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雲僵了下,機器式地轉頭往大樓出入口的旋轉門看去。
他……他不是說年底才來台灣?
※※※
「為什麼要跑!」駱仲齊追逐前方十幾公尺遠的身影,扯著喉嚨逼問。
「你又為什麼要追!」前方把問題丟回給他,腳下步伐加大。
「你跑我當然追!」該死!
她會用什麼表情面對他,這種怯懦的問題早不知被駱仲齊丟到哪邊去,他現在一心一意只想追到她。
十分鐘前的駱仲齊正準備離開公司回到下榻的飯店,怎知台灣媒體消息如此靈通,一下樓便在大門口被逮,在麥克風、攝影機與記者之間推擠難行,苦無對策的懊惱目光忽地瞥見盤腿坐在前庭作畫的人影。
就算再遠他都能認出的身影,更何況只距離十幾公尺!
「凌!」駱仲齊忘情喊出聲,不單引開媒體目光,也引起作畫人的注意。
然後,他看見她如驚弓之鳥跳起來,搜巡四周發現他後立刻沖離現場,逼得他推開一時間會意不過來的媒體追上去。
「你追我當然要跑!」前頭再丟一句隨便的回應,徒惹他惱火。
「凌雲!還記得你當年留下的信嗎?」
好喘……為什麼要邊跑邊回答他,弄得自己那麼狼狽?
「我、呼呼──我忘了!」
忘了?「你再說一遍!」憤怒的火焰從後方逼近,灼上凌雲的背。
好燙!足以想見後頭的人有多火大,這時候停下來讓火燒成灰的是笨蛋。
「不要再追了!」凌雲慶幸自己有晨跑的好習慣,如今派上用場。
「除非你停下來!」駱仲齊已月兌下西裝勾在手臂,催足馬力加速。「難道你恨我恨到連見個面說句話都不願意?」可惡,她難道不累嗎?當年在紐約強迫她陪跑的男人氣自己當年干嘛拉她陪跑,讓她練出好腳力反而苦了自己。
恨?「我沒有恨過你!」他打哪來這個想法?
她只是惱,惱自己七年來旅行各地總在不經意的時候想到他。
「那為什麼不肯見我?」跑了四五條街,駱仲齊依然氣息平穩。
凌雲卻開始覺得累,他離她有多遠?「我、我沒──嚇!」猛一回頭,她被駱仲齊身後的盛況嚇得倒抽口氣,被太過急促的換氣動作弄疼了胸口。
那是什麼?她眼花嗎?為什麼有一群抓麥克風、扛攝影機的記者跟在他後頭?
好荒謬!這是上演哪門子大戲?「阿甘正傳」?「落跑新娘」?還是「新郎向後跑」?難不成是「全民公敵」?那一票記者到底追在後頭做什麼?
「駱仲齊!你回頭看你後面!」丟臉丟到太平洋,好糗!
駱仲齊依言偏斜目光──豺狼虎豹似的記者群無一不閃亮獨家新聞的垂涎凶光,直逼向他。
獨家!獨家!秘密來台的青年實業家在台北街頭追逐一名神秘女子!天大的獨家,先搶先贏!饑渴的凶光透露如是訊息。
「Damnit!」
丟棄手臂上的西裝,少了負擔,駱仲齊很快便追上凌雲,一反頹勢牽住她的手猛向左轉進前方的巷道,再一個左轉右轉,轉進不知名的暗巷。為免被輕易找到,他又拉著凌雲拐了幾個彎,彎進防火巷,成功甩開為了獨家窮追不舍的媒體記者。
雜沓的腳步聲和質疑相詢聲不斷,持續了一會兒才放棄地逐漸離去。
然紛亂潮熱的呼吸卻糾纏著在窄小的防火巷內緊緊相貼的男女,曖昧難明。
「呼……」好喘!「我……我的筆、素描、描本……」胸脯感受到對方同樣劇烈的起伏,凌雲慌了手腳。
他的出現太突然,嚇得她手足無措。
如果他是靜靜地走過來向她說聲「嗨」,也許她會笑笑的、大方地說聲「好久不見」,不會像剛才那樣見鬼似的逃開。都怪他,害她嚇得心髒仿佛快要從嘴里吐出來。
還有那群記者,「甩、甩開他們了──唔!」
氧氣不足正待補充的此刻,因劇烈運動而升溫的唇毫無預警堵上她的唇,原本就嫌稀薄的空氣驀地抽空,滿滿的男性氣息無助于氧氣的供應,輕輕舌忝吻、深深探索,糾糾纏纏,根本不留一絲空隙讓她喘息。
凌雲的全身像地震時美術館里掛在牆上的畫作,搖搖欲墜。黑眸依然睜大,瞬間一片空白的腦袋擠進不甘心的抗議。
跑了這麼久、這麼遠,這男人為什麼還臉不紅,氣不喘?還有余力吻她?
