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接過杯子,仰著脖子咕嚕咕嚕牛飲,喝得涓滴不剩。喝完,空杯子還給安曼,用手背和手掌抹干眼淚,化啼為笑。
「你的檸檬茶做得還算差強人意。」
喲,她還挑剔呢。
「真的?不好意思,委屈你了。」
她咧咧嘴。「除了檸檬茶,你還會不會做別的?例如可以咀嚼的食物。」
安曼嘆口氣。「餓了就說餓了,咬文嚼字,裝腔作勢。」
「餓了,有沒有吃的?」
小妮子挺會順著竿子往上爬。
俗話說得好,請客容易送客難,何況她是不請自來的小賴皮。
「我可把丑話說在前面,吃飽了,你得乖乖回家才行。」
「行。」她高興地一躍而起。
這麼干脆?安曼不免有些狐疑,可是,反梅來不及了。.
女孩歡歡喜喜跟她進屋,眼珠子閃亮地滴溜溜打轉,教安曼有些擔心自己是否引狼入室。她立即糾正她的多疑。小表再怎麼鬼,畢竟是個孩子。
「嘩,真夠氣派,這些裝潢和家具很貴吧?」
「它們只是組合在一起著起來很不同凡響。」
「你是說它們不過虛有其表,就像一些表里不一的人一樣?」
安曼再次懷疑她是否真是十四歲。不論如何,她絕不是個普通流浪兒,她有可能是個大麻煩。
「廚房在這邊,小表。對了,你叫什麼名字?」
「這是廚房啊?哇,比我以前的房間足足要大上三倍。我住的那根本連房間都不算,沒有窗子,又暗又小,像個黑洞……」
「接下來你要告訴我,你可憐的爸爸娶了個凶狠的繼母,欺負、虐待你,叫你做苦工,不給你吃飽穿曖,逼得你離家出來尋母,而你所受的苦都是我的錯。」
「咦,我可沒說哦。不過既然你良心發現,我可以考慮既往不究,只要你現在開始補償我。」
她大搖大擺移開餐桌旁的椅子坐下,等著享受她的「補償」。
安曼搖搖頭,打開冰箱。但願讓她飽餈一頓之後,她會乖乖離開。不過安曼有個不好的直覺,這小妮子沒這麼容易打發。
※※※
「她會到哪去呢?」
展令方著急但冷靜的在客廳里踱方步。這個問題,過去二十四小時里,他對著空氣問了不下千百次了。
尤百珍,他的好友,繼續對他發射連珠炮。
「你這人還真能忙里偷閑給自己找事做。一個單身漢,好端端的弄個半大不小的女孩在家。你自找麻煩也就罷了,還把我給拖下水。說得好听,是臨時保母兼心理助理監護,分明是當她的下女,那小表多難纏呀!做你的朋友真夠倒楣……」
「照片沒拿走,她應該不會走太遠。」令方喃喃,把百珍的聒噪牢騷全當耳邊風。
「什麼照片?」
照片在他手上,他遞給她。
「珊珊挸它有如護身符,她不可能忘記帶走它。」
照片里一名容貌姣美的少婦,懷抱著一個大約一歲的小女孩。少婦美則美矣,神情卻帶著幽怨和愁郁,小女孩明眸皓齒,笑得天真爛漫。
「這是誰?」
「珊珊的媽媽。」
如果珊珊說的是實話的話。問題是,她的話十句有七、八句是謊話,另外兩、三句則半假半頁。
「好漂亮。咦?」百珍仔細端詳。「這個女人好眼熟,我好像見過。」
「真的?」
令方馬上燃起了一線希望。百珍是他前任女友,兩人分手後維持良好友誼,當令方這位刑事律師忙不過來,一通電話,她立刻拔刀相助。盡避她嘴上不饒人,愛叼叼念念,卻是心細如絲。
「快想,你在哪見過她?」
「別吵嘛,我正在想,你沒有見嗎?」
百珍最大的缺點是,臨到緊要關頭,她該記住的事便忘得一干二淨。
想了一會兒,她搖搖頭。「想不起來。就只覺得好面熟,而且……」她把照片拿得更近些,「感覺上好像天天看見她。」
