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夢到什麼了?」他問,緩慢輕柔地搓著我的背。他低沉的聲音因為睡意而更濃重,像這樣跟他躺在一起帶來的甜蜜像張羽毛被包里著我。
「我不知道。我什麼都不記得了,我醒過來了,全身發毛,不知道自己在哪里,而且我好冷。我有說夢話嗎?」
「沒有,你只是發出一些奇怪的聲音,好像很害怕的樣子。」
「我以為听到一個很大的聲音,可是應該是我的夢吧。如果我有作夢。」
「我沒有听到,是什麼聲音?」
「像是槍聲。」
「沒有,絕對沒有那樣的聲音。」他的語氣非常肯定。我想是吧,既然他是警察,對這種事情應該很敏感。
「那我一定是夢見那天的謀殺案了,我記不得了。」我打了個呵欠,往他身上挨近,就在這時候,一絲記憶飄了回來。我不是夢見妮可被殺,我是夢見自己被殺,因為在警察發現妮可的尸體前,我一直以為我才是槍擊的目標。在警察來到之前,足足十分鐘的時間,我真的嚇壞了。
「等一下,我的確記得一點點。我夢見自己是槍擊的目標,因為我一開始以為是這樣。看來我的潛意識想通了發生的事。」
他的手臂抱緊我。「那天晚上你如何反應?」
「保持低姿勢,蹲著走到門口、回到屋子里,鎖上門打電話報警。」
「好女孩,做法完全正確。」
「我一直沒說其實我很慌亂,我嚇死了。」
「懂得害怕證明你不是個白痴。」
「而且也證明開槍殺妮可的人不是我,因為我沒有跑進雨中去看怎麼回事。我一點都沒有淋濕。但我要他們做火藥殘跡測試,因為我好累,不想被帶去偵訊,可是一切都是白費工夫,你還是把我拉到警察局去了。」這依然是我的隱痛。
「是啊,我听說過關于『那個什麼測試』的事情。」他的聲音有點嘲弄。他一定覺得我的舉動就像個金發笨妞,企圖轉移警方的懷疑。不知道他怎會那樣想。
「我那時候想不起來那叫什麼嘛,」我無辜地說。「我太驚慌了。」非常驚慌。
「是喔。」
我覺得他八成不相信我。向右動了動,我說︰「我不懂為什麼現在才夢到槍擊的事。為什麼不是第一夜,那才是我最害怕的時候。」
「因為你太累了。你可能有夢到,可是睡得太沉,完全忘記了。」
「那昨天晚上呢?我也沒作夢啊!」
「一樣的理論。你開了很長一段路,而且前一天沒睡飽。你累了。」
我嗤之以鼻。「哈!你以為我今晚不累嗎?」
「不一樣的累法。」他有點想笑了。「前兩天是因為壓力,今天是因為快樂。」
一點也沒錯。就連跟他吵架也一樣是件樂事,我的確樂在其中。我得提高警覺了,因為他似乎大獲全勝,可是那些爭吵還是讓我很興奮。我想飛蛾撲進火里的時候應該也很快樂吧。要是懷德再燒傷我,我就不知道該怎麼辦了。他已經比從前進展快速太多,光看現在我跟他在床上就是證明。
我戳他。因為我想戳他。
他跳了一下。「噢!你干麼戳我?」
「因為你根本沒有追我就把我弄上床,」我很忿忿不平。「你讓我覺得自己很容易。」
「寶貝,跟你有關的事沒有一件是容易的,相信我。」他的語調有些嘲弄。
「我非得如此。」我努力加入一點眼淚。嘿,要是我贏不了,至少也要跟他胡鬧一番,對吧?
「你在哭嗎?」他肯定非常懷疑。
「沒有。」這是真的,要是我說的話有點顫抖我又能怎樣?
