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人安了心,也不解。答謝?好奇怪的說法。看唐淨非像要出門,她沒敢多問。
「阿姨,我想下去走一走。」
「你要小心一點,現在治安不很好。」
「我知道。」
治安果真不好。
唐淨非在巷口教一個機車騎士搶走了皮包。
不甘心的她,攔下隨後經過身旁的另一部機車。
「小姐,你干嘛攔住我?」騎士看起來像個大學生。
「你載我去追搶匪,好不好?」她直跳腳。
「搶匪?」大學生感興趣了。
「對,快點,不然就追不上了。」沒等人家答應,她已經跨上機車後座,雙手抱住人家的腰︰「騎快一點!」
「好,你坐穩了!」
幾條巷子里,兩人兜了好幾圈。
「我看他可能跑掉了,還是我載你去警察局報案好了。」騎士放棄了。
「哎哎哎,又來了,就是前面那輛機車,我們快追!」
她一喊,騎士立刻又加足油門,沖了上前。
又白兜了好幾圈。
「去報案吧。我看你要小心一點,說不定那個搶匪已經盯了你很久,目標是你,不是你的皮包。」騎士做出判斷。「否則哪有人搶到皮包還不逃的?不合理。」
「會嗎?」她喃喃自語,接著才想起要謝謝人家。下了車,她鞠了個躬︰「謝謝你仗義幫忙,耽誤你不少時間,不好意思。」
騎士瀟灑地沖她一笑。「給我你的電話號碼,我們就算扯平了。」看她一臉戒慎,他再笑︰「你看我像壞人嗎?跟你開玩笑的啦,你自己走路當心點,我走嘍!」
他才發動引擎,她出聲了︰「你身上有紙筆嗎?」
他拿出大哥大。「說吧,我把它存進去。」
她念畢姓名和電話號碼,騎士開心上路;她才邁了兩步,身後有人喊她。
「汪洋?」
他含怒站定她面前。
「這麼晚了,你來──」
「來得早不如來得巧,來得巧還得撞得見。」他打斷她。「阿姨說你只是在附近走走,所以我就過來了。」
「你什麼時候回台灣的?」
「昨天。今天忙了一整大,我一忙完就打電話給你,一過來就看見你坐在別人的機車上。」
知道她不屑解釋,他逕拉著她上了自己停在不遠處的車。
「我跟你好像沒辦法吵架。」坐上駕駛座,他一點也沒要開車的意思。
「你那麼愛吵架啊?」她的情緒穩得出奇。
他嘆息,他搖頭。
「我不愛吵架。可是你曉得嗎?不論是情侶或是夫妻,從不吵架絕對不是好事。」頓了片刻,他又說︰「就像我爸媽,我從沒見過他們起爭執,看起來是相敬如賓,實際上呢?他們向所有的人撒謊,包括他們自己。那種讓人羨慕的恩愛只是一種表征,貌合神離的心傷,只有他們自己知道。」
思索著他這番話,良久,她發出感嘆。
「做人不該貪心,可是人偏偏是種貪心的動物。也許愛情和婚姻就像魚與熊掌,兩者不可得兼,如果選擇了婚姻,那麼就不該強求愛情,尤其是當一個人不得不選擇婚姻,而曾經屬于他的愛情也不存在了之後,他應該接受一切,不該不甘、不該貪心、不該不珍惜自己的選擇、不該不反省自己在婚姻里可曾付出心血。也不該在牆里望著牆外,望著那不再屬于他的愛情;更不該隔著牆去破壞屬于別人的愛情。一個人如果太過貪心,結果往往是損人不利己,害苦了別人,自己也沒有好下場。」
「淨非──」他愕于她的反應。她的話沒什麼不對,甚至可以說是見解獨到,可是她的態度令他不解,為何她愈說愈激動、憤慨?
