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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味期限 第1頁

作者︰連亞麗

摩卡蛋糕連亞麗

為了配合書名和故事內容,我來談談最近比較能引起我注意的食物,在這本書的最後也有提到的——摩卡蛋糕。

其實我不太喜歡吃東西,對吃這個動作一直沒有太多的興趣,而且極度挑食。我大概是唯一一個會皺著眉頭帶著懷疑看日本美食節目的人,盡避那些東西看來再好吃,我都不受影響。

不過我偶爾還是會逛逛面包店,買些存糧以備不時之需,畢竟人還是會肚子餓,在不想出門的時候,面包實在是個方便的選擇,還可以省了泡面那個「泡」的過程,直接拿了就可以啃。

我常去的那間面包店有兩個櫃台,但結帳小姐的動作超級慢吞吞,有幾次我真的排隊排到想走人,因為我前面明明就只有一個客人,可是結帳的小姐一個人分袋裝面包,一個人不停的推銷,兩個人負責一個櫃台,但是光給一個人的帳就可以給個五分鐘以上,而我缺乏等候的耐性,只得左顧右盼消耗漸升的火氣。

有一回,我在漫長的等候中多挑了一塊摩卡蛋糕,從那之後每次去我就會買上一塊來吃,那軟綿綿的蛋糕里夾雜著碎核果吃起來實在很正,吃著蛋糕時,我心中總會升起一股滿足感。

但是,一塊小小的蛋糕可以給人幸福,一大盒蛋糕就不一定了。

某一次我發狠,直接帶了一盒回家,省得奔波,卻發現當一大盒蛋糕在面前時,感覺就不怎麼好吃了,本來那微甜的幸福感已經成膩,我開始懷疑我怎麼會喜歡這種甜死人的東西,而且可怕的是,吃、不、完!

我吃到第三天的時候已經開始想吐了,看著那一大盒的蛋糕,我不禁要問,我為什麼要這樣虐待自己?

所以,這故事告訴我們,人啊!還是別太貪心得好。

第一章

坐在咖啡廳里看著落地窗外人來人往,林亞冬的眼每隔幾秒就往手表望去。

這情況有些不對勁,致人一向很守時,不可能和她約好了卻讓她等上半小時。

亞冬忍不住拿起手機,打開掀蓋,卻又停住動作。

她不希望自己才等半小時就嚷嚷,這樣似乎不是個溫柔體貼的女友該做的事,但是她已經有好一陣子沒見到致人了,尤其是他升了經理之後,新官上任三個月里忙得連見她一面的機會都少得可憐,好不容易他主動約她今天見面,還說有重要的事要跟她說,她一早就起來打扮,結果來到約定的地點,致人居然遲到。

算了!亞冬安慰自己,如果她真有心要嫁給這男人,那就不該耍脾氣使性子。

眼看著街邊的小情侶們親密的模樣,小女生嘟著嘴巴,小男生急著彎腰賠罪,亞冬也只能告訴自己,那是小情侶之間才會發生的事,她年紀不小了,而致人是她以結婚為目標交往的對象,再說他只是遲到而已,而且這還是他們交往以來的第一次,也許他只是臨時有事吧!她不應該看得太過嚴重,那未免有些小題大做。

一晃眼,幾分鐘又過去了。

亞冬開始懷疑致人是不是睡過了頭,今天是假日,他也許正在家中補眠。她知道他工作很累,假日多半也在家里非睡到自然醒不可。

而且他提過他有嚴重的起床氣,如果她真的打電話把他吵醒,雖然是他睡過頭,是他的錯,但要是他因此大發脾氣怎麼辦?