他的大手模了模我的臉。「你沒有。」
「我說了沒有。」該死,他難道不能听到就相信嗎?我們絕對有信任上的問題。我什麼都瞞不過他。
「是啊,可是你在搞把戲,想引起我的罪惡感。你很清楚,如果你真的不想要,只要隨時說『不』就可以。」
「你一直利用我的脖子來妨礙我,那是不可以的。」
「你打算怎麼辦?讓脖子消失不見?」
「你不肯保證饒過我的脖子?」
「別鬧了,我像自尋死路的人嗎?」他的聲音帶著懶洋洋的笑意。
「我在性方面非常嚴肅。我覺得這麼快就上床是不對的。我們應該稍等,先看這關系走不走得動。」
「『走不走得動』?」他重復我的話。「在我看來,我們已經跑過大半場了。」
「才沒有,我們甚至尚未離開起跑線。我們根本沒有約會,我是說這一次。兩年前那次不算。」
「我們今天一起吃晚餐了啊!」
「那也不算。你用體力逼我去,然後又威脅我。」
他哼了一聲。「要不是你餓了,而且覺得我該付晚餐錢,我再逼你上車或威脅你都阻止不了你繼續大吵大鬧。」
的確是那樣,而且我根本不擔心他會真的傷害我。跟他在一起我覺得非常之安全又安心——當然他本人才是最危險的。
「這樣吧,我跟你出去約會,就像我們要重新開始。這是你想要的,對吧?第二次機會?可是我們不上床,因為會讓一切都不清不楚。」
「才怪。」
「好啦,會讓我不清不楚。也許當我多認識你、你也多認識我後,我們會發現其實我們沒那麼喜歡對方,也許你會發現其實你沒有像我喜歡你那麼喜歡我,因為就像我說的,讓我頭腦不清楚而太喜歡。也許男人不受上床的影響,但女人不是這樣。要是你願意後退一步,放慢腳步,我心碎的機會將可以大大減少。」
「馬都放出去了,才要求關起馬廄的門?」
「請把你的馬圈回來放回褲子——我是說馬廄里。」
「那是你的想法。在我看來,不盡量跟你才違反自然本能,這是男人確認這個女人屬于他的。」
听得出他有點暴躁。我有點想開燈看清楚他的表情,但他也會看見我的表情,所以還是這樣就好。「要是我們交往很順利,也許我會同意。」
「根據目前的證據,我敢說我們確實很順利。」
就算我們一起月兌光躺在床上又怎樣?
「但我們不是。我們只是在身體上彼此吸引但並不了解對方。例如說,我最喜歡的顏色是什麼?」
「天啊,我跟我的前妻結婚三年都不知道她喜歡什麼顏色。男人不想顏色的事。」
「你不用想,只要稍微注意。」我假裝不在意他結過婚這件事。我早就知道了,他母親在介紹我們認識之前跟我說過,可是我不願意多想,就好像我不願意多想我失敗的婚姻。但是對于懷德的婚姻,我只是單純的嫉妒。
「粉紅色。」他說。
「很接近,可是沒中獎。那是我第二喜歡的顏色。」
「我的老天爺,你喜歡的顏色不只一種?」
「鴨綠色。」
「鴨綠是一種顏色?我還以為那是一種鴨。」
「也許那種顏色是從鴨子身上來的。我不知道。重點是,要是我們花很多時間在一起,真正了解對方,你就會注意到我常穿鴨綠色的衣服,那你就會猜中了。可是你沒猜中,因為我們沒有花很多時間在一起。」
「解決的方法就是多花點時間在一起。」
「沒錯,但不能上床。」
「我覺得自己像在用頭去撞牆。」他看著天花板說。
「我知道那種感覺,」我有些惱怒了。「總之重點是,我害怕要是讓你太接近,你會害我心碎。我怕我會愛上你,然後你又一走了之。要是我愛上你,我希望你跟我是同步的。如果我們有性關系,我會分辨不出來。因為性對女人意義很多,而對男人卻只是發泄一下。那是一種化學作用,會讓女人的頭腦短路,跟毒品一樣,使得我們無法發現跟自己上床的男人其實是個爛人,而等到發現又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