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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愛薄情郎 第27頁

作者︰雷恩那

見到趕來之人,陸丹華不禁挑眉。

「巴羅……」他怎麼來了?

巴羅面色一陣青、一陣白,大受驚嚇似的,精勁身影如快風過草,倏忽奔到她面前。

霍玄女待下三天,他的心也跟著七上八下整整三天。

這三日,他的行為舉止實在怪到教人不敢領教。大半時候,兩道神俊目光都要黏在陸丹華身上,見霍玄女和丹華說些體己話,他還得按捺自己別沖去搶人,最後總忍得咬牙切齒、一臉怪相。倘若丹華對著霍玄女笑開懷了,他真會郁結在心,眉峰打結,整張俊臉皺得跟梅菜干沒兩樣。

兄弟們也算挺他到底,連著三天把他尋常該做的事全頂下來,讓他多些精氣神緊盯姑娘,哪知今日跟頭兒談事談多了,稍沒留神,姑娘便沒了芳蹤,接著又听到消息,說丹華跟著她的大姑娘去了。

去哪里?她要去哪里?

就算是天涯海角、上窮碧落下黃泉,也該帶著他啊!

蠢!他當真蠢笨如豬!不,連豬都較他伶俐!

他竟在跟姑娘玩什麼「相屬」、「彼此擁有」這種不夠「下流」的游戲?

他們早就私定終身,更何況她還跟頭兒討了他,整個樓宅和東大宅內的人——噢,不,是整座呂宋大島的人,誰不知他倆是一對的?如此說來,他是她的人,她走往何處,都得把他拎在身邊才是啊!

奔至,他渾不理在場還有誰,一把握住她的手。

「丹華!」

「是。」被他一喚,陸丹華不禁顫了顫,小臉感染了他的專注。

「我要跟著你!」

「好。」螓首一點。

兩個傻瓜!

偎在丈夫懷里,霍玄女在旁瞧來瞧去,偏淡的神態也跟著暖了暖。心想,情這玩意兒果然夠狠,真遇上了,鐵漢也化繞指柔,理智聰慧的姑娘也要傻里傻氣。她遇見了,所以很能明白。

她仰首對著總冷著臉的丈夫微微一笑,在他有力的扶持下,兩人登上篷船。

霍玄女未再多說,亦無須再說了,與丈夫一同避進篷子里,將黑布簾子盈盈放落,那處奇清的岸頭就留給有情人溫存吧。

三名船工動作安靜迅捷,篷船漸行漸遠,不一會兒,已瞧不到影兒。

陸丹華當然瞧見黑篷船離去了,但身旁的男人緊抓她的手不放,目光直勾勾,她眼珠子才挪向那艘篷船,眉睫稍動而已,人已被扯進男人懷里,一只大手以不容掙月兌的適當力道按住她後腦勺,連目送都不讓她做。