現在的男人多半都被老媽寵壞了,這種事情不是不會發生,可是她不會認為那是致人的缺點,那是大男人都有的小孩性子。

這年頭的男人不都是如此嗎?即使已經有了事業,但生活上還是跟小孩子一樣,所以才會需要她這種女人在身邊做牛做馬。雖然這麼說有些委屈自己,但似乎很多人都是如此,不屑于此的女性通常是抱持著不婚主義,不過,她想結婚。

即使她自己也可以善活自己,但她真不想一個人就這麼孤孤單單的過一輩子,而跟別人的老公比起來,致人已經算是個不錯的丈夫人選了,她想,除了忍耐以外也實在沒別的選擇。

一小時就這麼過去,她記得致人說中午得和朋友一塊吃飯,所以才約了她在早上十點見面,而現在都十一點了,亞冬忍不住要懷疑他是不是不會來了。

現在就算他來,可能也只能待一下,還不如她打電話要他直接前往和朋友約定的地點,順便顯示一下自己的善解人意。

就這麼辦!亞冬馬上撥通他的手機。

「喂?」

接電話的居然是個女人,可是致人並沒有妹妹啊。亞冬心里閃過一陣疑惑。「請問致人在嗎?」

「呃……他……他出了點事……」對方顯得吞吞吐吐。

「我是他女朋友,他跟我的好今天要見面,可是我等了他很久,他卻到現在都還沒到,你能不能告訴我他究竟是出了什麼事了?」亞冬語氣急促,心中滿是不解,但是先找到致人才是重點。

「他……出了一點意外。」

「意外!」亞冬的聲音里充滿震驚。「什麼意外?怎麼回事?」

「他從樓上摔了下去……」

「樓上?怎麼可能?他住一褸啊!」致人的租屋處明明是在一樓,怎麼可能從樓上摔下去?是墜褸嗎?還是……

「他也不知道是怎麼從樓上摔下去的……我也沒辦法跟你解釋,現在他情況很不樂觀……」

※※※※※※

「每一樣東西都是有賞味期限的,不只是吃的,車子開久了也會懷,衣服穿久了也會破,人活久了都會老,女人嘛,看久了絕對會膩!」

提起社交圈的貴公子,哪個人不知道皮爾斯這大帥哥的賞味期限名言,而讓人又妒又羨的是他的確是言行一致,女人一個跟著一個換,也沒見他停過,教那些同在社交圈渴的男人們老希望哪天真讓他踢到鐵板,摔個狗吃屎,以慰其他戰死情場的冤魂在天之靈。

皮爾斯並非外國人,他真的就姓皮,剛好他那頑皮的老爸給他取了這個名字,他常笑說還好老爸沒把他取名皮在癢,皮爾斯這名字還算不賴。

既然是社交圈的名人,口袋里也不能沒幾個銀子,否則沒輛像樣的車,沒幾楝像樣的別墅,也真沒幾個女人會搭理就是,要光靠性格的臉、健壯的身材混,那也太辛苦了,而且不符合而皮爾斯的時間觀念,他既認為女人有賞味期限,也就代表他注重時間,一分一秒都不願浪費。

皮爾斯注定是個天之驕子,雖然出身小康家庭,偏偏他就是有那個條件,念書考試一路過關斬將還不怎麼稀奇,才出社會工作五年,他就開始對自己的浪費時間感到厭倦,認為待在別人的公司里等機會,可能到了四十歲他都還冒不出頭。

所以他經過一番考慮,靠著天生的好條件,以他那走到哪里都吃得開的個性,找上幾個有頭有臉的金主吃吃飯聊聊天,居然獲得了老板們的一致肯定,二話不說的拿出錢讓他籌足了資金,在資訊業剛起步時就跳出來開了家公司。

短短三年,皮爾斯就把原本的老東家給搞垮了,連當初自己的頂頭上司最後都成了他的下屬。但這並不是皮爾斯傳奇的句點,他不是個短視近利的人,他對從商有著超乎常人的敏銳度,出人意料之外的,他又趕在資訊業泡沬化之前將那間賺錢賺得快翻掉的公司賣出,投資金控公司,在所有資訊業垮的垮、倒的倒的時候,他便以三十歲出頭的年紀成了企業界的知名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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