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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名狼藉 第13頁

作者︰可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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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下午,陶氏律師事務所來了一位貴客,陶伯夫親自相迎。

「沈堯,真是稀客,歡迎光臨。」

「順道,就過來看看。」沈堯淡淡的說明。

陶伯夫將人帶到會客室,出來負責招呼客人的竟是老板娘郝艷。

「現煮咖啡不加糖,加兩湯匙鮮女乃,沈大哥,對不對?」郝艷搬了煮咖啡用具到會客室,現場煮了起來。

「難得你還記得。」沈堯微笑。

郝艷笑靨如花,「沈大哥就像我的親大哥,對我這麼好,你的事我怎麼會忘記呢!」這是真話,沈堯還是她的姊夫時,對于她可是盡心呵護。

沈堯大笑,「伯夫,有這個賢內助,陶氏的業績一定蒸蒸日上。」

陶伯夫寵溺的看了眼愛妻,「可惜她的賢慧會因人而異,非常的大小眼。」

郝艷倒出煮好的咖啡,霎時香味四溢,她將咖啡端到沈堯面前,「別听他胡說,我隨意對男人笑,他是會吃醋呢。沈大哥,喝喝看,我的手藝有退步嗎?」

沈堯捧揚的喝口咖啡,點點頭,「好喝,沒退步。」

郝艷得意的笑了,很知趣的不再打擾他們談公事,走出會客室,不過她才不相信沈堯這趟來只是順道來談公事,她可是有特別的消息來源,一會兒就能見分曉了。

「對于抄襲,沈氏向來絕不寬待,金程的事我已吩咐業務部查明白,到時也要陶氏出面。」沈堯邊喝咖啡邊談公事。

「這是陶氏的分內之事,我做事不會讓你操心的。」陶伯夫笑說。

時間算得剛好,郝艷再次走進會客室,手中拿著一個紙盒。

「公事談完了,來吃塊起司蛋糕吧,我知道沈大哥也愛吃。」打開盒蓋,她切一塊放到沈堯面前。

「陶氏什麼時候變成野餐的好地方?」沈堯取笑。

「哎呀,這是霍先生的愛心,他是我們的客戶,對歐律師很有好感,不但三天兩頭送東西討佳人歡心,還不時約吃飯,殷勤極了。對了,听說與沈氏的合約也是歐律師簽定的,沈大哥,你看歐律師的能力如何?」郝艷順口般說起。

「不錯。」沈堯臉色不變,看不出他內心的想法。

「沈大哥都這麼說了,歐律師的前途看好,讓她成為律師合伙人是對的。」郝艷一臉歡喜。

「歐律師這麼忙,想必也沒時間見客戶了?」沈堯也如無心般提出。

陶伯夫知道愛妻等的正是這句話,沒插嘴,任她發揮。

「噯,歐律師才不是這麼沒禮貌的人,她是下午休假了,昨天霍先生來事務所,興高采烈的嚷嚷著歐律師答應他的約會了,離開時還哼著歌呢,咦?歐律師是不是休假去約會了?」郝艷猜測。

「艷艷,別亂猜,沈堯大概也對這種八卦沒興趣。」陶伯夫出聲。

沈堯站起身,「我要離開了。」

「沈大哥,這麼快就要走了啊?」郝艷上前環住他的手臂。

沈堯揉揉她的頭,「我還有事,看你過得幸福,想必郝逑也不錯,這就好了。」

「那你呢?」郝艷忍不住問。

「你說了一堆啞謎就為了這個吧,再猜。」沈堯維持他一向從容的姿態,走出會客室。

陶伯夫送行。

郝艷嘟起紅唇,她才不信自己猜錯了,她可是親眼看到歐以靈進入沈堯的大樓,那時候可嚇了她好大一跳,她也弄不清他們是怎麼開始的,竟然馬上就到達同居的地步,等到她能接受他們的關系,只有希望他們幸福,當然她一定要逼他們公開了。