「巴羅……」他的心跳得很快,熱氣透出薄衫,下顎抵著她的頭頂心,雙臂如鉗。陸丹華被他滿滿圍困,心跳跟著變快,身子也熱烘烘了。

「就算要回連環島,也該帶著我,你不能半句不吭就跑掉。」他沙啞道,听起來竟有些委屈。

真是嚇著了啊!盡避曉得她不會說走便走,但霍玄女行事畢竟不尋常,若她的大姑娘要她即刻就走,很有可能她就乖乖上船,把他拋下了。

「我沒有跑掉……」陸丹華嘆氣,努力仰高臉容,唇瓣觸到他冒出青髭的下顎,他隨即俯首,張嘴含入她的軟唇。

他的吻帶著狂躁,從激烈慢慢轉為溫存,吻了許久,兩手一直不放。

「丹華……」熱息拂著她醉酒般紅撲撲的臉,她猶斂著墨睫,羞怯模樣格外可愛,巴羅忍不住又啄啄她的頰。「我忘了告訴你一件事。」

她雙睫微顫,徐徐掀眸。「……什麼事?」

「我那時留你,要你別走、別離開,不是為了讓兄弟們有好日子過。」

听到這兒,姑娘秀臉綻開笑,眸光專注地靜待著。

男人俊臉暗赭,喘息著,悄悄害羞的模樣也格外可愛。

「丹華,我求你別離開,是為了讓自己有好日子過。一切的一切,都為我自己,跟旁人不相干。」

「你……你那時什麼都不說,氣得我心痛、胃也痛。」要不是懂得猜他心思,她真會被他氣到嘔血。

「都是我錯。」巴羅緊聲道。

「知道錯就好。你、你放開啦!」

以為自己力道太重弄疼她了,巴羅雙臂趕忙一松,姑娘立即溜出他的懷抱。

他看著她走走走,縴秀的青影在銀黃秋芒間,忽而,她佇足,回眸朝他嫣然一笑,難得淘氣地輕嚷——

「巴羅大爺,您求我別走,那我就不走了!我不走,你得養我了!」

說完,她笑看他一眼,再次拾步而去,走了幾步又回首,兩手圈在嘴邊又嚷——

「巴羅大爺,還不快快跟上?您是我的人了,不跟著我,哪兒還有您的去路?」

巴羅猛地回過神,胸臆大鼓,吸入好大一口氣。

他拔腿急追,連跨幾個大步便追上姑娘,從人家身後突襲,一把將她抱離地。

「哇啊!巴羅——」

「我養你。丹華,你嫁我,我跟著你。我要養你。」他蠻霸的語氣全然不像在問她意思,而是在陳述既定事實。

「唉……」陸丹華笑嘆了,心動情動,不能抑止。

她輕輕一應,在他鐵臂里旋過身,攬緊他,同時也被他結實擁抱。

遠天處,霞紅似錦,將海面染出大喜的紅光,那綺色也把姑娘臉蛋染得美極。

丹華笑著,似乎也流出了喜淚,她把小臉埋進巴羅大爺懷里,撒嬌似地蹭啊蹭……

這一日的多情霞天,是她見過最美的一個……

全書完

編注︰想知道更多雷薩朗和花奪美之間的情愛糾葛嗎?請見花蝶1151《妖嬈樓主》&花蝶1196《天下無雙艷》。

那子亂亂談雷恩那

大家好,那子又來亂談嘍!

近來,敝人八成驛馬星大動,待在台北溫暖小巢的時間少掉一大半。

因為朋友邀約,說要去東京設計展朝聖,那子有伴,所以就跟著回之前住餅的東京都悠晃了一小陣子。

已經有幾年沒回去了,多了很多新玩意,朋友主要的重心放在看展,那子則每天都在找新東西、新產品來吃吃、喝喝和玩玩,超市、藥妝店、百元均一店是我最愛的前三大。然後,因為這次在六本木三丁目找到很不錯的商務旅館住,天天出門都會搭到「大江戶線」地下鐵,這條地下鐵年紀很輕,對那子而言自然新鮮得很。沒搭過,果然幾天下來搭得很痛快,但如果停留時日夠長的話,其實還滿想每站都下去逛逛,有些超特別的地名很吸引那子啊!無奈行程排得太擠,沒能走透透,還望下回再來跟它拚輸贏!

回台灣後,隔沒幾天,老爹和火爆阿娘要手牽手去旅行,南部老家不能放空城,而大佬和家嫂農事繁忙,二哥哥和二嫂各有工作,就那子的工作機動性最高,搓圓揉扁都能生存,所以看家的重責大任自然落在本人值得信賴的肩頭上。

于是,我包袱款款、拎著筆電回南部打拚。

一回南部故里,我的生活作息全被打亂,呃……應該說,全都調回正常狀態。

在北部總習慣晚睡晚起,而回南部看家那些天,大佬可能怕我一個人在家會寂寞(這位大哥真的想太多……),竟然把他底下那批整理花卉的歐巴桑兵團從花圃場子那邊召回家里工作。

我暈……須知鄉下阿桑們來上工,當真是要多早有多早、要多熱鬧有多熱鬧,聊的話題要多八卦有多八卦、那子實在承受不住,撐不到兩天就學乖了,晚上十一點一定就寢睡覺,然後隔天早上六點在阿桑們的大嗓門中醒來,把家門前的場子留給大佬、家嫂和阿桑們,我抱著筆電躲起來猛寫稿。

寫稿時,我習慣喝很多茶水,而飲水機只有樓下有,所以差不多每隔一個半小時我就會去倒熱開水,結果被大佬和阿桑們一看到,竟然會被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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