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斯.萊爾是殺人嫌疑犯。
他是為了保護姐姐不受侵犯而殺人的嗎?
如果他是,為什麼萊爾小姐什麼也說不出來呢?
如果他是,為什麼現場沒有搏斗的痕跡(而且經檢查,他是直接把槍口頂在園丁的額頭上而開槍的)?
如果他是,那為什麼要逃跑?
太多的疑問,男人們猜測著,女人們痛心著。
有人說,萊爾小姐並不是布魯斯的姐姐,而是他的情人,他們長得太不相像,也沒有人能夠證明他們之間的身份。萊爾小姐和園丁偷情,被他發現,他一怒之下舉槍殺了那個男人。盡避他只有十六歲,卻沒有人懷疑他的膽量。
有人說,萊爾小姐有可能是他的姐姐,可是也是他的情人。傳說他們有父母,還有一個哥哥,可是後來布魯斯被逮捕,開庭審理,即使到事件的最後一刻,都沒有見到他的任何親人的影子。所以他們極有可能是私奔的。萊爾小姐太美了,身為弟弟的布魯斯不準許任何男人靠近她,所以她也不在鎮子上露面。當布魯斯看見有一個男人想要染指姐姐的時候,
他毅然舉起手槍,扣動扳機。
如果他真的逃跑了,逃跑的理由似乎很可以理解,他畢竟只有十六歲。一個十六歲的男孩,拿起一把槍,指著—個成年男人,比他更高更壯的男人的額頭,然後看著他的眼楮,扣動扳機,看著那顆頭顱在自己眼前爆開,血液撐破臉皮,從每一寸的裂口噴出來。這本身就已經讓男人佩服,讓女人心顫。
也許,布魯斯殺死的不僅僅是一個人,而且是一個成年的男人,一個和父親類似的角色。在年輕人心里深深埋下了對父親的報復心理,在女人心中壓抑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對于暴劣男人的憤怒,潛意識下對于強勢的痛恨,一切在那個陌生的園丁的死亡下驀地爆發了出來。所以沒有人在心底曾經有一點指責他的意思,也沒有人在心底曾經有一點鄙視他的意思。對于獨身的死者,人們只能給予一點同情,畢竟他只在鎮上呆了不到一個星期而已。除此之外,所有的注意力都轉到了消失了的布魯斯身上,心里都祈禱著他逃得越遠越好。
他到哪里去了?他還活著嗎?
學校里的學生們私下傳著最新的消息,老師們唏噓不已地談論著這個奇跡般的孩子。教過他的老師頓時成為學校論壇的中心。
人們豎起旗幟,上面寫著︰「布魯斯!你擁有我們全部人的心!」
直到布魯斯.萊爾和那支槍被警察在內華達州境內的死亡谷發現,被壓抑的小鎮一下子像被炸開一樣沸騰了。
載有他被捕消息的報紙滿街都是。人們看著上面的圖片,有的落淚,有的沉默。
沙漠中的死亡谷,白天的溫度能蒸熟皮膚,夜晚的溫度可以讓人的骨髓結冰。沒有人知道他怎麼會逃到那里去;也沒有人知道在這樣魔鬼都受不了的環境下,布魯斯,一個十六歲的少年,身上只穿著普通Levi’s牛仔服的男孩,沒有食物,沒有淨水,到底是怎麼打破人類的極限,堅持著活了下來。
怎樣堅強的意志和怎樣活下去的決心啊!
那張小小的,黑白的照片上,他,血流滿面,衣衫襤樓,身上被劃了許多深長的血口子。他的左腳被打斷,腿下面流了一攤的濃血。可是他是不能倒下的!他用右手撐著地,右腿彎曲蹬著地面,肌肉糾結的背部弓著,背上被烈日烤得裂開的傷口中,血液正從破開褐色的結疤上流出來,順著背部流著——他要站起來!那個姿勢和動作展現出的是人類軀體內能夠爆發出來的最強壯的勁道,那種無法抵擋的生存的本能,那種被逼到牆角的野獸似的狂野,那種藐視一切的目中無人!