令方氣得跳腳。「天天看見怎會想不起來?」
她丟給他一記大白眼。「你付錢雇我著著她了嗎?我每天要看見那麼多人,人來人往的,哪記得住她們每一個?」
「她到你店里買過來西?」
百珍開了個小精品店,專賣女性名貴香水和名牌內衣。
「她若是那小表的媽,能買得起我店里的東西,還讓女兒淪落到要你這個青少年輔導中心的義工來收養,難怪小表要蹺家了。」
「我沒資格收養她,只是中心客滿,一時沒地方安置她,我暫時讓她住我這,等中心有床位空出來,或有人願意領養她……」
「呵,那你可有得等了。等有人領養她?哈!你這閑在七樓的屋子都關不住她,中心一張床能奈她何?你慢慢等吧,我可是要……哎喲!」看看表,百珍哀叫一聲。
「耽誤了你的約會了嗎?」令方十分過意不去。
這一整天他到處到可能之處去找珊珊時,百珍就待在他這,以防女孩回來或打電話來。
「這件事誤了,比約會還重要哪。我現在回去,準來不及了。在你這看完再走吧。」
「看什麼?」
又一記大白眼。
「看電挸,大律師,難道有你不成?咱們相看兩不厭的時光早成過去式啦。」
令方訕訕一笑。「看什麼節日這麼重要?」
「「她是我媽媽」。」
「你媽媽今晚上電視?哪一台?做什麼?」
「「她是我媽媽」是連續劇啦!」
「哦。」
連續劇?令方搖搖頭。
「你幾時迷上連續劇了?」
「你不知道「她是我媽媽」?」
百珍的口吻仿佛他忽略了一件國家大事。
「我對連續劇沒有興趣。」
「哎呀,這出戲紅得不得了,家喻戶曉哪。尤其女主角安曼,演技真是一流。她十歲就被養父強暴,十二歲時養兄也玷污了她,卜四歲就懷孕生了個女兒……」
令方皺皺眉。十四歲,她自己都還是個孩子。
百珍熱切地往下說︰「她養父把女嬰給賣了,同時把她也賣給一個年紀比她養父還大的男人做老婆。那老家伙年紀雖大,卻精力旺盛,一天強暴她好幾……」
令方舉手阻止她。「省掉細節好不妦?」他覺得慘不忍听。
「細節才精采嘛。」她悻悻的咕噥,卻不減她的興致,「總之,她最後無法忍受第一任丈夫的獸欲,把他給殺了。」
「她殺了他?」
「他不僅把她當性器,他天天酗酒,醉了就對她拳腳交加,而且為了防止她趁他不在時跑出去,他出門前用鐵煉把她拴在床上。她後來就用它把他勒昏,然後拿菜刀砍了他。」
「畜生!懊殺!」
令方听得血脈憤張,一時忘了自己是律師。
「她還是被判了刑,他們說她殺人的手段太殘暴。」自珍氣憤填膺。「幸虧一個有正義感的律師再三為她上訴,總算在她生了四年牢之後救她月兌離牢獄。」
「她的行為是自衛殺人,照你說的,她天天挨打受虐,不會無傷可驗,仍坐了四年牢,她那個律師還不夠好。」
「別吵嘛,我還沒說完呢。律師對地出憐生情,他們結了婚。可是她受盡創傷,沒法和他過正常夫妻生活。一年不到,他們離婚了,不到半年,他又娶了另一個女人。」
「不會是另一個由憐生情的客戶吧?」令方諷刺地間道。
「哎,管那個律師干嘛?男人沒一個好東西。」
「喂,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听我說嘛。她沒有學歷,又坐過牢,為了生活,她只好去酒廊上班,沒多久又落人另一個人面獸心的男人的魔掌……」
「這個女人怎地學不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