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丁芸把她和馬克從交往到分手的事簡略地告訴了封季人。
「那今天晚上是怎麼回事?」封季人從不知道跟別的男人分享一個女人會這麼難以忍受,他承認他在吃醋,看到他的丁芸和別的男人接吻,他差點沒發瘋。
「他是來要求我回到他身邊的。」
難怪他會吻她,一晚都纏著她,封季人愈想愈氣,她該不會答應那個男人了吧!
看出他的懷疑,她立即搖頭。
「不,我沒有答應他。」
沒答應?那干嘛還在門口卿卿我我的,完全不把他這個現任男友放在眼里!封季人又不滿了起來,他到現在才知道自己的醋勁有多強。
「那不過是個朋友的吻罷了!」丁芸心情相當低落,面對一個老是不相信她的愛人,讓她覺得倍加疲累。
她已付出相當心力,但為什麼他仍處處質疑她對他的忠誠度呢?他在她之前難道就沒有過別的女友嗎?她有點兒心灰意冷地走到對面的位子,拿出行李中的一件外套躺下休息,她不要再和他爭辯。
而封季人則望著車窗外的夜色,遲遲無法入睡。
因著地勢起伏,位在倫敦北方幾百多哩的愛丁堡,就像羅馬城一樣,它的城市也建在七個小山丘上。街道、建築物、廣場、公園,就在起伏的山岩間漸次展開,組成變化萬千的景象。
因為臨時決定要來愛丁堡,丁芸和封季人只好舍棄大飯店類型的旅館,轉而在市區找了一家頗為干淨舒適的小型BB.訂房間時,丁芸堅持要住單人房,封季人並沒有多說些什麼,二個人在倫敦濃情蜜意時決定的旅行,如今卻像是個愚蠢的錯誤。二個人誰也不理誰,而且非常明顯,連早餐都錯開,二人不得不為歸期機票交談時,也是客氣得近乎陌生,連眼神也很少接觸。
丁芸並不想主動去化開這個僵局,封季人簡直無理到了極點,他怎能黑白不分地誤會她和馬克。他只會把錯怪到她身上,他自己也有錯啊!他總是想牢牢地操控她,最好她永遠乖乖地什麼都不要做,只要每天等著他的「臨幸」。
但她是不可能這麼踐踏自己的尊嚴,如果封季人還是改不了這種性格,她也絕對不能忍受下去;丁芸甚至想過也許和封季人分開會比較好,她過怕這種是非不分、愛恨不明的日子了。
在愛丁堡的這幾天,丁芸總是一個人在愛丁堡特別的石枚窄巷中徘徊,偶爾坐在咖啡館喝杯咖啡,想想事情;後來,她干脆拿出紙筆,為自己做計劃。她不能再依靠封季人給她的愛活下去,那只會使她永遠活在他對她所帶來的影響中,而她不要這樣依賴著一個老是不相信她的男人,縱使她愛他愛得那麼深!那又怎樣?他不會珍惜她的,最後她會什麼也沒有,只剩下一份永不會有回報的愛。
丁芸已經決定在履行完合約後返回倫敦,她要離開封季人,即使她仍深愛著他。
深夜時分才帶著酒意回到BB的封季人,在上樓回到自己房間時發現隔壁丁芸住的房間似乎透出燈光。已經快三點了,她還沒入睡嗎?他拿出鑰匙開門。
進了門,沒月兌衣服和鞋子,封季人倒頭就往那張柔軟潔白的床上順勢躺了下去。他好像又回到沒認識丁芸之前的日子,只不過場景是在寒冷的愛丁堡上演。
方才在酒吧里,夾雜在一群濃濃蘇格蘭腔調的人群里,封季人覺得自己分外寂寞,酒也就喝得更凶了,最後是酒保打電話叫計程車送他回來的。
刻意地和丁芸保持距離,原本為的是要處罰她對他說謊,沒想到才不過三天,他就已經後悔了。他不清楚丁芸現在痛不痛苦,不過他倒是被他自己的處罰給搞得痛苦難當,他覺得自己簡直痛苦死了。
不過,現在說這些好像都已經太遲了,人家丁芸好像每天都很快樂地過日子,只有他才是可憐的輸家,每天在酒吧混時間。
