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至少有一百九十公分高,肌肉堅實,透出一個每日勤于勞務的人特有的力道。他曬得黝黑,從帽子下面可以看出他有深棕得近乎黑色的頭發。下顎強而有力,線條分明的嘴旁有兩條深溝。他並沒有盛裝前來接機,只穿著一件普通白襯衫,袖子卷起,老舊的牛仔褲及磨損的皮靴。她發覺自己在慌亂地注意他的外表,他卻一言不發就摧毀了她的感官。
她所有的心理準備都不管用。一個女人終于遇見能點燃她積聚多年的熱情的男人時,她該怎麼做?黛琳的第一念頭是掉頭逃命,但是她無法移動。
瑞斯的第一念頭則是他想帶她上床,但是他不可能娶她為妻。
她擁有他害怕的一切︰嬌嬌女、世故的城市女郎,她絕對不懂任何牧場的事。從她絲滑的金發到昂貴的高跟鞋都說明了這一點。
她穿著白色套裝,對旅行來說未免不切實際,但是在她身上卻完美得無法挑剔。她的裙子緊窄,長度正好及膝,露出一雙迷死人的腿。瑞斯覺得小骯一緊。他奮力挪開目光向上移,隨即被她的美眸擊中。
她的眼楮令他覺得他就要溺斃。那是一雙灰眸,灰得不帶一絲藍。看起來好柔和,甚至在它們因……驚異而睜大時。他不確定那是什麼表情,但是現在才慢半拍地注意到她白著一張臉站在那兒沒動,而且她的旅行袋也掉了。
他跨上前,抓住這個踫觸她的借口。他溫暖的手握住她的手臂。「你還好嗎?潘小姐。」
經他一踫黛琳幾乎打個哆嗦。如此小的一件事怎麼可能產生如此大的變動?他的接近帶來了他的體熱,她只想投入他的懷抱,將臉埋進他的頸窩。驚慌在她體內鼓脹。她必須離開這里,躲開他。她沒料到會是這樣的,但是她用盡所有的自制,甚至設法擠出一抹微笑。「唐先生。」
她的聲音略微沙啞令他怦然心動。他和她握手,注意到她除了一對金耳環什麼珠寶也沒戴。他不喜歡看到女人的手指掛滿了戒指;尤其那雙手是像她的一樣縴細優雅。他沒松開手,只是重復地問道︰「你還好嗎?」
黛琳眨眨眼。「是的,謝謝你。」她回答,並沒有麻煩替她的行為找借口。她又能說什麼?說她被突然冒出來的驚呆了?那是實情,但是說不出口。她知道她應該俏皮地把這次見面的尷尬化解,可不知怎麼她就是找不出閑話把事情帶過。她只會站在那里。
他們像兩名槍手面對面地站在骯髒的大街,完全無視周圍熙攘的人群。他慢條斯理地自眉睫下打量她,但是將他的思想都隱藏起來。黛琳站著沒動,在他上下梭巡的男性眼光下更感覺出她的女性特質,雖然他既沒露出贊賞也沒露出不贊成。
即使掩蓋在帽邊下,她仍能看出他的眼楮是深色的綠藍金綜合。眼角的皺紋顯然是多年來對著太陽眯眼遠望的結果。他的面龐嚴肅而剛硬,令她渴望看到他微笑的模樣,更納悶他可曾有過輕松時侯。
「去拿你的行李吧。」他說,打破他們之間沉默的對峙。牧場距離甚遠,他急著要上路。不論多晚回去,他總得干活。
男中音的聲調中略帶粗糲。黛琳默默記下它的特質,同時不忘朝那只旅行袋點點頭。「都在這里了。」
「全部?」
「是的。」
如果她所有的衣服都放在那只小袋中,她可真是不打算用服飾來加深他的印象,他別扭地想。當然,如果她什麼都不穿倒更能加深他的印象。
他彎腰拾起旅行袋,手仍握著她的手臂。她純潔而煽情,完全不適合牧場生活,但是他身上的男性荷爾蒙都起了反應。她只會在這里住一天,為什麼他不該趁此享受一下?有點像辦正事之前的最後一次放縱。放牧是件辛苦的工作,而潘黛琳看起來並不像是她對這方面有任何了解。
