秘密吧。

就是這樣了,他甚至沒叫她好好保重,努力讀書,開心做人。阿夜那天下午沒有課,買了一包紙黏土,回家學做手工,也與天宙說了一陣子的話,然後弄了個臘味煲仔飯,夜里吃過飯後傳呼Marc,他沒回復,她以為他有應酬,不以為意,在十一時左右便上床睡覺了。

誰知他居然自殺哩,塑膠袋蒙頭,吃下一瓶安眠藥。他想死,也不預告半句,亦沒交代他死了她怎麼算,阿夜不相信,自己的地位真的輕若如此。

按來,隔了一天,她才接到Marc堂姊的電話,說Marc自殺了,她握著電話不肯相信。到相信了的時候,她昏倒地上,在醫院住了一星期。

清醒的時候她挖空心思地想,不清醒的時候她在夢里細想,也找不出可以令自己信服的原因,半句說話也沒有留下,唯一可疑的是當天午飯時他那一句︰「你這樣說只會逼走我。」

真可怕。阿夜在病床上不住抖震。她相信了自己是殺人凶手,因為她不負責任,不理會別人接受與否的愛情態度,把深愛的人逼死了。

她需要一個解釋,而那解釋就是她自己。

千錯萬錯,別人的死,卻怪罪在自己頭上。就是沒考慮過,尋死的理由可以很簡單,就是Marc不珍惜生命,感受不到活下去的意義,覺得死比生更好。

就只是這樣,他想死,于是去死。

簡單吧,可是就是連累了別人。

B

與第三十一名客人上床之時,阿夜忽然哭了。她不想再做下去,不想再做了。

上次天宙剛搬走之時,阿夜已不願接客,但不願歸不願,也沒像今次這樣哭起來。

哭是因為知道哀傷。再一次,她感受到一個不愛自已的人與自己的目的不外乎發泄。

Marc是因為性。與嫖客的目的一樣。于是,她哭了,在陌生男人的懷抱下哭得很淒涼,哭得嚇怕人。

什麼體會理解Marc的感受,什麼從不愛自己的人的身體中感受Marc,說穿了,原來只是最原始的東西。

她以為與Marc有愛情,原來,只不過是sexpartner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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