「沒想到我會這麼說?」她又平靜下來,還朝他笑笑。
「你是有感而發嗎?你認識的人里,有人給你這樣的感覺嗎?」她但笑不語。
「算了。」他不追問。「還是把問題拉回我們自己身上吧。剛才你為什麼搭別人的機車。」
她實話實說。
「真的?」他側了側身子,面向她︰「剛才為什麼不願意向我解釋?」
「解釋什麼?你一看見我就說什麼‘來得巧’、‘撞得見’,我沒必要應付你這種態度,更不認為自己做錯什麼。」
「是嗎?」他的好心情又飛了。「那現在為什麼又肯解釋了?」
「寧可得罪君子,我也不得罪小人。」她睨著他。
「小人?你說我是──」他震怒,抓起她一只手。「唐淨非!我──」
「你想做什麼?」她毫不畏懼,側仰起臉反問。
「我──」甩掉她的手,他急喘。「好,這輩子我是被你打敗了。」
見他有氣無力地住椅背上靠,她在心里責備自己狠心。剛才她只想惹他生氣,如果能讓他開始對她反感就更好了。
「我道歉。」他又說話了,又轉過身看著她︰「你罵得沒錯,我是小人,我不該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月復,不該不問緣由就認定你有錯。你的皮包被搶,心里一定害怕極了,我沒趕上幫你的忙就算了,還誤解你、嘲諷你,我真是太不應該了。你不是不跟我吵架,而是用另一種方式向我抗議,我懂了。」
這個男人體貼得教她害怕,他比搶匪還教她害怕。
罷要轉開的眼光教他拉了回來,他捧住她的臉。
「這樣也好。以後我們都用這種方式吵架,我可以接受。」
她還來不及嘆氣就被他吻住了。
「我沒猜錯,你很想念我。」他換了口氣。
「為什麼沒有每晚等我的電話?你漏接兩通。」所謂漏接是被汪穎先接听了。
「做人不可太貪心。」想以身作則的她,輕輕推開他。
他靠得她更緊。「我一點也不貪心,不過是想把過去這十幾天的損失要回來罷了。」
她閉上眼楮,決定縱容他,也縱容自己。
往事如煙,但如煙的往事不曾真正消逝。
丁禹在戒菸多年後的今天,燃起一支菸。煙霧里,那些曾在她生命中、情感里留下的記憶,在這一刻聚攏在她眼前。
六歲那年,她的父親丁培達事業正是如日中天之際,也忙著物色第二春的對象,于是痛快地答應她的祖父,讓她到法國去住。
由于她執意不肯離開從小一塊長大的丁孟唐,兩人得以在法國繼續形影不離地生活。隨祖父返台定居後,兩人也到了情竇初開的年紀。女乃媽無意間發現他們偷嘗禁果的情形。
女乃媽和丈夫驚覺事態嚴重,他們知道兒子高攀不上丁家,雖然他們一家都跟著姓丁;這就想將一對戀人拆散,免得日後發展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他們騙老爺丁培達,說是孟唐的外公生病,急著見女兒和外孫,丁老爺這才將女乃媽母子倆送回他們的老家,硬是隔開了一對戀人。
丁孟唐和丁禹就此分離。不幸的是,丁禹懷孕了。
年輕的她被自己的懷孕和父親的暴怒嚇傻了。
丁老爺責備過女兒和女乃媽夫婦之後,久久才冷靜下來。听過家庭醫師的建議,和各方面的考量之後,他決定讓女兒趕緊嫁人。
他手中的人選是汪興文──商場上合作愉快的朋友之子。一個有抱負、有野心,能吃苦,外表謙恭、骨子里有主見的青年才俊。
他當機立斷,很快地就將家丑掩飾下來。
汪家家業不論在資本和業務範圍各方面看,都還不及丁氏企業,汪興文早有英雄無用武之地的感慨,對于丁家主動說親一事,自是欣然接受。
對丁培達而言,難擺平的人是自己的女兒。他威脅女兒,如果不听從他的話,乖乖出嫁,他就要告丁孟唐誘奸少女,讓他坐牢;若是她從命,那他就當丁孟唐和她之間沒有不清不楚之事,他照樣供應他上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