陶伯夫走進來,「老婆,你的計謀被看穿了。」

郝艷投入丈夫的懷里,「看穿就被看穿,有效果才是最重要的。」

「歐律師休假是為了父母的忌日,說不定沈堯早就知道了,你白費心思了。」他點點妻子的俏鼻。

郝艷可不這麼想,「錯了,若沈大哥知道,他就不會說以靈沒時間見客戶,而且他又何必找借口來事務所呢,根本就是來看以靈的。」沈堯一走,她才直呼以靈的名字,她們早是手帕交了,她故意裝不熟就是要放松沈堯的戒心。

「那你也該老實說,別讓歐律師背黑鍋才對。」

「要嘗過酸甜苦辣才叫愛情,溫溫淡淡的哪成呢!有沖突才有進步啊,我們不就這樣走過來的。」郝艷可沒有半點罪惡感。

「你啊,作媒作上癮,竟把腦筋動到沈堯身上,他是老狐狸一只,所作的決定永遠讓人模不清,小心,你最後預料錯了,還連累了歐律師。」陶伯夫提醒著老婆。

對于這點,郝艷倒很有信心,「就算是最奸詐的老狐狸,一旦遇上真正的白雪公主,也會計窮投降的,我看好他們。」

「是,不管你做什麼,老公一定支持你,不過感情事都要靠自己,外人是幫不上忙的,你啊,忙到這里就好了。」陶伯夫哄著愛妻,沈堯終究不是弱者,玩過一次就夠了。

郝艷靠在老公懷里微笑,不論外人如何評價沈堯,他對自己是真的好,她給與他的也是真心的祝福。

沈堯和歐以靈,她可是非常看好他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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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靈,這是媽咪長眠的地方,你要好好記住,每年這個日子你要記得來看媽咪啊。」

「靈靈,爹地睡在這里,他的忌日你也不可以忘了。」

「媽咪比較重要,你祭拜媽咪後,再去拜其他人。」

「喂,你怎麼這樣教小朋友?父親和母親一樣重要,說起來,父親還比母親重要……」

「說那什麼話……」

八歲的小女孩愣愣的抬頭望著一整排小小的洞門,其中有兩個門上貼著爹地、媽咪的照片,他們以後就住在這里嗎?這兒那麼小,他們住得下嗎?

小女孩看了好一會兒,踮起腳尖伸出手,盡可能踫到爹地、媽咪的照片,這樣他們三人就永遠在一起了。

一束雪白的香水百合插在兩個骨灰壇位的中間位置,歐以靈再拿出面紙,細心的將上面貼著的照片擦拭干淨,再習慣性的一手撫觸一張照片,像小時候那樣,仿佛三個人不曾分開過,這是每年她來祭拜父母靈位都會做的事。

叔叔、嬸嬸只帶她來祭拜一次,和阿姨狹路相逢,他們吵得不可開交,過了一年,外婆、阿姨全家移民,她的撫養權被歸給叔叔,以後雙方家人就把這件事忘了,只她一個人記得。

她念國中起,自己會坐公車了,打听如何到這座位在台北郊區的靈骨塔,每年的忌日就她一個人上山吊祭親人,到現在她二十六歲了,沒有爽約過。

低溫讓歐以靈抓緊衣襟,她看著照片上不老的父母容顏,這麼多年過去,不知道住在隔壁的父母還會吵架嗎?每年她只買一束花,也是希望他們能一起共賞花朵的美麗,共聞香氣。

歐以靈有時也為自己的舉動感到好笑,如果她的父母有靈,也必定不會像年輕時那般血氣方剛,早已和平的相處了。

她花一下午的時間陪父母親說說話,也坐在階梯上欣賞山上的風景,沉澱思緒,無所事事的閑逛著,這是她思念父母的方法。

到了夕陽西斜時分,歐以靈才收拾心情,慢慢的走下山。

來到山下等公車時,她才打開手機電源,山上收不到,她就沒有費事按手機,她還在查看有什麼簡訊,手機鈴聲就響起。

「喂……」歐以靈才接起應了聲,那頭就 哩啪啦的叫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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