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曉青這一類型的也從不在他的名單之內。
最初他以為她是缺乏內涵的富家千金,任性嬌養,書不好好念,事不好好做,整日逛街閑蕩。誼美的事情以後,他才發現她是非常特殊的女孩子。
他沒見過像曉青這樣的人,沒有心眼、不會計較、不懂拐彎、純真善良到不識人間之險惡。他常納悶汪家怎麼會養出這種女兒來?曉青用「玫瑰花園」來形容她的成長環境倒是很貼切。她的生命充滿不務實的文學、音樂、藝術、舞蹈,就像活在虛幻的夢中,難怪啟棠要急著為她找合適的看花人了。
可惜這個世界充斥著豺狼虎豹,采花人又多于看花人。以曉青的美麗嬌憨,能安全到現在,已經是奇跡了。
罷開始他曾擔心葛天宇,自以為是大眾情人的家伙,但曉青似乎有奇異的免疫力,天天和那種人混在一起,竟然沒有事。然後是比他風趣幽默的趙子彥,每次看到曉青就童心未抿地講一堆笑話,把她逗得樂不可支,這兩個有孩子緣的人,話題倒不少。
子彥不是不好,但他曾追過海玲和俏護士眉佳,好象不太定心。若曉青有海玲的聰明厲害,或許是個好對象,但曉青就是曉青,不懂自我保護,子彥就不太適合她了。
自從啟棠把曉青介紹給他後,他就彷佛有月兌不去的責任。在她向他討鑰匙時,他差點昏倒;而後念頭一轉,與其讓她這樣亂闖,不如跟他是最沒有危險的,至少他不會辣手摧花。基于啟棠的賞識和提拔之情,他應該做到這一點。
但和曉青發展到認真的一步,也是聖平始料所未及的。她因為海玲的事,一星期沒來,他盼了一天又一天,回到公寓不見她可愛的笑臉,還真不習慣。
于是他豁出去了,她愛當他女朋友就讓她當吧!
反正他也三十了,以前沒空交女朋友,以後更不會有時間。曉青沒什麼不好,她美麗、溫順、可愛、善良、有靈氣、崇拜他、感性,呃……還加上性感,一個男人還能要求更多嗎?
或許她沒有傲人的學歷經歷,但她有顯赫的家世背景,以啟棠的優良血統,他們的下一代應不會太差!
想著想著已到了海玲的新居。
那是一棟五層樓的老公寓,海玲和學校另一個女同事合租四樓。
他進門時,看到琬平已經在那兒了。
「終于來了。」琬平叫︰「幾個大箱子都等你呢!」
他先拿出海成的信遞給海玲︰「你哥哥的信,今天才到的。」
海玲忙拆開來,她邊看邊說︰「我哥說他找到工作了,十一月開始,所以他下個月會回來一趟,舉行婚禮。」
「哇!新娘是不是他那個同學?」琬平問。
「不然還有誰?」海玲反問一句,「我準嫂子也在同一個城市找到工作,兩人興奮得不得了。」
「兩個都是生化的博士,前途不可限量。」琬平故意說︰「你老哥的眼光真好,不像我家那一位,頭腦不清楚。」
聖平不理她,徑自搬著幾個擋路的家具。
「他說他開了六小時的車去看瑾平,瑾平很好。」海玲繼續說。
「你這一年也好好拚托福,明年就可以和瑾平做伴,反正台灣也沒有你可以留戀的了。」琬平又說。
海玲眼楮瞄著聖平。
「你真的要搬出去住嗎?」聖平只好問。
「在你這樣對她以後,她還有心在我們家住下去嗎?」琬平趁機說。
「琬平,別再說了!」海玲忙阻止。
海玲東西不多,兩個小時就清理完。
回程琬平坐他的車,又忍不住叨念︰「我真不懂你。海玲能干賢慧,一定會是你的賢內助。你們一個習醫、一個學護理,加上我的藥學,三人共同創業,前途一片光明,是最佳的組合,根本不要靠什麼汪院長。」
