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說奇門遁甲?」她學東西很快,但忘得更快,所以很多東西她都只是知道名字而已。「對。」蘭休調整著自己的呼吸,總算是把驟升的給壓了下去。這種事多來幾次.不知道他會不會英年早逝?「什麼人都會在里面迷路嗎?」用楓樹擺陣還真有意思,明天地把休帶回去的時候,讓人把這片美麗的楓林也紿鏟回去。然後她就跟休住在小竹屋里,讓爹娘都找不到她。嘻嘻,以後做錯了事就不怕受罰啦。「當然。」看恩同笑得連口水都快流出來疑惑地問︰「有什麼問題嗎?」
「沒——」突然腦中靈光一閃,「那我是怎麼進來的?」
耶?兩個人畫面相覷,是啊,如果這個陣能困住所有的人,那麼她這個根本對奇門遁甲一竅不通的小女孩是怎麼進來的?想啊想,想啊想,想得兩人部快變成石頭了,最後還是一聲很小的聲音打破了二人之間異樣的沉寂。「咕——」真的是很小的一聲。
「你餓了嗎?」由這個問題可知,蘭休對這種聲音根本就不陌生,實際上,這十幾天听到的咕咕聲比他這輩子听到的都多,他想不熟悉也難。
對大多數的閨女來說,不管是養在深閨的大家閨秀,還是在大街上大聲叫賣以求得兩餐溫飽的平民女子,在一個男人面前發出這等聲音,都會忍不住害羞那麼一下下,厲害一點的,上吊都有可能。但,這些女人都不是我們的女主角,而我們的女主角也不是這些女人,所以她的回答是——「對!不過我今天帶了雞腿來哦。」天天吃他的實在是不好意思——真正內幕是好吃的都已經給她吃光光,而她又不想虐待自己的胃。
左手興商采烈地從蘭休的脖子上收了回來,但至空如也的小手卻讓恩同立即尖叫出聲︰「誰偷了我的雞腿?!」
「我一定要抓住偷雞腿的那個家伙,把他扔到油鍋里炸,當狗肉賣紿別人,掙得的錢拿來買十只老母——」
「呃——霍姑娘!」蘭休突然打斷她暴力血腥、不人道的計劃。
「千什麼?」恩同惡狠狠地瞪著那個膽敢打斷她驚天泣地的偉大復仇計劃的家伙,看在他是溫暖又好用的休的分上,允許他有三十秒的辯解時間,否則讓他跟偷雞腿的賊同罪?「那個——」蘭休突然把恩同的手腳都緊緊地束縛住,然後稍稍退後了一小步,「你的雞腿是不是這個?」蘭休一移開,他原來所站的地方就出現一只色澤金黃,看起來就很美味的雞腿,只是這會兒它沾滿了泥土,並且被踩得扁扁的,賣相不太好。其實她在撲進蘭休懷里時雞腿就已經掉了,只是她急著要蘭休幫她揍人,所以沒注意。而蘭體差點抱著她摔一跤就是因為不小心踩在雞腿上,只是當時無暇理會這等小事而已。「我不管,我不管,你要賠!你要賠!」手腳的被縛並不影響恩同為自己的肚子——錯,應該是為自己的可憐的雞腿請命,所以仍攬著蘭休脖子的右手用力一箍,開始猛力搖晃起來。「好、好,好!我賠,我賠!」他就知道她沒那麼好打發。蘭休僅留一手環住恩同的腰,一手使勁地掰開她的手。看她個子小小的,力氣倒不小,差點掐得他沒氣。而且,說實話,如果這個小耍賴鬼不趁機賴給他,他還會覺得奇怪呢。
「還要幫我把那個家伙打發掉。」休答應得太快,反而讓她覺得自己提的賠償是不是太簡單了,所以加點活兒給他表現一下好了。(其實還是想看蘭休的-表演」。)蘭休看看那個仍在原地轉悠的笨家伙,突然很想給他一點教訓,「你先下來。」恩同乖乖地爬了下來,並且 地跑進屋去拖那張獨一無二的凳子出來,準備坐下來看戲。但是凳子剛放好,就看見蘭休又走了回來。
「耶?你怎麼回來了?」不會是打不過那個比豬還蠢的家伙吧?「處理掉啦。」那種三腳描,他用上三招已經是看得起他了。
