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咖啡過敏?」老方一臉訝異。「我從來沒有听過有人會對咖啡過敏。」
秦遇霞還是以微笑做回答。
有時讓一個不識相的人閉嘴的最好方式,就是不要再給他任何可以答腔的機會。
她閉起了眼眸,假寐,斷絕他尋找任何聊天的機會。
當面對工作時,她是比較沒有人情味的,她不喜歡別人打亂她的秩序,她喜歡按部就班地來,她還有個相當怪癖的怪癖--不與缺乏牙齒保健的人打交道,
生長在醫生世家,她的父母對兒女的各方面都非常注意,他們兄妹二人全都齒如編貝,從她少女時代開始,當她看一個陌生人的時候,總是習慣先由人家的牙齒看起,如果對方是一口爛牙,她就會不自覺的有點排斥對方,有時甚至會退避三舍。
這好像是一種精神上的奇怪潔癖,但她自認為並沒有妨礙到別人,因此也不認為有改變的必要。
不知道過了多久,感覺到車身停下來,她睜開了眼楮,看了看調過時間的腕表,已經晚上近八點了,卻還沒有日落。
歐洲的夏天,白晝很長,她曾在義大利待過一整個夏天,大概十點多天色才會暗下來。
老方替她提出行李,她拉著及膝圓裙的兩側,以相當優雅的儀態下車。
「秦小姐,妳可不要小看這棟老房子,這里可是十六區哦,最有名的高級住宅區跟使館區,有錢的巴黎人都住在這里,我們老爺子二十幾年前就在這里買房子了,現在可是值錢得很。」老方與有榮焉的向她炫耀著。
她抬眼看著被夜晚陽光籠罩著的古老建築,她對這方面沒有研究,但是她感覺得出來,這棟建築物少說也有一百年以上的歷史。
建築的外觀是象牙白的石頭,梁柱上有美麗的浮雕,樓高七層,最上面的一層明顯是閣樓。
「這一整排的公寓都是公孫家的喲。」老方更驕傲的說著,跟著替她打開入口處一扇非常厚重但氣派的雙開大木門。
待她走進去,老方又拉開中庭一個小拉門,原來是一座袖珍型的電梯。
電梯在二樓停下來,有人從里面把門打開了,隨即映入她眼簾的是一道非常奢華氣派的長廊玄關。
「是秦老師吧?歡迎妳來。」一名梳髻、穿長裙、戴黑膠框眼鏡的東方中年婦女與她握手。「我是艾力太太,我先生是法國人,我是這里的管家,在這里工作已經超過十五年了,秦老師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告訴我。」
「請多指教。」秦遇霞得體的與對方輕輕一握,有名女佣接過老方手中的行李,替她提進去。
「我們到客廳坐一下。」艾力太太微笑推開進門右側的第一扇雙開大門,原來是客廳。
客廳相當明亮寬敞,迎面有兩扇典型的法式大窗戶,采光良好,清楚可見窗外的碧草如茵和綠樹,象牙白的天花板,四周都有浮雕,還有一座古老的壁爐,壁爐上掛著一幅油畫。
秦遇霞打量著未來兩個月她將居住的環境,這里一塵不染、窗明幾淨,顯示管家是個極有責任心的人。
「秦老師請坐。」艾力太太開門見山地說︰「事實上,在妳之前,已經有五位遠道而來的中文禮儀老師來嘗試過這份工作了,只可惜,她們平均只上了一堂課便花容失色的逃之夭夭,連薪水也不要了。」
秦遇霞啜了口女佣送上來的冰茶,只是傾听著。
難道連管家太太也要詆損公孫河岸了嗎?