沒錯,即使狼狽到此,即使頭上的傷口張牙舞爪,鮮紅的血順著發梢,順著消瘦的臉頰,流淌到下巴,匯合成小溪似的淅瀝地淌著;即使肌肉賁張的胳膊上布滿了即將撐裂的傷口;即使一條腿已經斷了,渾身的血污;即使幾天疲于奔命,什麼也沒有吃,什麼也沒有喝,暴曬在烈日下,哆嗦地度過寒冷的夜,布魯斯.萊爾那線條堅毅臉上還是那種令人崇拜尖叫的狂妄、藐視、不屑,甚至是陰狠地看著倒在地上被他撂倒的五六個警察,他的身邊是無數的槍口,身後是被他一槍打爆炸的警車,冒著騰騰的黑煙。
人們震驚,他已經是一個男人了,永遠不會輕易投降的男人。
那期報紙之後,很久,大街上都到處掛著那張黑白的照片。很久,女孩們走過他的照片的時候,眼淚總會涌上眼眶。很久,男孩們走過他的照片的時候,總會心中渴望成為那樣的英雄。
被逮捕的布魯斯.萊爾被警察帶回費約小鎮。狼狽的警察一回來就被成群的人堵住。人們在警車外面瘋狂地叫喊著布魯斯的名字。那麼多的女孩哭泣著,哀求著,悲切地看著從警車上一瘸一拐下來的布魯斯,面無表情,頭上包扎著白紗布的布魯斯。
「我們愛你!」一個女人叫道。
「我們愛你!」又有無數人附和。
正是這樣激烈的氣氛,讓法庭不得不把審訊地點轉移到麥昆鎮上。可是仍然有人趕到麥昆去听庭。擠不進去的人們只好在外面,頂著日頭,虔誠地高呼著︰「布魯斯,我們相信你是無罪的。」
然而,布魯斯認罪了。
什麼?!他竟然認罪了!他怎麼可能!
法庭內,沒有萊爾小姐,事實上,沒有萊爾家族的任何一個人出庭。布魯斯一個人站在被告席上,只有一個人。
沒有萊爾小姐的證詞,這場闢司幾乎沒有辦法打。律師還是建議布魯斯不認罪,說他還是有機會贏這場闢司。可是布魯斯認罪了。一時間,法庭內有一種奇怪的沉靜。人們沒有料到,不死也不會想到,經過那樣艱難的逃跑,幾乎亡命的一場搏斗,他就這麼淡然地說︰「我認罪。」
法官咽了口唾沫,不知道該怎樣判刑。听庭席上座無虛席,人們慌亂了。法官自己的女兒首先尖叫出聲︰「不!布魯斯沒有罪!他沒有殺人!」
喊聲,哭聲霎時間充滿了一向肅靜的法庭內,法官使勁地敲擊著手中的木槌,可是根本蓋不過越來越高的聲音。
和那些噪音仿佛有一個世紀那麼遠的被告席內,站著孤獨一人的布魯斯。他沒有感動,沒有表情,沒有動作,微垂著那顆高傲的頭顱,只是一個人。
法庭以歷史上最希奇的方式休庭,法官最先走下台階,扔下無法控制的人群給庭警們處理。
就是因為這樣,費約小鎮頭一次上了《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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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魯斯不滿十八歲,所以他被送入少年改良所進行三年教育。但是他身上到處都有傷口,必須要在醫院養傷,而他在改良所的表現良好,所以提早放了出來。他實際在那個地方只待了不到一年。但是他仍然是在管制下。例如,他不能在晚上十點以後在街上逛,不能進入酒店、酒吧等等。」克拉克嘆了一口氣,頗有評論古今的味道。
「那麼,萊爾小姐……就再沒出現?」
「沒有。萊爾小姐在開庭審理的第二天就搬走了。哎!塞亞大街的那棟大宅子,僕人都走光了。布魯斯現在是一個人住在那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