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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步的邂逅 第3頁

作者︰暉蘭

盡量忽略掉某些笑聲里的戲謔和間或響起的口哨,我轉向這一切的導火索──那個淘氣的小孩子。

「別人都可以笑,只有你不能。」我鄭重的對他/她/它說。「因為我是為了救你才落得如此下場。」

「咯咯咯……」小孩子咧著嘴發出類似母雞一樣的聲音。

我盡量說服自己那不是笑聲。

「以後不要這麼玩了,知道嗎?」我繼續勸導。「至少要有大人在身邊的時候再玩。否則很容易出危險的。」

「咯咯咯咯……」本來只揚起一點點的嘴角愈發擴張到接近半圓的地步。

多率真的孩子,心里想什麼就說什麼,一點面子都不給……

我沮喪的垂下頭,任挫敗感盡情啃噬我濕漉漉的心。

「咯咯……嘎!」他/她/它竟然還沒笑夠,一根白女敕女敕的手指頭伸進嘴里沖我扮鬼臉。

罷了罷了,跟小孩子講道理簡直比秀才遇上兵還慘,非但說不清,還要遭恥笑,而你又不能怪他/她/它,因為他/她/它是小孩子……

站起身,我再一次環視四周圍觀的人,還有他們臉上不同含義的笑……

停!倒帶──定格。一種熟悉的顏色組合出現在人群里──藍的,黑的,咖啡的……和灰的。

X哥?哎呀,怎麼又給忘了……我對自己的記憶徹底感到失望。

難得在這種情形下遇上認識的人,我不由自主走過去跟他們打招呼。

「嗨,真巧。」我刻意在稱呼上含糊其詞。

「嗨,36B!」那個一身黑的家夥吹了聲響亮的口哨,斜睨的視線落在X哥身上。

「運氣真不錯啊,柱哥!」藍甲克說了句我听不懂的話,不過總算又幫我想起來──「柱」哥。

「看什麼看!?」咖啡襯衫眼楮一瞪,不過卻是吼向周圍竊竊私語的人們。

「呼啦──」一聲,人群在幾秒鍾內散得干干淨淨,一個不剩。

好厲害……

柱哥仍然沈默。他的三個兄弟也沒再吭聲。氣息平靜得有些奇怪。

難道是我太突兀了?好象是的……

「來干嗎?」

「哎?」我blur。

「來干嗎?」他一字不差的重復,仿佛認定我會明白他的問題。

我的確明白了,莫名其妙的。

「來買發卡。」我指指頭上幸存的一只發卡。「掉了一個,只剩這一個了。」

又一陣沈默後,他突然伸出一直插在褲袋里的右手。

「是不是這個?」

淺藍色的小發卡平躺在他掌心,被穹頂的水銀燈照得熠熠生輝。

「哇!」我高興的拿回來,熟練的卡在仍舊潮濕的頭發上,然後才想到問︰「怎麼會在你這兒?」

「撿到的。」

「撿到的?」我重復。

「一直忘了扔掉。」他補充。

「哦……」我露出恍然的神情,其實根本沒听明白。

藍甲克發出我不理解的笑聲,不過被柱哥一瞪之後就安靜了。

我忽然有種感覺。這四個人之間像是藏了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暗潮洶涌……可我又說不真切那到底是什麼。

