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憶敏小他足足十九歲。
行的通?
潘憶敏拿起她的背包,她要在最短的時間內避開這個瘋狂的人,她要忘記這個人,她不認識他,她要當自己從來沒有見過這個人,她辦得到的!
「我必須走了。」她憤怒的聲音,起身要繞過桌子。
「你被我嚇到了?」
「我說過沒有什麼能令我害怕!」她凶巴巴的說︰「我之所以走是因為我覺得你是個瘋子、神經病、心智不正常又胡言亂語的人!」
「我只是向你求婚,並沒有說什麼不得體或是侮辱你、對你不禮貌的話!」他一貫的冷靜。
她將背包一甩。「你知不知道我小你十九歲?!不是九歲、十歲,是十九歲!」
「年齡很重要嗎?」
「不重要嗎?」她又坐下、氣呼呼的。
「我們只差十九歲,不是二十九、三十九,而且一個婚姻的維持與美滿並不是看年齡。」他淺淺的一笑。「我敢打賭這件事如果不是發生在你自己的身上,你一定會鼓動其他人勇敢的這麼做。」
他說到了她的心坎里,叫她氣得直瞪眼楮。
「你可以考慮一下。」
「我爸、媽會先掐死我!」她冷冷的說︰「如果我說我們只見過兩次面,他們會先掐死他們自己。」
「你家的人都這麼戲劇化?」
她一副他很遲鈍,為什麼不懂她的意思的表情。
「決定權在你,沒有人逼迫你!」
「你不該做出這種提議。」
「我感染到你的瘋狂!」
「我沒有這麼瘋狂!」她替自己辯白。
他一副很有風度的樣子,好男不與女辯,尤其對手是一個小女生的時候,他發現自己可以做到縱容她、疼愛她的地步,以前他對任何異性都不會產生這種感覺,所以他才會提出結婚這回事,至少她不會令他感到厭倦、不耐煩,這應該能維持一樁婚姻了。
「你收回這個提議好不好!」她幾乎是用求他的口氣,她還希望交他這個朋友。
「好。」
「好?」他給了她要的答案,她立刻又暴跳如雷。「原來你只是在說笑話?!你戲弄我是不是?」
「潘憶敏!你到底希望我怎麼說?」
「我——」她自己也迷糊了,她到底要他怎麼做!他只是想幫她的忙,雖然他的方法苯透了,好笑死了,不過也不能怪他。
「潘憶敏!你叫人無所適從。」
「是你先失常!」
「好!不談這個問題,你那個重修、留級一年的事要怎麼辦?」他就事論事。
「勇敢的面對現實。」
「有勇氣!」他鼓舞她。
潘憶敏以副非常疲憊的樣子,「我要回家去面對現實了,躲不過的,說不定我爸媽已經得到消息了,壞事總是傳的特別快。」
「天塌下來也不會先壓到你,樂觀一點。」
◇◇
李杭順走向「欣荃」公司派來接機的人,他們一起走出機場的入境室,機場外已經停著輛引擎已發動好的車子,一上車,來接他的人就吩咐司機開車,沒一會,車子就穩穩的駛上高速公路。
「長途飛行不累吧?!」來接他的人說。
「還好。」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透過鏡片,依舊可以看得出他的世故、干練、精明。
「經理要我先給你看一份資料。」來接他的人由自己的手提箱中拿出一個牛皮袋,「里面有和我們打官司的對方律師及公司資料,你可以先看一下。」
他接過牛皮袋,「什麼時候和你們經理見面?」
「明天早上九點。」
他點頭,不再說話的打開牛皮紙袋,首先掉出來的是一張女性的照片],他先看了下相片背面︰周依嬋。一個女性化的名字,也可能是一個強硬的對手。
第三章
潘憶敏垂著頭,雙手放在膝蓋上,就像一個做錯事,隨時等待人處罰的小女孩般,一副心虛、認錯,而且悔不當初的表情。