酒醉後那股暈眩、不舒服的感覺好像把他五髒六腑翻攪過來似的,他整晚一直灌酒,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是為了要忘掉丁芸和馬克的事嗎?人家不過跟前任男友親個嘴,他這個外人管得著嗎?唉!說穿了不就是嫉妒心作祟,男人特有的「她是我的」情結。頭愈來愈暈了,封季人終于翻個身就進入了夢鄉。
第二天早上,預計搭乘九點快車到倫敦的丁芸,在BB客廳等到快八點半仍不見封季人的蹤影,她只好去敲他房間大門,要他快一點下樓,以免趕不上九點的火車。
她敲了半天門,卻完全沒有任何回應,丁芸一試門把,根本沒有上鎖,她打開門,發現封季人還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快點起來,我們快來不及了!」丁芸喊他起床,卻發現他全身是酒味。
听到丁芸急促的呼喚聲,封季人這才迷迷糊糊地張開眼,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猶自還在夢鄉流連。
「別鬧了,該走了!」丁芸使盡吃女乃的氣力拉起他,她找出他的行李箱,趕忙把封季人的東西塞進去。八點三十分了,他們沒有太多時間,如果趕不上這班火車,他們就搭不了在倫敦布斯洛機場飛往台灣的班機,事關重大,丁芸不得不著急。
封季人一夜宿醉,面對早晨的陽光,他蒼白的臉更加難看,頭痛欲裂使他幾乎張不開眼楮。
「走啦!」丁芸也不多說什麼,她拉著他下床,提著他的行李,往樓下奔去。
結果封季人幾乎是一路昏睡回台灣,無論在火車上還是後來的飛機上,他完全沒有什麼氣力,只是不停地沉入夢鄉;到了後來,他也不免懷疑自己是不是喝了什麼可怕的昏睡藥之類的東西,但他又隱約覺得自己的昏睡是為了躲避面對丁芸,他已經不知道要怎麼面對她了。
回到台北,生活逐漸又恢復正常,一大堆的工作,又有許多記者追著他訪問,走在路上被人指指點點要簽名……他又再度陷入了公眾與私生活之間的兩難。從倫敦回來不過三天,他卻清楚感覺到那段無憂無慮、出門輕松自在的日子已經成為過去。如今他又身在繁華嘈雜的台北了,生活又跟從前一樣,他覺得自己被困住了,而他厭惡這樣,特別是丁芸的合約已經要到期的時候。
他們之間已不再是初到倫敦時的甜蜜幸福,相反地,取而代之的又是冷漠相對。他愛她,就是因為這樣,他才那麼在意她和馬克之間的關系,每次只要一想到那個金發藍眼的男人比他更早認識丁芸,甚至相戀,封季人就氣得想跳腳。天知道這幾天他費了多大的自制力才克制自己和丁芸保持距離——但他仍渴望著她的唇,她的微笑和她的善解人意,畢竟她是最了解他的人。
但他就是沒有拉下臉去跟她說對不起的勇氣,他下意識地認為,男人是不可以先低頭認錯的;更何況,這全是因為丁芸的不當行為所造成的冷戰。他不覺得自己有錯,就算他真的去認錯,那也只不過是為了要留住她、喚回她的愛而已!
他絕對無法忍受她與別的男人有任何牽扯。
他不知道一旦明天丁芸的合約到期之後,她會怎麼做?他猜想,也許她也正在為這件事煩惱呢!也許她也正想與他重修于好,卻和他一樣,苦于拉不下臉而煩惱著。他真的希望她能繼續留下來,他早已習慣有她陪伴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