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真的有可能拋開過去的一切嗎?
而故事就是從這里開始……
***
阿曼達,一個來自英國的女子,遠渡重洋來到台灣,不為工作也不為訪東,她的目的教人玩味,正如她的背景——她是貴族後裔,父親至今仍承襲著公爵之名,而她的母親卻是個居無定所的吉普賽女郎。
斌族愛上平民,多麼老套的愛情劇碼啊。
阿曼達的父親不能兔俗的遭到家族反對,甚至一向疼愛父親至極的曾祖母,放話要取消父親的繼承權,但父親卻搬出爵邸以示他的決心。他和母親一起在鄉間過著樸拙的生活。或許因為是愛情的滋潤,從小餅慣優渥生活的父親並不以為苦。一年後,他們生下了阿曼達,一家三口過著不與人爭的平凡日子,直到倫敦爵邸傳來曾祖母過世的消息。
曾祖母畢竟是愛父親的,她還是將繼承權交還給父親。于是,父親帶著她們母女一起回到倫敦。回到倫敦後,母親的身份仍然不為家族所接受,而父親又投入家族企業的經營,無暇顧及母親的感受,她過得很不快樂,常常一個人獨自流淚。最後,母親實在受不了這樣的生活,在一天夜里,她悄悄地走了,離開了她的丈夫與女兒,回去與族人過著流浪的生活。
就這樣,父親一個大男人將阿曼達扶養長大。阿曼達一天天的長大,她繼承了父親的才氣與母親的美貌,出落成一個標致的姑娘。
她有張精致小巧的臉蛋,五官自然也是漂亮的,一雙深邃如愛爾蘭寬闊草原的綠眸,挺直而微翹的鼻子,使她看起來擁有著孩稚的天真;她的唇不點而紅,下巴很優雅卻又帶著倔強的味道,肌膚剔透賽雪,還有一頭遺傳自母親的黑色長發,直垂腰間。
除了來自于貴族家庭所陶冶出來優越氣質,阿曼達幾乎長得和她母親一個模樣,而這樣的美麗卻成為家族的一個禁忌,因為她不純正的血統。
雖然擁有了父親全部的愛,但阿曼達仍然恨透了母親的不告而別,因為她的母親,她成了貴族社會的一個笑柄。
她永遠永遠都會記得在她十七歲那年,在她初次的社交舞會上,那些貴婦們躲在扇子後對她指指點點︰
「天哪,這可憐的小東西是吉普賽人的小孩呢。」
「哦,听說吉普賽人會偷小孩呢。」
「哼,我看不只是偷小孩,他們的女人專偷男人的心呢。」
「可不是,瞧,普斯公爵不是被迷得團團轉,最後那個沒心的吉普賽女人還不是離開了他和他們的小孩。」
「我們最好也看緊自己的兒子,免得被這小狐狸給拐走了。」
接著,她們吃吃的笑了起來,看她的眼神充滿鄙夷。
她們的話語一字不漏地傳進阿曼達耳朵,阿曼達雖然氣憤,卻仍然孤傲的挺直身子。
對這些貴族而言,吉普賽女郎是一朵艷麗的「惡之花」,如浪蕩的卡門、如施篤姆筆下的酒店小拌女,如……她的母親。她或許無法選擇自己的血緣,卻不能拋棄自己僅有的尊嚴。
笑吧,盡避笑吧,總有一天我會讓你們後悔。她心中暗暗許下承諾。
她不只一次問父親︰「您恨母親嗎?」
案親卻笑笑的反問她︰「你想知道自己名字的由來嗎?」
原來,她的名字「阿曼達」在拉丁文中有著「值得愛的」意義,這是公爵父親對母親的愛戀與縱容。雖然,她的離開帶給他很大的傷害,但如果讓一朵艷麗的野花移植到不適合她生長的溫室里,與其看她凋零枯萎,他寧願放棄擁有,歸還給屬于她的大地。所以,他選擇讓母親自由,一個人孤獨終生。
