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刷——」地自喬飛臉上褪去,似有人掐住他喉頭般,他說不出半句話,浪跡天涯的他只輾轉听到二哥生病了,沒想到竟是……
不!病發才短短兩個月,竟……
藍斯又抓起一瓶伏特加,不摻水就直接灌下,冰冷地繼續道︰「我不願回國,我知道母親會想盡辦法救治我,但我不願馬上被送入醫院。像白老鼠般接受一連串的治療與折磨,你別忘了,我也是個醫生,我知道回去會受到什麼待遇,我要活得有尊嚴,」他鷙猛地嘶喊︰「就算要死,也要有尊嚴地死去!」
「二哥……」臉色慘白的喬飛想抓住他。
藍斯平靜地揮開他的手。「別說,我知道你想說什麼。但我絕不會和你回丹麥或上醫院,我的身體狀況我最清楚,只要還有一絲希望,我絕不輕易放棄。你回去吧,若真的想幫我,就回丹麥幫我照顧母親與父親。」藍斯向前一步打開門。
喬飛無言地望著他,欲言又止。藍斯眸底的堅毅倨傲已明明白白地告訴他答案——堅若磐石、無法撼動的答案。咽下已到唇邊的話,喬飛沉穩地一笑︰
「我明白了,保重。二哥,我在丹麥等你。」
重重拍了藍斯的肩後,喬飛大跨步走出去。
听到關門聲以及喬飛下樓的聲音,藍斯整個緊繃的情緒才松懈下來,他緩緩地滑坐在地板上,無的藍眸茫然地投向窗外……霧蒙蒙的倫敦,灰暗的倫敦。
只剩半年!
不管你接不接受、願不願意、甘不甘心、鐵錚錚的事實就是擺在那等你——半年!你的性命絕不會超過半年。
從小到大,他所負的國家民族之重任並不比太子大哥雷恩少。他一坐下來就是第二順位繼承人,接受與大哥完全相同的教育與訓練,在病發之前,他一直相信自己的性命是屬于全丹麥子民的。
他一直是丹麥民眾敬仰的藍斯王子,奧菲莉亞女王引以為傲的子嗣。天資優異的他未滿二十歲即修完所有的大學學分,二十二歲即自哈佛拿到政治與經濟雙料博士,二十六歲前再拿到醫學博士學位,而今,二十七歲的他已是奧菲莉亞女王不可或缺的左右手,擔任要職以來頗多建樹,亦深得民眾之愛戴。
但,不久前在滑雪場昏倒,醒來後莫名的皮下出血,一連串的精密診治終于得到結果……敗血癥!
之前沒有任何征兆,也檢查不出病因。醫生推測唯一的可能是隔代遺傳,因為藍斯的祖先也有人得這種病死去。
他的身體機能會逐漸衰退、壞死……終至不治。
不……這不是真的!他無法接受、無法接受。
極度絕望與憤怒的他,在一片混亂中離開皇宮,離開丹麥。
他受夠了!快瘋了!
他不明白自己的人生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只是老天興之所至所開的一場玩笑嗎?
渾渾噩噩地沖入浴室,站在蓮蓬頭下,藍斯瘋狂地任冰冷沖擊他的身體、他的腦子、他的靈魂。
半小時後,全身是水的他喘著氣趴在洗面台上,冷冷地望著鏡中的自己……打濕的頭發貼在臉上,狼狽不堪,眸底有兩簇最危險懾人的烈火,熊熊地、激烈地焚燒著,幾乎要噴出來。
餅去二十七年來,他時時刻刻無不小心謹慎。為了丹麥皇室、為了身負的重任,他不敢說錯一句話,更不能走錯任何一步。全國的人民都瞪大眼楮看著皇室的表現,新聞媒體更是虎視眈眈,絕不會錯過任何風吹草動,費盡心思地想挖出向來嚴謹自律的藍斯王子的緋聞。
他沒有任何一刻是為自己而活,早在出生的那一剎那,他即已注定一生一世都是丹麥皇子,永遠與「自由」這二字無緣。
但這一切,全結束了。
他已為女王、為全國人民活了二十七年了一個只剩下半年性命的人,應有權決定如何走完自己最後一段人生吧!