「我什麼都還沒看到耶。」事關自身利益,恩同一向是堅持拗到底。
「那你要我怎麼樣?」根據他少少的經驗,如果他膽敢說一句「沒看到是你家的事」,他就等著為自己選塊風水寶地吧!她是絕對會把他給煩死的。
想丫半天,恩同丟下一句︰「先欠著!」因為黑衣傻瓜已經不在了,總不能叫他把她給揍一遍,那可是會出人命的呢,所以退一步讓他先欠著,以後有機會再拿出來用,「你可不能因為我記憶不好就賴賬哦。」「不會。」她記憶的確有點不好,兩個時辰前做的事,兩個時辰後就忘了,但這並不表示他就有機]會「賴賬」,因為她是典型的「忘恩記仇」,她甚至可以忘掉老爹老娘的姓名,卻忘不了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她大哥偷吃掉她一個芝麻燒餅。而他又怎麼敢奢望自己是那個萬中挑一的幸運兒呢?「好了,我肚子餓了!先說好,我不吃大白菜配白飯哦。」其實懷里還有兩塊餅,只是一般不到萬不得已,她不會吃光身上的食物,否則怎麼餓死的都不知道。就像上次,為了小小的兩塊花卷,她居然變成受盡委屈的小可憐,後來還要裝瘋賣傻才混過去。看來以後她睡覺也要把食物放在睡衣里才行。「行。」蘭休拿了個籃子,裝了一點油、鹽之類的調味料進去,「走吧!」「去哪兒?」蹺著二郎腿靠坐在椅子上的恩同問。
「跟我來就好了。」
「先說好,一定要好玩哦!」「你什麼時候跟我在一起無聊了?」
「萬—就是這一次嘛!」
……
第四章
苞休在一起真的不會無聊耶,因為他常常會「投其所好」,就像烤魚,有得吃又有得玩。蘭休握著一把劍,這劍稱得上是一件名器,長三尺二分,寬僅兩指,薄如蟬翼。當年為了尋找楓紅姐妹,他著實地在江湖闖蕩了一陣子,這柄劍,也就在那時出了名。把最後兩條洗好的魚穿在劍尖上,嘖,還真是非常好的燒烤工具!蘭休的臉有點綠綠的,他千算萬算,居然沒算到那個丫頭會嫌樹枝髒,硬是逼他跑回去把自己兵器拿了來。
「我一直搞不懂耶。」口月復之欲終于得到滿足的恩同一只小手托著香腮,對那個終于能撿到點「殘羹冷炙」果月復的男人道。
「搞不懂什麼?」氣來氣去氣到的還是他自己,這個丫頭不疼不癢,還真是劃不來。但即使如此,蘭休還是冷著一張本就不怎麼賞心悅目的臉,冷言冷語地接口。心里還在思忖,這種斤來重的魚,就算他這個身高八尺的大男人,吃上兩條也飽了,真不知道那個小女人把三四條魚都吃到哪里去了。「煙霞山莊又不是依山而建的,為什麼要叫‘山莊’呢?」
「煙霞山莊並非是名為‘煙霞’的山莊,而是‘煙霞’和‘山’的莊園的意思。」扔掉手中的魚骨,蘭休又扔了幾根枯樹枝進火堆里,望著那隨風搖曳的火焰,他的語調開始變得有感情起來?「煙霞山莊原來的主人叫月山,他的妻子叫月林煙霞,他們是一對很恩愛的夫妻.今生我恐怕都看不到比他們更恩愛的夫妻了。」
月山夫婦以前的經歷他並不知道,當他偶然間走進他們的生活時,他們就如同一對神仙眷侶般住在一幢大宅子里,伴著他們的,還有一對可人的小女兒,那就是月楓紅和她的姐姐月楓香。其實遇上月山真的很偶然,當時十九歲的他年輕氣盛,又叛逆得可以.忍受不了宮中鉤心斗角卻又寂寞無邊的生活,任性地跑了出來,但剛出京城,就被對頭遇上,說來可笑。他的對頭,也正是他同父異母的哥哥。見他落難,他那二哥突然歹心大發,想除掉他這個絆腳石。而他雙拳難敵四掌,被打得嘔血,跟看就要魂歸九天,月山出現了,硬是冒著得罪權貴、以下犯上的風險出手救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