潘氏夫婦一直猛嘆氣,他們真的不知道該拿小女兒怎麼辦,老大、老二從小到大沒有讓他們操過心,只有小女兒幼稚園念了四間才畢業,動不動就不念,不喜歡老師,不喜歡幼稚園里的小朋友,他們只好幫她一間換過一間,小學轉過一次學,因為老師體罰,國中也未能幸免,受不了A段班的壓力和教學方式,她又再轉了一次學,硬是到B段班去混,這樣她卻開心了。
做父母的他們真的盡了一切努力,即使在女兒考上一所風評很爛的五專後,他們也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只要她能拿到專科的畢業證書,完成一個階段的學業,那也就算了,反正人各有志,行行都能出狀元。
但是他們失望了,小女兒今年無法順利畢業。
「憶敏!」潘中民沒有火冒三丈,沒有疲勞式的轟炸,他只是有感而發的一句。「我這個做父親的是不是很失敗?」
他的這句話比罵更叫潘憶敏難過,她的頭更低了,她很少會有這種羞愧的抬不起頭的時候。
「我從來沒有指望過你當律師或是醫生,還是成就什麼大事,我一直以為每個認都有他自己的特質,不能勉強,所以我一直由著你,只要你不出大紕漏,我也就對你得過且過,現在我覺得我錯了。」
「爸。」她有些悔恨的聲音。
「當初如果我稍微逼逼你,今天是不是會有所不同?!」他心平氣和的問她。
潘母雖然不說話,但是她這次是站在丈夫這一邊,小女兒的確該管管了,她不希望小女兒光耀門楣,但至少不要當個問題學生,今年小女兒拿不到證書,明年有可能還是拿不到,小女兒需要一個大教訓,否則她永遠都學不乖的。
「爸!我知道錯了。」
「我和你媽商量了好久,我們決定把你送到洛杉磯你二姑那里,先學好英文,再進那里的大學就讀。」
「我不要!」潘憶敏立即反彈,「我對洛杉磯沒有興趣,我喜歡台灣,我的破英文永遠都學不好,我才不要去那里當啞巴,看別人的臉色。」
「你會答應的!」
「我不要住別人家!」
潘中民一副沒得商量的表情,他看著他的太太,表示早就該這麼做的樣子,而潘母也抱著支持到底的表情。
潘憶敏忿忿不平,她的手在發抖,她在生氣,她知道她的父母會這麼做也是為了她好,但是他們不知道她要的是什麼!說不定她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她肯定她要的東西不在洛杉磯。
她不要去那里。
「我們會去幫你辦休學的手續!」
「我不去洛杉磯!」
「你要去!我已經跟你二姑講好了,她人很好,會把你當自己女兒般看待,你二姑丈也是個好好先生,你在那里會過得很好!」潘中民強硬的說︰「我們對你已經沒有辦法了!」
「那我結婚!」潘憶敏大吼。
「結婚?」潘母傻住。
「你在說什麼鬼話?」潘中民猛地起身,「你才二十歲,你要結什麼鬼婚?」
潘憶敏也不甘示弱的站起身為自己的權利力爭,「法律規定滿十八歲就能結婚,我為什麼不能結婚?我已經二十歲了。」
「好!」潘中民氣得青筋隱隱若現。「你要嫁誰?有哪個男人要娶你?」
「憶敏!你瘋了頭嗎?」潘母忍耐的說。
「我結給你們看!」她賭這一口氣。
「對方是做什麼的?叫什麼名字?」潘中民逼近到女兒面前。「你們來往多久了?是不是談戀愛談得書都念不下去了?」
「你們要我先回答哪一樣?」
「潘憶敏!」潘中民已經快氣炸了,他不會連名帶姓的叫自己的子女,除非他已經要失去控制。「如果你敢嫁什麼小混混或是不務正業的混蛋,我保證我會馬上把你空投到洛杉磯,如果你不喜歡那里,那蒙古或新疆如何?還是到伊拉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