發梢上的水珠不斷滴下來.陰鷙如豹的冰冷藍眸閃著最森寒的決定。
他要真真正正地為自己活一次!
不管任何約束與規範,放肆地、放浪形骸地耗盡最後半年!
第三章
雖然仍有點陰陰的,但在多雨的倫敦,這已經算是好天氣了。
唐琉璃一身皮外套、牛仔褲加短靴,騎著重型摩托車俐落靈巧地穿越市區後,停在一家咖啡館門口。
推開厚重的木門,撲鼻的香味也迎面而來,蘇雨葵和谷靜彤坐在靠窗的圓桌,一見她進來立刻招呼︰「琉璃,這里。」
琉璃一坐下來,靜彤立刻推盤核桃派過來。「幫你點的,仍喝Espresso?」
「不!」琉璃搖頭︰「我昨夜K書到清晨六點,睡不到兩個小時又去趕早上的課。已經一口氣謀殺了三杯Espresso,不能再喝了,頭痛死了,我喝茶好了。」
琉璃正渴,接過雨葵的杯子就喝。來英國這些日子,她在不知不覺中也學會當地人的喝茶方式——先把牛女乃注入杯中,再緩緩地倒人紅茶,這樣可以使牛女乃與茶充分混合,口感特別甜郁香醇。
這三個女娃一路由北至南玩到倫敦後,便開始在倫敦上短期課程。住在琉璃家的倫敦別墅,三人選修的課不盡相同。
「琉璃,待會要不要跟我們一起去國王路尋寶?」雨葵興奮地道︰「昨天上英語課時,班上的Clara告訴我,想尋寶往雀兒喜區去就沒錯了。里面的國王路是倫敦最有名的古董區,那邊有許多古董攤耶。」
雨葵是百分之百的古董迷,尤其偏好古董耳環、做工精致的刺繡服飾,還有維多利亞時代的宮廷禮服。喔!雨葵真是愛死了!巴不得一頭鑽入歷史課本,活在那時代。
「古董?」琉璃不客氣地打了呵欠︰「你們去吧,我對比我還老的東西沒有興趣。我下午要去喬頓區(Chawton走訪珍•奧斯汀的故居。)」
琉璃一直很喜歡珍•奧斯汀的作品,著名電影「理性與感性」、「傲慢與偏見」、「愛瑪」……均出自這位偉大的女作家之原著。
「不過是一棟再普通不過的房子嘛,有什麼好看的?」法國來的妮可過來加入她們,她也是短期學院的同學。「琉璃,我發現你對作家的故居特別有興趣耶。每天一下課,不是听你去找華滋華斯的紀念博物館,就是濟慈、拜倫,或D。T勞倫斯的故宅。干嘛呀?年輕女孩何必這樣浪費青春,枉你空有一副高挑的好身材卻不知好好打扮。走,我帶你去哈洛斯百貨好好地采買Gucci、DonnaKaran、RomeoGigli、MaxMara等精品。穿的漂漂亮亮的,我那兒還有全套Chanel的化妝晶,可以幫你上今年最流行的妝,晚上到我朋友所舉辦的湖邊Party去狂歡。」
從頭到腳全是名牌,打扮得像芭比女圭女圭的妮可拉著琉璃就要走。
「不了,」琉璃笑著搖頭︰「我從不穿裙子——一穿鐵定絆倒自己。也絕不用化妝品,連口紅都可以讓我全身起疹子。更不用香水,那會讓我連暈三天三夜。多謝你的好意,我先走了,拜。」
琉璃付了自己的帳,對雨葵和靜彤擺擺手,抓起皮外套帥氣地推門離去,留下目瞪口呆的妮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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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