「琬平,你想的太簡單了。這個社會是很現實的,真才實學還不夠,還要講人脈關系。我們三個現在就像哇哇學步的孩子,你以為真能撐住一片天嗎?」他說。
「但你也不可以為了人脈關系出賣自己一生的幸檔吧?!」琬平繼續說︰「那個汪曉青根本和你不同層次,無法溝通。若生活在一起,保證你會痛苦後悔,她只會成為你的負擔和笑話而已。」
「你一點都不了解我和曉青相處的情形。我想你也不願真正去認識曉青,只任由偏見去左右你的看法。」他口氣很嚴肅,「我只說一遍,曉青有可能是你未來的嫂子,你若尊重我,就必須尊重她。我不希望听到任何污蔑或輕視她的話,你听清楚了嗎?」
「知道啦!」琬平呆了一下才說,又小聲加一句,「還沒結婚就開始惡兄惡嫂了!」
有關曉青的事,他實在不想再談。幸好老爸、老媽見多識廣,會看曉青的優點,並不反對她。
他第一次帶曉青回家,捷之的喜歡就溢于言表,父子的品味大概不會差太多,美錦則有所保留。但曉青義工當多了,又有天生的親和力,幾次送禮和談烹飪服飾,美錦就逐漸心軟,還偷偷說,她一直希望有這樣的女兒。
今天美錦就跟著曉青去當義工,為她退休以後的生活鋪路,現在兩人熱絡得很。
他相信曉青是他多方思考下,理智又正確的選擇。
第七章
今天真是忙碌的一天。早上去基金會幫忙策畫這個月的活動,又趕在中午前把畫好的四幅蘭送去裱框,當老爸新辦公室的裝潢。下午上了一堂幼兒舞蹈課,馬上被天宇叫去譜新歌「永恆」。
天宇最近心情大好,曉青認為「迷失」那張專輯大賣並不是原因。反正他變得有點怪,特別興奮,是她認識他五年來所未見。而且他還告訴她一個驚人的消息。
「我要把‘永恆’當做我退出歌壇之作。」天宇說。
「什麼?你才二十七歲耶!還可以唱好幾年呢!」曉青不解地說。
「但我已經唱了十年,也該趁還年輕換換別的跑道。」他說。
「可是你的音樂才華……」她說。
「傻瓜,我又不是要退出音樂界。」他說︰「我只是想退居幕後,有更大的作為。我又不想唱跳一輩子。」
「那你有什麼打算?」她問。
「明年一月我就要到舊金山念音樂創作,順便利用那兒的新環境完成‘永恆’,你看怎麼樣?」他微笑地說。
「舊金山?郁青不是在那里嗎?」她馬上問。
「沒錯!」他說。
看他的神情,這個決定不只是關于他一個人的。她有一種好笑的直覺,郁青是那雙後面推動的手。但她急著要到聖平那兒,沒時間問出真相。
想到聖平,她就滿心甜蜜,恨不得立刻插翅飛到他身邊。昨天他在醫院忙著,她已經超過二十四小時沒有看見他了。古人說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她的思念可不僅于此。
屋內暗暗的,她昨晚烤的小餅干已消失一半,聖平八成吃完就呼呼大睡。
她輕手輕腳地走進臥房,拉開窗簾,又撿拾他丟了一地的衣物。日光和聲響都沒有驚醒里在被單中的他。
她爬上了雙人床,注視熟睡中的聖平。他臉上迷人的線條全部松懈下來,嘴邊下巴有初冒的青胡,她再也沒看過比他更帥的白馬王子了。
她忍不住躺在他身邊,緊挨著他溫熱的身體。手放在他胸膛,臉靠在他肩膀,分別感受他的心跳和脈搏。一個十月微涼的午後,最大的享受莫過于與情人共枕了。
她正舒服地要睡著時,有人扯她的發絲。她睜開眼楮一看,正對著聖平若有所思的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