「不瞞妳說,我與過世的玉珣少爺感情很好,雖然主僕有別,但他就像我的兄長一樣,而河岸少爺……他的遭遇令我心痛。」艾力太太專注的看著她。「听聞秦老師妳是台北社交圈最負盛名的美儀老師,我希望妳能對河岸少爺多擔待些,他只是個可憐的孩子,如果他的言語冒犯了妳,那是他在保護他自己。」
秦遇霞很快抬起了杏眸。
這是她首次听到有人替公孫河岸說話。
雜志上說,三十年前,公孫玉珣與下人之女私奔,產下一子之後,雙雙殉情而死,孩子派人送回公孫家,卻不為公孫老爺所承認,輾轉送到了孤兒院,一個月後,當公孫老爺氣消想接回孫兒之時,卻為時已晚,公孫家的骨肉已被人領養了,而且還是被一對法國夫婦給領養,從此音訊全無。
十年後,當公孫老爺費盡心力找到那對法國夫婦,卻發現他們早已因生意失敗,在破產之後遺棄了公孫河岸。
從此就斷了線索,直到最近,皇天不負苦心人,他們終于找到了他……
這樣的他,想必是有一點古怪的,但那不成問題。「您放心,我會盡我一切的努力。」
艾力太太跟著起身。「那麼,妳介意先見見河岸少爺嗎?」她頓了頓,看著秦遇霞。「我也不拐彎抹角了,我的意思是,如果妳根本無法忍受他,那麼妳不需要在這里浪費時間,只要告訴我一聲便成,我會盡快送妳回台灣。」
秦遇霞淡淡一笑。「讓我先見過人再說吧,我看過他的照片,我想他不至于那麼面目可憎吧。」
「很高興听到妳這麼說。」艾力太太明顯松了口氣,隨即熱心的領著她走出客廳,推開客廳右側另一扇雙開木門。
「妳進去吧,河岸少爺就在里面。」
這是一間足以容納二十個人坐的餐廳,幾乎是分分秒秒,公孫河岸都可以感覺到女佣對他的鄙視之意,但他不打算在乎一個女佣的感覺,因為在這里他才是老大,不是嗎?
他是那個自稱是他爺爺的人,花了一百萬歐元請回來的,他盡可以踹那狗眼看人低的女佣的大一腳,然後把手上的那只烤鵝腿往她頭上一砸,叫她回家吃自己。
當然,他沒有那麼做,因為脖子上的領帶勒得他難過得要命,大戶人家都是這樣吃飯的嗎?
他壓根就不相信自己是什麼公孫家的骨肉,他叫阿克,自他有記憶以來,他就叫這個名字。
他認為他們一定找錯人了,他只想趁著一百萬歐元入袋趕快走人,以免等他們發現他不是他們要找的人會向他要回那筆錢。
他沒有好運氣,一直沒有。
自小被丟在孤兒院,他走運的被一對法籍夫婦領養,他們人很好,還請人教他中文,沒想到好景不常,過沒幾年好日子,他的養父母就破產了,他被送到另一對夫婦手中。
在第二對養父母因感情不和離婚之後,他又被遺棄了,最後他被一個事業有成的女強人給收養,沒想到那個婊子是個戀童癖,就在她企圖侵犯他的那一晚,他逃出了那間華麗的公寓。
從此他不相信任何人,開始混跡街頭,有一群小毛頭喊他老大,替他做事,他們專門在酒吧里收保護費,有時也賽車小賺一筆,當然還包括了到處打架滋事,長這麼大,他除了拳頭很硬之外,一事無成。
反正就是這樣了,他老早已經掉到人生的谷底,他的生命過程是一片灰色,都已經一再的被遺棄了,還能更壞嗎?
所以他從不把自己的命當命,每一次在賽車場上,因為他老早就丟棄自己的靈魂了,因此總是可以超越極限,滿足自我唾棄的情緒,不僅贏得掌聲,又可以讓荷包滿滿,何樂而不為呢?
這樣的他,老早放棄自己了,想也沒想過有天一睜開眼楮就有好運掉到他身上,直到那兩個穿西裝的家伙找上他,從此他變成人人稱羨的大少爺。