天曉得,頸項暴起的青筋足以說明駱仲齊正憋著一口氣強吻住胸前的女子,就算窒息也心甘情願。
七年了,也許有人會說已經等了七年,多等一會兒又何妨?
但他要說──就是因為等了七年,才連一秒鐘都不想再等!
他已經等夠了!「為什麼、跑?」
「你……又為何呼、追?」一樣氣喘吁吁。
「不要把問題丟還給我!」額頭貼著她的,在彼此的鼻息之間喘呼熱氣。「我要答案。告訴我,說你跑是因為還記得我、是因為不知所措、是因為──還愛我,所以你不知道如何面對我、所以你跑!版訴我,我只要這樣的答案。」
「你不是年底才會──」
「假的。于佑通知我找到你的下落,我怎麼可能還待在紐約?」他的定力只有這樣。「你不會不知道公司是以你的名字命名吧?」
「我知道。」
「不要說你不知道為什麼。」
「我知道。」
「我買下你所設計的大樓,你知道吧?」
「我知道。不要再問,我也知道為什麼。但是你不覺得這樣做很──笨嗎?我只是一個舊情人,一個曾經在你的生命中晃過那麼一下的人,你根本不必費心惦記,浪費自己的生命。七年耶!不是七分鐘、七個小時,也不是七天、七個月,而是整整七年耶!不要告訴我你從來沒有改變過心意。」
「你有嗎?這七年的旅行當中,你有讓任何男人甚至女人走進你的心里?」
「我──我沒有……」
很哀怨很哀怨,她以為她的感情夠開放夠淡薄,在下一站也許會遇到比他更好、更吸引她的男人,開啟另一段萍水相逢的異國戀曲,然後隨著她的離開結束,再在下一個落腳處繼續同樣的循環。
但是沒有,之後的旅途,她像聖女貞德似的堅守被自己舍棄在紐約的感情而不自知──做朋友可以,當情人不行──等醒覺的時候,已經空白了七年。
人說七年之癢啊,為什麼七年後她想的、愛的男人還是他?
「那麼你如何要求我花心?當心里被一個女人佔滿的時候,怎麼容得下其他閑雜人等?」
凌雲驚奇地看著他。「不要告訴我你能像我一樣斷欲七年。」男人耶!
什麼話都敢說的老毛病不見有改進的跡象。
「你以為一天工作十三、十四個小時的男人還有多少體力考慮的問題?」像她一樣?駱仲齊咧嘴微笑。「凌,原來你這麼愛我,為我守身七年。」
咦?她、她什麼時候說過這種話了?
「承認愛我有這麼難嗎?只是三個字,對你而言真那麼難以出口?」
「你也沒──」
「我愛你。」不讓她有話柄可說,駱仲齊搶下說話的權利。「這七年來我一直想,想著有一天再見到你,屆時第一件事就是告訴你我愛你,然後是對不起。」
「對不起?」
「是的,我很抱歉,沒有做到答應你的事,讓你不快樂。當年我以為我夠成熟、夠理智,我以為我懂你,事實上我也真的懂你,但我卻不懂我自己──原來我真正愛上一個人的時候,獨佔欲是這麼的強。你會離開我,也是意料中的事,我早有預感,當時卻不夠成熟足以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