案親原諒了母親,但阿曼達並沒有,她對母親的恨已經根深柢固。她努力讓自己成為上流社會的淑女,不讓其他家族成員有借口笑話她的出身。她成功了,年紀輕輕就被推選為慈善會的主持人,同時是每個宴會的必邀對象,她已經是上流社會的活躍分子了。但是,她卻變得更不快樂,她的心變得很空虛,整個人空空蕩蕩的,不知為什麼而笑。更絕望的是,她終究是遺傳了母親的流浪因子。
上流社會的教條就像致命的繩子勒住她的脖子,令她快喘不過氣,終于,她還是步上母親的路,離開了父親,離開了英國。
來到台北後,阿曼達報名了T大的普通華語課程,並在一場混亂中,與顧之潔、凌凡、阮襲人這三名女人成為室友,還誤打誤撞地有了一份電台工作,專門介紹西洋音樂。
很快地,冬天過去了,春天來了,阿曼達的中文也進步很快,除了無法敏捷的讀寫外,一般的會話已經可以運用自如。
在這段日子里,阿曼達行事低調猶如隱士,和班上其他的外國人沒什麼交集。她不是沒交到朋友,她有三個對她很關心的室友,只是她總會刻意的與人保持距離,不讓人接近,也不接近他人。盡避她有著美麗的外表,不乏追求者,但她的冷淡與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態度,讓不少人吃了閉門羹。獨來獨往的性子,更是讓人為她取了個「冰山美人」的稱號。久而久之,冰山美人的名號在T大不陘遠走,幾乎每個T大人都知道有她這號人物。
甚至,他們都在打賭,看哪個人能先追走她。
阿曼達根本不理會那些幼稚的游戲,她是個成熟的女人,她的經驗恐怕比這些毛頭小子還要豐富、精彩。雖然,她甜美的外表及不足一百六十公分的嬌小蚌子,使她看起來像個十七、八歲的小泵娘,總予人視覺上的錯覺。
不過,即使如此,她的冷漠非但沒讓人打退堂鼓,反而視之為一種挑戰。
***
一群男孩在籃球場打球,旁邊圍觀了一大群人,而且大部分是女孩兒,她們的目光焦點也只有一個人——宋沐星。
三分清秀加上七分自負,顯眼的一百八十公分的身材,無疑的,他是漂亮的,是吸引人的,是擦身而過時會忍不住想回頭再看一眼的男孩。
他是宋沐星,是學校里的風雲人物,是男籃校隊的頂尖高手。精湛的球技,瀟灑的身影,漂亮的左一挑籃,利落的右一閃身,像是滑著最優雅的舞步。懶洋洋的眼神,黑豹般的敏捷,每個動作都像是電影里特別剪輯出來的精彩鏡頭,隨著他審動的身影,整個球場都跟著沸騰起來。
瞧,他現在像風一般的從敵方身側閃過,「刷」一聲,只見他單手扣籃,又是一次漂亮的得分,在場女孩們又是尖叫又是拍手叫好。
宋沐星轉過身子,他一手拂過汗濕的亂發,褐色的臉龐,有著狂放的自傲,黑眸里射出深沉逗人的光采。他毫不吝嗇的對特地來替他站台的女球迷大送飛吻,自然又引來一群尖叫。
「一群瘋子。」他慢跑返回防守,一面對好友紀維中說。
「Crazyforyou,man。」紀維中笑著說。
「哈。」宋沐星眼里寫著嘲諷。「殺了我吧。」
這個大男孩自負的讓人想扁他一頓。
其實,稱宋沐星為大男孩可說是侮辱了他。他二十五歲了,在四年制大學里,可以說是高齡學生。他長得不錯,濃眉大眼,五官深邃而醒目,身材挺拔而有力,說話幽默不失風趣,非常受女生的歡迎。尤其,當他凌亂著一頭濃發揚頭而笑;或用著那雙又黑又亮又深邃的眼楮看著人時,總會露出他不自知的一絲稚氣,而女人就是愛死他那副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