「阿蘭!」室友的尖叫永遠和她本人出現得一樣突然。

「你怎麼搞的啊?!這麼狼狽?瞧瞧你,渾身都濕透了!!!怎麼又是你?!」最後一句是問柱哥。

可柱哥完全不睬她,只是一直盯著我。

他也覺得我很狼狽嗎?我不禁低頭看了看自己。

咦?我明明穿的是白色連身長裙,為什麼胸前會有兩片粉紅色的印子?我困惑的看向室友,因為衣服是她幫我拿的。

又是一聲響徹雲霄的尖叫──

「阿蘭!你的內衣!!!你你你……你究竟有沒有腦啊!?都快被人看光了還傻站在這兒!?走啦!!!」

她連拖帶拽的將我朝洗手間的方向推。

「可是我還沒跟柱哥說再見……」我想到。

「還‘再見’?你這個樣子怎麼跟人家‘再見’?」室友氣得要命。「你用用腦好不好?他們在吃你豆腐!」

「我又沒被他們踫到……」我小聲分辯。

「光用看的就快噴鼻血了!」室友不肯輕易放過我。「你怎麼搞的啊?給你白裙子你竟然穿粉紅色內衣?還是這麼亮的粉紅色!?怕別人不知道你胸有多大啊?」

「胸大又不是我的錯……」

「不許頂嘴!」

「……」

第四步

我的室友叫曹子鵑,杜鵑的鵑,不是絲絹的絹也不是嬋娟的娟。她和我同歲,因為我們曾是中學同窗,雖然她現在看上去比我老成很多。

事實上在大型電腦公司擔任特助的她也的確比我精明能干。

「胸大無腦」──這是她最常罵我的詞。

其實我不笨,我真的不笨。我只是懶,以及微量的反應遲鈍。而我並不覺得這有什麼問題。我只是個排版公司的小打字員,用不著如火的熱情和迅捷的反應。真的,我對目前的狀況很知足,沒必要拚掉有限的生命去賺花不掉的錢。

子鵑卻是個懂得生活享受的人。

雖然我們一起分攤這套兩室一廳的房租,每人每月450塊,她花在蒸氣美容,有氧舞蹈,營養搭配等方面的時間和金錢卻遠遠高過我,也成功塑造出一個魅力無法擋的都會女郎形象。

這是一定的。因為我不了解什麼是美容,不明白舞蹈怎麼會有氧,更不操心自己今天攝取了多少脂肪和膽固醇。她做什麼我就吃什麼,吃不飽就去吃餅干,餅干吃完了還有泡面,泡面沒了還可以水煮蛋,若是連冰箱里放雞蛋的地方都空了──就好象今天這種情形──我和她之中必定要有一個人走到馬路對面的NTUC買足一星期分量的「原料」回來把冰箱填滿。

通常這個任務會落在子鵑頭上,因為她信不過也看不上我買的東西。但今天出了點意外。

我美麗的室友仰躺在床上一動不動。雙眼緊閉,面色慘白,氣若游絲。

不,您誤會了,她並不是快死了。她只是在試用今天下午剛買回來的面膜──去斑美白型的。據她說敷上以後兩個小時內不能移動,就算可以移動她也不會壞心到出去扮鬼嚇人,所以采購的任務只好由我來完成。

在皮包里翻了半天才找出壓在一堆雜物底下的皮夾,可放零錢的小錢包我卻怎麼也找不著。沒辦法,只好拿著皮夾去買。我趿拉著拖鞋走出家門。

如果只考慮直線距離那間NTUC離我住的公寓其實是很近的。煩就煩在馬路被護欄從中間一分為二,而最近的過街天橋卻在百米之外。

我向來討厭上天橋,因為那很累,所以我寧願走去150米外的十字路口等綠燈。

太陽將落山還沒有落山,現在這個時間應該算黃昏吧?其實在這座單一線條的水泥森林里很少能感受到真正的黃昏。即便如我這種走得很慢的人,也偶爾才察覺到夕陽穿過樓群斜射在草地上的金色倒影。

每當我看到那種金芒的時候,都希望時間就此停駐。很多人擦肩而過,仿佛電影里模糊了的快進鏡頭,只留我一個人清晰的站在人海中央。我多希望他們停下來和我一起看,畢竟美麗的事物和大家分享才是幸福。可當我告訴子鵑我看到的黃昏有多麼美麗的時候,她總是露出一種不欲多說的神情拍拍我的頭,然後回自己房間做睡前健身操。

我也就不再強求任何人用和我同樣的眼楮看世界。

我花了5分鍾走完這150米。來到路口的時候我看到綠燈在閃。前一批過馬路的人已經走到路中央。

應該還來得及吧?這麼想著的時候我已經朝前走了出去,速度並沒有因為過馬路而加快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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