可是,目前他並不介意,因為她是如此的迷人,而他又厭煩透了經年累月的辛苦工作。今晚做完活後他會帶她出去吃飯,或許他們會去「佳絲」跳舞,他會把她擁在懷里,感覺她柔軟的肌膚,嗅著她的香氣。誰知道,或許他們回到牧場時就不會分床睡了。他會一開始就告訴她,她不適合這件工作,因此他們之間不會有誤會,但是或許她並不會因而覺得不同。
帶她走出機場時,他的手自然地移到她的背。他刻意展現迷人的風采。曾經,這種事對他來說輕易得如同微笑。那些日子已經過去很久了,但是技巧仍在。她很能交談,謝謝天,問了各種有關蒙大拿的事,而他也同樣輕松地回答。整個過程他一直端詳她的臉和表情。
嚴格說,她只稱得上漂亮,但是她的臉上有一股盎然生趣,使她變得極為吸引人。她的鼻子微微上翹,鼻翼兩旁及面頰骨上布著些許淡淡的雀斑。精致的骨架就像她的腿是世界級的。
她的唇不很豐滿,但是她的嘴靈巧,彷佛隨時就要笑出來。她的眼楮是他看過最純的灰色,平靜而慵懶的眼楮,但是仔細檢視後又會看到機伶、智慧。
如果他是在他災難性的婚姻前認識她,他會像追趕盜賊般對她緊追不舍,並且得到她。僅僅想到那雙腿纏住他的腰,就令他產生瞬間的。可是,他不會讓他的性沖動導致另一樁不適合的婚姻。他知道他要的妻子是什麼樣子,而黛琳不具備那些條件。看起來她甚至不曾見過一頭小鮑牛。
但是這一切絲毫不影響他對她所產生的生理反應。他曾在乍看第一眼受到許多女人的吸引,但都不像這樣,彷佛小骯轟然作響。它不只是性吸引,那麼說未免太溫和。它強得帶旋,令他渾身脹滿了熱,在機場中央就硬挺起來。他的手因為想踫觸她,一探那些誘人的曲線而隱隱作痛。
她的不合時宜令他懊惱,完全不符合他的目的。走在她身邊,他看到其它男人向她投注的眼光。像她這樣的女人自然會吸引男人的欽羨,而他希望他負擔得起擁有她,但是她的價碼太高他出不起。瑞斯現在是個窮光蛋,但是一度他亦曾家財萬貫。他知道錢的樣子,它們和潘黛琳相配得一如她吹彈得破的肌膚。穿著巴黎時裝的她顯得修長光鮮,而她擦的香水一盎斯至少二百元。他之所以知道因為那曾是他最喜歡的一種香水。現在的他甚至連她的香水都買不起,惶論衣服。
「你從事哪種工作?」他們踏進艷陽天下時他問。她寫的那兩封短箋沒有透露多少。
她扮個鬼臉。「我在一間沒有窗戶的辦公室工作,做些不重要的事。」她沒告訴他她已送出辭職函,因為他或許會假設她這麼做是認為自己就要搬來蒙大拿,其實兩者並無關聯。但是她奔竄的血流告訴她如果他開口邀請,她會立刻搬來和他住,速度快得他會認為她是搬家公司的老板。
「你可曾到過牧場?」他問,雖然他早已知道了答案。
「沒有。」黛琳抬頭看他。雖然她穿了三吋高跟鞋仍必須如此。「但是我會騎馬。」她其實騎術精湛,拜她大學室友之賜。那人是個馬痴。
他沒把她的騎術看在眼里。娛樂性的騎馬和工作馬之間有很大的差距,這又是一件她無法理解的事。
他們來到他的卡車旁,他等著看她是否會對它的老舊皺眉。她甚至眼楮都沒眨,只是站在一旁等他打開門放好她的旅行袋。接著他走開讓她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